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准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是由政府或用人單位為推進各項公益事業而設立的崗位補貼,其標准通常由當地政府根據財政和經濟情況等相關因素綜合考慮制定,具體標准應當在招聘崗位時明確。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是指政府或用人單位為推進各項公益事業而設立的崗位補貼,主要用於支持公益性崗位從事社會公益事業。這些補貼通常由當地政府根據財政和經濟情況等相關因素綜合考慮制定,具體標准應當在招聘崗位時明確,並寫入合同或其他規定文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性崗位管理條例》,公益性崗位的補貼標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生活補貼、工作保障和健康保險等。其中,生活補貼主要是針對公益性崗位報酬相對較低的現狀而設立的補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員工的生活負擔;工作保障主要是針對崗位特殊性質而設立的,以確保員工能夠順利完成公益事業工作任務;健康保險則可以幫助員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身體健康。當然,公益性崗位補貼標准也有可能因為具體地區和時間等原因發生變化,因此應當及時關注政府或用人單位公布的相關調整通知。
如果公益性崗位補貼標准不符合規定怎麼辦?如果公益性崗位補貼標准不符合規定,或者用人單位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補貼,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向勞動仲裁機構提起仲裁,讓用人單位履行其合同義務。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是由政府或用人單位為推進各項公益事業而設立的崗位補貼。補貼標准應當在招聘崗位時明確,並根據相關因素綜合考慮制定,保障員工在公益事業中的工作和生活。如果補貼標准存在問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 對在公益性崗位上工作的人員,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和社會保險待遇。
❷ 公益性崗位國家給予什麼補助
被安排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公益性崗位是政府幫助那些通過市場競爭難以實現就業的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措施,而不是按照市場機制相互選擇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勞動關系,體現的是公益性、臨時性和過渡性。
公益性崗位這項就業援助制度的對象是指大齡下崗失業困難人員,特指男性年滿50 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國有及縣以上集體企業下崗職工、關閉破產企業需要安置的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其他城鎮失業人員,要經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認定,並在領取的《再就業優惠證》上予以註明。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人員應簽訂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可獲得勞動保障部門按月提供的崗位補貼,額度為最低工資標準的70%。
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對象,全年累計請假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的,用人單位應與其解除勞務協議,並由財政部門停撥其崗位補貼。請假累計不滿一個月的發全月工資,累計一個月以上不滿兩個月的發三分之一工資,因公受傷照發工資直到醫療終結。
各用人單位應加強考核,依據制訂本單位的具體管理及考核辦法,並上報市職工解困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因考核而形成的結余資金可用於對日常工作的考核。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❸ 什麼是公益崗位,工資多少有五險一金嗎
【法律分析】: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營利性的服務崗位,包括各級政府投資開發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設施維護、社區保安、保潔、保綠、停車看管等。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崗位,以及適宜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的其他公益性崗位。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可獲得勞動保障部門按月提供的崗位補貼,額度為最低工資標準的70%。他們實際上還有一種待遇,也可稱為潛在的收入。就是國家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給予補貼,即這筆本該個人出的那部分錢,給予不超過應繳額度2/3的補貼。目前多數人可獲得三年的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❹ 什麼是公益崗位有啥待遇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營利性的服務崗位。蘇州市公益性崗位補貼為750元/月。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月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
一、什麼是公益性崗位?
公益性崗位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開發並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用於過渡性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崗位。主要包括滿足公共利益和就業困難人員需要的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崗位
二、公益性崗位是什麼編制?
公益性崗位不屬干編制內人員,屬干促進就業的一種援助型崗位,原則上公益性崗位一般不超過三年。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春頌拆利益的非營利性的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各級政府投資開發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設施維護、社區保安、保潔、保綠、停車看管等。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後勒服務崗位扒棗,以及適宜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的其他公益性崗位。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問題的解決實際上解決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收入不高,但會嚴格執行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他們實際上還有一種待遇,也可稱為潛在的收入。就是國家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給予補貼,即這筆本該個人出的那部分錢,給予不超過應繳額度2/3的補貼櫻猛。多數人可獲得三年的補貼。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公益性崗位扶持政策的通知》第四條公益性崗位補貼調整為750元/月。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月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各縣市以及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和蘇州工業園區可根據各地實際參照執行。本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