❶ 事業單位保險與企業保險得區別
企業保險為使企業永續經營或留住人才而設計之保險制度,其主要為壽險或健康險。企業保險對企業所提供的保障,主為避免對抗因企業所屬主要部門或專門技術人員因身故或離職無法執行任務以致造成的企業損失,並為穩固企業的財務基礎,以建立良好信譽關系。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的又一重要舉措。
事業單位保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企業保險的種類主要有:
1、財產保險
對國內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具有保險利益的財產進行承保的保險。
企業財產保險合同的適用范圍:
2、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以被保人的民事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財產保險。
3、國內貨物運輸保險
以運輸貨物為保險標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運輸過程中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損失的一種保險。
4、運輸工具保險
運輸工具保險:以載人、載物或從事某種特殊作業的運輸工具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
5、工程保險
承保在建工程和安裝工程同一切不可預料的意外事故或安裝不善所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的保險。
6、保證保險
通過與投保人訂立合同,向債權人擔保,債務人按約履行債務,想投報單位保證雇員會履行職責,這兩項擔保內容稱為保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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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什麼是壽險什麼是壽險
1. 什麼是壽險
什麼是壽險 什麼是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構成保險利益應當具備三個條件:1.保險利益必須是合法的,是法律上承認並且可以主張的利益.由不法行為所產生的利益,不得作為保險利益.比如,以盜竊而來的財物投保財產險,保險合同是無效的.2.保險利益必須是確定的,是可以實現的利益.僅由投保人主觀上認定存在,而在客觀實際中並不存在的利益,不應作為保險利益.確定的保險利益包括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現有的利益和由現有利益產生的期待利益.現有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已經實際取得的經濟利益,如,投保人已購買的汽車、現有的機器設備和已經取得的知識產權等;期待利益是指由現有利益產生的將來可以獲得的利益,如,出租房屋而預期可以獲得的租金收入,維修設備而預期可以得到的修理費收入等.3.保險利益必須是可用貨幣形式計算的利益.無法用貨幣形式來計算其價值,發生損失無法用金錢給予補償的利益,不能作為保險利益.以保險標的來劃分,保險利益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一般情況下,凡因保險財產發生保險事故而可能遭受損失的,都對該財產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具體表現為三種形態:一是財產上的現有利益;二是財產上的期待利益;三是依照法律規定所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比如,商品生產者、銷售者對商品質量所承擔的保證責任,律師、會計師、公證員以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因工作疏忽或者過失造成他人的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遭受損失所承擔的賠償責任等.第二類是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在人身保險中,投保人因被保險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保持生活安定,並能獲得經濟上的利益,就是具有保險利益.。
什麼是壽險?
壽險全稱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壽險,人壽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
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後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
(2)事業壽險怎麼理解擴展閱讀: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風險意識的增強,居安思危不僅體現在對物質補償的需求上,而且發展到越來越多的人尋求養老的保障、死亡的憮恤、傷殘的給付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個體經濟、集體經濟的發展,醫療、待業、住房、分配製度的改革等,都使人們對人身保險有了進一步的需求。
人身保險的作用分為以下三點:
1、開展人身保險是對國家社會保障措施的必要補充。根據實際需要設計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險,可以滿足人民的要求,促進社會安定。
2、俗話說的好,人有旦夕禍福。人的一生中無法避免疾病、年邁和死亡,人身保險可以起到有備無患的作用,無論對家庭還是個人,都可以提供各種保障,解決經濟上的困難,解除後顧之憂,使人民安居樂業。
3、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人身保險的潛力很大,將分散的、小額的保險費積少成多,並利用壽險資金長期性的特點加以充分運用,使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生產基金,從而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時也為被保險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為通過資金運用,進一步壯大了保險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人壽保險
什麼是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是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以人的生死為保險事故的保險,也稱為生命保險。
健康保險:又叫做疾病保險,是人身保險中的一種。
意外保險:是指當被保險人遭遇到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發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
少兒保險:是保險公司針對少年兒童推出的險種,它以少兒為主要被保險人、所提供的基本保障與成人相似,另外往往還附加有教育費用的給付。
養老保險:養老保險一般都為年金保險,即在年輕時參加保險,按月繳納保險費至退休日止,從退休年齡次日開始定期領取年金直至身故。
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上一會計年度該類分紅保險的可分配盈餘,按一定的比例、以現金紅利或增值紅利的方式,分配給客戶的一種人壽保險。
附加保險:附加於主保險合同中,對主保險合同以外的保險責任作為補充的短期保險。
什麼是壽險 壽險的好處
什麼是壽險,壽險就是人壽保險(簡稱壽險)。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
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按照業務范圍來劃分,壽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和兩全保險。
按照保障期限來劃分,壽險可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近年來熱賣的萬能險,也是終身壽險的一種。
按照保障人群的界定劃分,壽險可以分為優選類壽險和非優選類壽險,根據投保人是否吸煙等因素進行界定,2011年國內壽險市場誕生了第一款優選類壽險——精心優選。1、 定期人壽保險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2、 終身人壽保險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
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被保險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3、 生存保險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生存到保單規定的保險期滿時才能夠領取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則不能主張收回保險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險費。
4、 生死兩全保險定期人壽保險與生存保險兩類保險的結合。生死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里假設身故,身故受益人則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繼續生存至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期滿,則投保人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滿金的人壽保險。
這類保險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商業人壽保險。由於壽險保費相對低廉,投保時間可選擇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成為人們投保的大熱之選。
專家建議,根據自身情況與需求選擇壽險產品是很重要的。 壽險的好處壽險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生、死為保險事故的一種人身保險。
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後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
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 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死亡、年老、傷殘、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我們叫做人身危險。
從整個社會來看,總會有一些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總會有一些人患病,各種危險隨時在威脅著人們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採用一種對付人身危險的方法,即對發生人身危險的人及其家庭在經濟上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人壽保險就屬於這種方法。它的特點是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對參加保險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編制家庭理財計劃,為您和您的家庭構築心理的防線,構造愛的世界,創造美好未來。
人壽保險是為千家萬戶送溫暖的高尚事業,人壽保險作為一種兼有保險、儲蓄雙重功能的投資手段,越來越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和鍾愛。人壽保險可以為人們解決養老、醫療、意外傷害等各類風險的保障問題,人們可在年輕時為年老做准備,今天為明天做准備,上一代人為下一代人做准備。
什麼是壽險
按照業務范圍來劃分,壽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和兩全保險。
按照保障期限來劃分,壽險可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近年來熱賣的萬能險,也是終身壽險的一種。
按照保障人群的界定劃分,壽險可以分為優選類壽險和非優選類壽險,根據投保人是否吸煙等因素進行界定,2011年國內壽險市場誕生了第一款優選類壽險——精心優選。 1、定期人壽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2、終身人壽保險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
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被保險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什麼是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交易中存在四種法律意義上的人:保險人,被保險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險人通常是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經常同一個人。
例如,張三購買了人壽保險,他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但如果張三的妻子李四經張三同意給張三購買了人壽保險,李四是投保人,張三是被保險人。保險人和投保人構成人壽保險合同的當事人,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另外一個重要的關系人是受益人。受益人是因被保險人的死亡而獲取保險金的人。
受益人不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對自己是否受益無法自行決定,而是被保險人選定,投保人若要變更或者指定受益人需要經被保險人同意,而受益人則必須接受這個變化。 人壽保險合同與其他保險合同一樣,是一個指定承擔風險的期限和條件的法律合同。
在責任免除中約定了包括自殺條款在內的一些限制條款。自殺條款規定,如果被保險人自殺投保後一定時間內(通常是兩年)自殺,保險人不承擔給付責任。
多數人壽保險合同有一個觀察期(通常也是兩年),如果被保險人在這個期間之內去世, 保險人有一種法定權利決定是給付保險金還是退還保險費。 當被保險人去世或者達到保險合同規定的年齡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
人們購買人壽保險的一個原因是防止受益人因為被保險人死亡導致陷入金融困境。保險金所得可以支付葬禮和其它死亡費用,並且可以通過投資收益替代逝者的薪水。
購買人壽保險的另外一個原因是,人壽保險可以進行家庭財產規劃。防止退休後的生活受到因退休導致的收入減少的影響。
保險人的定價政策與預定給付保險金數額、管理費用和預定利潤有關。預定保險金給付數額通過保險統計參照生命表確定。
保險統計使用的數學方法有概率論和數理統計。生命表是一種顯示平均余命(平均剩餘壽命)的表格。
通常,生命表僅考慮被保險人的年齡和性別。 保險公司從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那裡收取保險費,使用該資金在一定時期的本利和來確定保險金給付數額。
所以, 人壽保險的費率對被保險人的年齡很敏感,因為保險人認為年齡較老的人所繳納的保險費用於投資的時間太短。 因為有害習慣可能有對保險人的經營成果起到消極作用,所以保險人會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最大限度對被保險人展開生存調查。
保險人會在承保前盡量詳細地詢問並記錄被保險人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在特定的條件下,比如保險金額很高或者懷疑隱匿告知事項的,保險人將進一步調查。
很多情況下, 保險人從被保險人的醫師那裡獲得被允許獲得的信息。 法律並沒有強制要求人壽保險覆蓋所有的人。
保險公司自行確定哪些人可以承保,哪些人因為為他們自己的健康狀況和生活方式的原因拒保。但是如果非健康的生活方式或者次標准體導致的風險可以被估測,保險公司可能會同意加費承保。
當被保險人死亡,受益人向保險人提交死亡證明和索賠表格,提出索賠申請。如果被保險人的死亡可疑,保險人可能對被保險人死亡的事件是否符合保險合同的規定開展調查。
保險金的給付有時候是一次性給付,也可按照合同約定分期給付,來保障受益人在一定時期的生活。 人壽保險的類型(更細化) 人壽保險可以被劃分成風險保障型人壽保險和投資理財型人壽保險。
壽險包括哪些
人壽保險有如下:
一、定期人壽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二、終身人壽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被保險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三、生存保險
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生存到保單規定的保險期滿時才能夠領取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則不能主張收回保險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險費。
四、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由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結合而成,是生死兩全保險的特殊形式。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均可領取保險金,即可以為家屬排除因被保險人死亡帶來的經濟壓力,又可使被保險人在保險期結束時獲得一筆資金以養老。
五、巨災保障
巨災成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隱患,災難保障也成為了人壽保險新的關注焦點。市場上很多壽險產品都將地震、海嘯、泥石流等巨災涵蓋在保障范圍之內,專門的「巨災險」壽險產品比較罕見,而較常見的是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即針對重大自然災害可能給消費者帶來的重大損失,給予雙重保障。
壽險主要包括哪些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這三大功能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
經濟補償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資金融通功能是在經濟補償功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管理功能是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深入到社會生活諸多層面之後產生的一項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經濟補償功能和資金融通功能實現以後才能發揮作用。
1、經濟補償功能 經濟補償功能是保險的立業之基,最能體現保險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具體體現為兩個方面: (1)財產保險的補償:保險是在特定災害事故發生時,在保險的有效期和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金額內,按其實際損失金額給予補償。
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連續進行。這種補償既包括對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也包括對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經濟補償,還包括對商業信用中違約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
(2)人身保險的給付:人身保險的保險數額是由投保人根據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與被保險人雙方協商後確定的。 2、資金融通的功能 資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將形成的保險資金中的閑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中。
保險人為了使保險經營穩定,必須保證保險資金的增值與保值,這就要求保險人對保險資金進行運用。保險資金的運用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
一方面,由於保險保費收入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時間差;另一方面,保險事故的發生不都是同時的,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不可能一次全部賠付出去,也就是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數量差。這些都為保險資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
保險資金融通要堅持:合法性、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則。 3、社會管理的功能 社會管理是指對整個社會及其各個環節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
目的在於正常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各環節的功能,從而實現社會關系和諧、整個社會良性運行和有效管理。 (1)社會保障管理: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效組成部分,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險通過為沒有參與社會保險的人群提供保險保障,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另一方面,保險通過靈活多樣的產品,為社會提供多層次的保障服務。
(2)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具有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大量的風險損失資料,為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持。同時,保險公司大力宣傳培養投保人的風險防範意識;幫助投保人識別和控制風險,指導其加強風險管理;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投保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提取防災資金,資助防災設施的添置和災害防治的研究。
(3)社會關系管理:通過保險應對災害損失,不僅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損失進行合理補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處理效率,減少當事人可能出現的事故糾紛。由於保險介入災害處理的全過程,參與當社會關系的管理中,改變了社會主體的行為模式,為維護良好的社會關系創造了有利條件。
(4)社會信用管理:保險以最大誠信原則為其經營的基本原則之一,而保險產品實質上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承諾,對保險雙方當事人而言,信用至關重要。保險合同履行的過程實際上就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來源,實現社會信息資源的共享。
壽險是什麼意思
大家在購買壽險時一定會注意到壽險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
終身壽險理解起來很簡單,是保障終身的,那麼什麼是定期壽險呢?哪些人適合購買定期壽險呢? 定期壽險是指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則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若保險期限屆滿被保險人健在,則保險合同自然終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並且不退回保險費。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歲、60歲等約定年齡等多項選擇。
定期壽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點,保險金的給付將免納所得稅和遺產稅。但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然生存,保險合同即行終止,保險公司無給付義務,也不退還保險費。
也就是說,定期壽險的保險期是「人生的一個階段」,且基本是消費型的,到期後繳的錢再也拿不回來了。目前也出現了「返還型定期壽險」,顧名思義,後者是一種儲蓄型定期壽險,當保險期限屆滿時,可以取回本利金,保險責任就終止了。
對於那些事業剛剛起步的年輕人或者收入較少的人群來講,消費型定期壽險可以讓大家在家庭責任最重大時期,以較低的保費獲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種很好的選擇;另外,很多私人企業的所有者往往將企業資產及個人資產合二為一,一旦企業。大家在購買壽險時一定會注意到壽險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
終身壽險理解起來很簡單,是保障終身的,那麼什麼是定期壽險呢?哪些人適合購買定期壽險呢? 定期壽險是指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則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若保險期限屆滿被保險人健在,則保險合同自然終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並且不退回保險費。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歲、60歲等約定年齡等多項選擇。
定期壽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點,保險金的給付將免納所得稅和遺產稅。但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然生存,保險合同即行終止,保險公司無給付義務,也不退還保險費。
也就是說,定期壽險的保險期是「人生的一個階段」,且基本是消費型的,到期後繳的錢再也拿不回來了。目前也出現了「返還型定期壽險」,顧名思義,後者是一種儲蓄型定期壽險,當保險期限屆滿時,可以取回本利金,保險責任就終止了。
對於那些事業剛剛起步的年輕人或者收入較少的人群來講,消費型定期壽險可以讓大家在家庭責任最重大時期,以較低的保費獲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種很好的選擇;另外,很多私人企業的所有者往往將企業資產及個人資產合二為一,一旦企業主發生風險,將直接導致企業的正常運轉,並會使家庭的生活水準下降。在當今信譽發展時代,定期壽險也是個人經商和辦實業的一種信譽的保證;再之,對於那些有房貸的人群,購買定期壽險也是很好的選擇,其總保額和房子總價相當,保險期限和還款期限差不多就可以。
定期壽險的保障內容包括因意外傷害或因疾病導致身故或身體高殘,類似於意外保險,但是比意外保險保障年份要長,且包括范圍要廣,因疾病導致身故或身體高殘同樣進行保障。
❸ 人壽保險什麼意思
問題一:人壽保險到底是什麼? 一、 壽險是在盡責任(一個人對他自己及家庭應盡的責任)每一個人都不是憑空而來的,最簡單的,我們是上輩人繁衍下來的。我們生來就有父母、祖父母,將來我們也終究會有妻子兒孫。人一生短短幾十年,就生活在這種親情循環中。我們身不由己的來,同樣最終又身不由己的去,來時赤條條一無所有,去時一縷青煙終於也煙消雲散。既然如此,我們活著時剩下的就只有那份責任了。 我們是在父母最恩愛的時候孕育出來的――愛的結晶。因為這份與生俱來的愛,人類的責任就世代相傳,與生命同在。我們在嬰兒時期身不由己地接受父母長輩對我們的責任的同時,實際上也無可推脫地背上了對他們的責任。這種責任與生俱來,死後還留存於世,逃不掉,甩不脫。生生世世,歷代相傳直至永世。 那麼人類的這份責任是什麼呢? 對自己、對父母、對妻兒、對朋友、對社會。 對自己――很多人都認為人對自己沒有責任,那是錯的。在人所有的責任裡面,對自己的責任乃是最重的。老子道德經第十三章:有「貴以身為天下,若可以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意思是說:只有把天下看得比自身還輕的人,才可以擔當天下之任,只有愛自身超過勝過愛天下的人,才可以把天下託付給他!千萬別誤會此中的「把自己看得比天下重和愛自己勝過愛天下」並不是教導老子天下第一的論調。而是說:要珍惜自己,要愛護自己,不要讓天下的身外之物浸染腐蝕自己。這樣,才可以為天下人辦事。在一個人所有的責任中,對自己的責任是首先而又首要的。沒有一個對自己都不會負責的人,會對其他人、對天下負責任的。 為自己盡職盡責,想一想自己的日常,你都安排和預計了嗎?人沉淪於紅塵中,實在是渺小和脆弱的。我們有太多的恐懼害怕。 我們害怕:1、 生病時無人照顧 2、 貧窮時沒有援手 3、 失業時無從接濟 4、 孤寂時無友陪伴 5、 怕無法照料家人 6、 怕失去尊嚴 7、 怕老年人無人奉養 你有這么多的恐懼感,但大多時候,你卻仍然戴著假面具笑談於人生,以告訴別人你是生活的強者。我知道其實你跟所有的人一樣,對很多美好的東西有著渴求:你希望: 1、 幸福與安定的生活 2、 受朋友、家人的尊重和愛戴 3、 有能力照顧家庭 4、 擁有健康的人生 5、 在財產上有安全感 6、 老年時無憂 7、 在生命危難中無慮 對自己盡責就是保證自己一生無論在何時何種情況下都能應付人生出現的種種危機和風險,以便讓我們有機會履行其它的責任。 對父母――沒有人能逃避這份責任,也不應或者不許。父母給我們的責任是隨著我們的出生而來,隨愛而來,隨希望而來。對於含辛茹苦無私奉獻養育我們的父母,我們無疑是有責任的。這份責任是:1、奉養雙親 2、使父母不受辱 3、使你的父母享受美名 (註:這美名是你帶來給他們的) 簡簡單單的三條,這一生,你能為你的父母永遠做到嗎?不要回答,而去想,怎麼做,怎樣去做。 對妻子――首先是對妻子。你與她曾素昧平生。一絲所謂緣分讓你名正言順擁有她。你把她從一個不知世事的少女變成一個婦女,變成一個母親。讓她和你一起負上另一份責任。你不覺得你對她是有責任的嗎?這份責任是:保護她,愛她,與她一起白頭到老,在你有生之年照顧她,不讓她遭受苦難。無論貧窮、富裕,永遠不會變心,永遠相互照顧直至生命的終點。 可以知道,你對妻子的責任就是你在婚禮上手撫聖經發的誓言:這份責任,無從逃避,也無法逃避。唯有可選擇的是如何去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去盡這份責任。 對子女――人類的責任真是循環往復,當我們為人父母,又在重復上輩父母對我們初始至今的所有責任。或許此時,我們才能感悟到父母之愛,子女之孝,然而他的一生,又帶給了我們多少責任。他的成長,他的教育,他的婚嫁......>>
問題二:人壽保險是什麼意思?跟保險有什麼關系? 您好!保險主要分為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是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對象的,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當被保險人去世或者達到保險合同規定的年齡時,保險公司將給付保險金。
個人如何購買合適自己的人壽保險產品?
1、挑選壽險公司時,首先要看償付能力,公司的償付能力可以從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出來,如果資產或負債是正數且數目較大時,說明公司的償付能力較強;其次要看保險公司對客戶的服務質量。
2、挑選壽險產品時,應科學地比較價格因素,「兩者相較擇其優」;然後比較壽險產品的保障范圍、除外責任等條件設置,特別要注意「觀察期」、「免賠天數」等條件設置的不同。
3.挑選最適合自己的壽險公司和產品,最重要的是要根據您的自身的保障需求以及自身的經濟狀況進行選擇。
問題三:人壽保險是什麼意思 您好!人壽保險是指以人為標體的保險,一般分為人身保障還有資產保障兩個面。您是想咨詢哪個方面的呢?以下有相關的介紹,可以做為一個參考!參考:保險觀念商業醫療與社保醫療的區別
問題四:人壽保險金帳戶是什麼意思 金賬戶是一個萬能賬戶,這個萬能賬戶有一個保底利率是2.5%,最低不會低於這個利率,實際利率每個月會公布一次,在萬能賬戶里的錢是日計息月復利,每月滾動一次!目前這個賬戶的利率在4.5%左右!
什麼錢會進入這個賬戶呢?金賬戶是一個附加險,一般附加於帶有年金返還性質的主險上,主險是理財型保險,合同規定從什麼時候開始,每年或者每兩年,每三年返多少錢,附加了金賬戶,返的錢會自動進入萬能賬戶,在裡面按照萬能賬戶的利率日計息月復利,進入萬能賬戶不扣初始費用,但是五年內從萬能賬戶領取錢會扣手續費!
主險一般都是分紅型保險,分的紅利是不確定的,根據實際經營成果,以前的金賬戶分紅是不會進入的,不領取的分紅按年單利3.5%累計生息!
金賬戶是可以追加錢進去的,生存金返還進入時不扣初始費用,但是追加保費進去,是要扣初始費用的!
問題五:人壽保險是什麼? 10分 人壽保險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生、死為保險事故的一種人身保險。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後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 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死亡、年老、傷殘、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我們叫做人身危險。
從整個社會來看,總會有一些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總會有一些人患病,各種危險隨時在威脅著人們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採用一種對付人身危險的方法,即對發生人身危險的人及其家庭在經濟上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人壽保險就屬於這種方法。它的特點是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對參加保險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編制家庭理財計劃,為您和您的家庭構築心理的防線,構造愛的世界,創造美好未來。 人壽保險是為千家萬戶送溫暖的高尚事業,人壽保險作為一種兼有保險、儲蓄雙重功能的投資手段,越來越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和鍾愛。人壽保 險可以為人們解決養老、醫療、意外傷害等各類風險的保障問題,人們可在年輕時為年老做准備,今天為明天做准備,上一代人為下一代人做准備。這樣,當發生意外時,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時可得到養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經濟保障。
以人壽保險的種類,可分為:
1、 定期人壽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2、 終身人壽保險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被保險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3、 生存保險
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生存到保單規定的保險期滿時才能夠領取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則不能主張收回保險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險費。
4、 生死兩全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與生存保險兩類保險的結合。生死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里假設身故,身故受益人則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繼續生存至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期滿,則投保人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滿金的人壽保險。這類保險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商業人壽保險。
5、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由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結合而成,是生死兩全保險的特殊形式。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均可領取保險金,即可以為家屬排除因被保險人死亡帶來的經濟壓力,又可使被保險人在保險期結束時獲得一筆資金以養老。
人壽保險還應該包括健康險,健康險承保的主要內容有兩大類:
其一是由於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發生的醫療費用。
其二是由於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損失。
人壽保險的運作
人壽保險交易中存在四種法律意義上的人:保險人,被保險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險人通常是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經常同一個人。例如,張三購買了人壽保險,他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但如果張三的妻子李四經張三同意給張三購買了人壽保險,李四是投保人,張三是被保險人。保險人和投保人構成人壽保險合同的當事人,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的關系人。另外一個重要的關系人是受益人。受益人是因被保險人的死亡而獲取保險金的人。受益人不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對自己是否受益......>>
問題六:在人壽保險業務中的「兩全保險」是什麼意思? 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死亡或保險期滿時生存,保險人均給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兩全保險將定期死亡保險和生存保險兩種保險形式結合起來,當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規定的年限內死亡或合同期滿仍然生存時,保險人均按照合同給付保險金.兩全保險的儲蓄性極定,其純保費由危險保費和儲蓄保費組成.危險保費用於保險期限內死亡給付;儲蓄保費則逐年積累形成責任准備金,它既可用於中途退保時支付退保金,也可用於生存給付.有魚兩全保險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因此,兩全保險不僅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時也使被保險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問題七:壽險是什麼?人壽保險有什麼好處? 人壽保險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生、死為保險事故的一種人身保險。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後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死亡、年老、傷殘、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我們叫做人身危險。 從整個社會來看,總會有一些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總會有一些人患病,各種危險隨時在威脅著人們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採用一種對付人身危險的方法,即對發生人身危險的人及其家庭在經濟上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人壽保險就屬於這種方法。它的特點是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對參加保險的人提供保障,以便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編制家庭理財計劃,為您和您的家庭構築心理的防線,構造愛的世界,創造美好未來。人壽保險是為千家萬戶送溫暖的高尚事業,人壽保險作為一種兼有保險、儲蓄雙重功能的投資手段,越來越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和鍾愛。人壽保險可以為人們解決養老、醫療、意外傷害等各類風險的保障問題,人們可在年輕時為年老做准備,今天為明天做准備,上一代人為下一代人做准備。這樣,當發生意外時,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時可得到養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經濟保障。 以人壽保險的種類,可分為: 1、定期人壽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2、終身人壽保險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被保險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3、生存保險 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生存到保單規定的保險期滿時才能夠領取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則不能主張收回保險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險費。 4、生死兩全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與生存保險兩類保險的結合。生死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里假設身故,身故受益人則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繼續生存至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期滿,則投保人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滿金的人壽保險。這類保險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商業人壽保險。 5、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由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結合而成,是生死兩全保險的特殊形式。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均可領取保險金,即可以為家屬排除因被保險人死亡帶來的經濟壓力,又可使被保險人在保險期結束時獲得一筆資金以養老。 人壽保險還應該包括健康險,健康險承保的主要內容有兩大類: 其一是由於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發生的醫療費用。 其二是由於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損失。
問題八:中國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什麼意思? 跟你說通俗一點兒吧,你的錢是6年後取回來,能取回你的本金3W以及6年的分紅,分紅具有不確定性,所以也不知道有多少。
你看到合同上有個現金價值表,每一個年份對應一個金額,意思就是你在所對應的揣份解除合同就只能拿回該年所對應的金額,而不能拿回3W本金
問題九:中國人壽保險 「舉績」是什麼意思? 5分 其實很簡單啦 就是讓你出單了
問題十:人壽保險NBEV,的NBEV,是什麼意思?英文全稱是什麼? 內含價值(EmbededValue)教科書上的解釋:是指在充分考慮總體風險的情況下,適用業務對應的資產未來產生的收益中可以分配給股東的利益的現值。簡單的理解:對保險業務經濟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就是保險業務能產生的未來收益的現值總和龔內含價值包括新業務內含價值,即NBEV(NewBusinessEmbeddedValue):新銷售業務所創造的價值已生效業務的內含價值:即已生效業務的價值NBEV是較好評估新業務價值的尺度NBEV綜合反映了影響新業務價值的各種因素,包括:保險責任、保障類型、產品類型保險費規模交費期間年齡、性別繼續率、傭金費用率、賠付率、分紅、結算利率其他的業務評估方法則沒有這種優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❹ 壽險營銷是一份工作還是一份事業工作和事業的區別是什麼
事業
表面看是銷售業,實質上是綜合金融業。1.壽險營銷員賣的是「未來」這種特殊產品。保險事故是否發生,什麼時候發生都不確定。而業務員要在不確定的場合,不確定的時間,用不確定的方式把確定的產品賣出去。2.保險產品的特殊性決定了業務員工作時間的彈性。3.因保險行業的前衛性,要求業務員要不斷加強各方面知識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