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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人員怎麼申請調離

發布時間:2024-12-27 22:42:48

『壹』 事業編辭職手續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辭職怎麼辦理手續
1、申請離職(向主管部門申請)的申請書;申請內容需符合離職條件;
2、申批通過(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
3、移交工作(向單位、公司安排的接班人移交自己手頭的工作、資料);並通過審查認可;簽定移交清單(工作單位辦理)
4、辦理社保、醫保轉移手續及失業手續(社保局辦理);
5、如在公司或單位住宿;需辦理離廠手續。獲得放行認可;
6、如公司或單位機要部門、崗位還需簽訂離職後的保密協議;
7、結算工資和離職待遇(財務部門和人事部門辦理);
8、根據自行情況選擇合適的離職、離別形式;
9、國家機關和單位還需辦理人事檔案調離手續;一般帶戶口、高學歷、高職稱的職工則一般將人事檔案調往人才市場。
事業單位不準辭職合法嗎
事業單位不準辭職不合法。勞動者有自主選擇的權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不批準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復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事業編辭職禁考幾年
事業辭職要禁考五年。服務的年限是不滿兩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被辭退沒有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報考,若是單位是同意辭職的,就能報考,若是單位並不同意辭職,自動離職就會按照法律規定按照單位辭退進行處理,並且五年以內不可報考。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可以報考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事業單位的試用期時間具體如下:
1、事業單位試用期一般為一年;
2、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總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規定,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保護。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貳』 事業單位編制跨縣調動該怎麼做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若要進行跨縣調動,按照政策規定,理論上是可行的。然而,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困難往往比理論描述的要多。調動的過程雖然相對固定,但每一步都可能遇到各種未知的挑戰。以下為詳細的調動程序:



第一步:接收單位將你的檔案提交給市人社局進行審批。這是調動過程中的關鍵環節,確保你的檔案符合調動的資格。



第二步:攜帶「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實鑒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調入函,即向接收單位出具的正式調入請求,以及接收單位主管部門的介紹信,前往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人社局審核材料的完整性後,受理並開具「商調函」。接著,該商調函需經人事局核准,並由接收單位向你的現工作單位遞交。



第三步:現工作單位同意調離時,需上報當地人社局批准。在商調函上,應加蓋人事部門和你單位主管部門的公章,表明同意調動。調入單位主管部門需憑借接收單位提供的介紹信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向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手續。



第四步:接收單位核准商調函,並等待人事局正式發調函,調取你的檔案。檔案調取完成後,在編制辦注冊,隨時准備接收調動通知並報道。



整個調動過程涉及多個單位的審批和協調,每一個環節都需嚴格遵守政策和程序,確保調動的順利進行。面對復雜的實際情況,個人及相關部門需共同努力,協調解決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希望以上流程能為尋求跨縣調動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提供一定的指導和幫助。

『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何辦理調動手續

調動的具體程序是:

1、接收單位把你的檔案交給省人事局審批。

2、帶上」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實鑒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函(關於調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齊全,然後受理,開具」商調函「,人事局核准後由接收單位向你現在的單位遞交商調函。

3、你單位同意調走後需報當地人事局批准,商調函上「同意」要有兩個章:人事部門的和你單位主管部門公章;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憑著人社局開具介紹信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為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

4、商調函發回接收單位核准,人事局正式發調函調你的檔案,調檔案完畢後在編制辦注冊,隨時接受通知准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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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任資格條件

第六條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四)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市)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六)符合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肆』 事業單位工作調動手續怎麼辦理

調動手續:

  1. 首先調動對象要聯系好接收單位,並填寫《事業單位幹部流動申請表》(一式三份)。

  2. 由調入、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後,送調入單位所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3. 政府人事調配部門根據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編制部門出具的《進人核編審批通知單》,對進人單位的申請報告、《事業單位幹部流動申請表》進行審核後。

  4. 發調檔函至調出單位所在的政府人事調配部門或主管部門。

  5. 由其將調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發至調入單位所在的政府人事調配部門審核。

  6. 符合調動條件的,由調入單位所在地政府人事調配部門開具《調干通知單》。

  7. 調動對象憑《調干通知單》到調出單位所在地政府人事調配部門開具調離《行政介紹信》。

『伍』 事業單位職工怎麼調動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調動,手續都差不多,只要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就可以辦理調動:有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有空編並同意進人;原單位同意放人。

上述三個條件看起來簡單,蘊藏著很大學問。

1、如果在轄區內或本級調動,相對較為容易。比如從鄉鎮調縣區,從市某個單位調另外一個單位,因為不涉及到財政增加供給,操作起來相對簡單,原則上只要有單位接收,接收單位領導同意並報縣區領導批復,報編辦審核備案即可完成調動,調動周期一般兩三個月。

2、如果本轄區或本級逆向調動,難度有所增加。比如從自收自支到差額,從差額到全額,從事業編到參公或公務員,要轉換身份必然涉及到財政增支以及編制增額問題,因此按規定都要過編委會,經過編委會研究同意後,才能調動。編委會的主任一般由地方行政主官擔任,成員包括常務、組織部長、政府秘書長、財政局長、編辦主任等主要領導,要過這些領導的手,沒有一個領導牽頭協調很難完成。加上編委會開會非常不容易,有的地方一年也就開兩三次會,調動需要的周期也比較長。正常情況下,逆向調動從開始辦理到最後報到沒有半年以上根本辦不了,有的甚至要等上一兩年時間。

3、如果是跨區域調動,最為麻煩。編制之所以重要,與它的財政供養性質息息相關。因此,編制其實有地域性。你考取了這個地方的編制,換到另外一個地方是不被承認的。哪怕是從縣里到市裡,因為縣市財政分立,兩級編制也相對獨立。因此跨區域調動,原則上要求主官簽字,並經編委會研究同意才能完成,難度非常大,需要具備強大的推力才行。

事業單位職工怎麼調動?

目前兩種方式,一是借調,人走編不走;二是調離,編隨人走。具體介紹下兩者的流程。

一、借調

借調相對而言比較簡單,也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種事業單位人員調動手段。

自中央、省委巡視以來,要求不允許長期借調、嚴格規范借調程序,且一次借調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目前借調現象有所改觀,但仍然比較普遍。這種方式操作比較簡單,只需要原單位和借調單位統一意見即可。

具體借調流程為: 原單位召開班子會議,集體表決同意人員借調,形成會議記錄或紀要,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兩份報組織部及借調單位。 如要長期借調,每3個月要重新形成這么一份證明。

二、編隨人走,直接調離

我親手辦理過幾個事業單位人員的調動手續,其實一點都不復雜,我以鄉鎮政府事業編人員調至區直部門為例,簡單說一下調動流程。

1.前期操作 。這里有三個必備條件: ①原單位要放你走;②要去的單位同意接收;③需要當地主要領導簽字 ,比如區內調動,需要區委書記簽字。

原單位和接收單位的工作做通了,主要領導簽字這一步,一般由當地組織部長操作。

由接收單位與組織部門對接,組織部長再向主要領導匯報,請主要領導簽字。這三個前期流程,是必須要走完的,要不然人事關系是無法調動的。

2.當地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開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我們俗稱「調令」, 一式兩份,分別給原單位和接受單位。有的地區需要你本人去送這兩份「調令」,有的地區人社局直接就發給這兩個單位了,用不著自己跑。

3.原單位和接收單位收到「調令」後,分別辦理「減員」手續和「增員」手續。

4.原單位開具《工資介紹信》給接收單位, 然後原單位就會停了該人員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等一切待遇的發放。接收到位收到《工資介紹信後》,辦好「增員」手續,你的關系就算是正式轉到接受單位了。

三、如果想跨市調動

首先大家要明確一點,事業編只是在地級市組織部門、人社部門有備案,在其他省市是沒有備案的,簡單的說,其他省市並不承認你的事業編身份。 這與公務員不同,公務員是都有備案。

所以事業編想要跨市調動是非常非常難的,不是一般的人脈背景可以操作的。以省廳從各地市選拔人員為例,第一個硬性標准就是要求必須為行政編,即公務員。

另外,針對事業編的遴選非常少,至少我連續關注了4年,只有一次事業編遴選。我們平常所說的遴選,只是針對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事業編沒有資格參加。所以有的朋友說通過遴選,那就是在忽悠你。

最後,不管從哪調到哪,對於能力一般、沒有關系的人來說,都是挺難的,程序和流程一直在,但調動的門檻也一直有。

第一、

到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領取「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一式X份(根據地區差異性,有可能是「事業單位調動人員呈批表」、「人才引進審批表「等等,具體以當地人社局的表格為主,可以事先問一下你的主管人事部門,是什麼表格)。

第二、

現在要分成兩層同時走,這樣會快點。

第一層:填寫」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到接收單位將商調表的「調入單位意見」和「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意見」欄簽字蓋章。再到調出單位將商調表的「調出單位意見」和「調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欄簽字蓋章。「調入組織人事部門意見」可先不蓋章,不用管它。(在這里須要說明下,調入和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都要開局務會議或主任會議研究同意吸收你進入單位/調出單位,調入單位和調出單位領導也要同意才可)

第三、

第二層: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到機構編制部門辦理使用空編,辦理出「編制使用通知書」。

第四、

到時,憑著」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實鑒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函(關於調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齊全,然後受理,開具」商調函「。

第五、

憑著」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人事部門辦理調檔手續,然後人事檔案轉移到人社局,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會進行查檔,如果沒有任何問題,再開具「調動通知」或「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工資關系調動。

第六、

憑著「調動通知」或「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工資關系轉移,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到人社局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

第七、

憑著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到人社局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到人社局辦理。人社局再開出介紹信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把人事檔案也轉移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再開具介紹信到所屬事業單位(調入單位)。你憑這介紹信就可以到新單位報到了,恭喜你!

第八、

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憑著人社局開具介紹信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為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

第九、

事情還未結束喔,你還有社保,公積金沒有轉喔。接下來你得自己繼續辦理。首先,你了解新單位什麼時候繳社保和公積金(別到時新單位繳了,舊單位又沒有幫你繳,你的關系又轉出來,那麼這個月你就漏了)。確認後,讓舊單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報停,報停後,新單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報增,你的社保關系和公積金就轉移過去了(公積金賬號掛靠銀行不同,可以申請提取,提取的話,去舊單位的住建局拿表申請)。

事業單位福利待遇好毋庸置疑,每年都能吸引大批考生參考。可對於很多在異地上班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來說,面臨著各種關系、圈子、人脈的重新建設,會給自己的生活造成很多不便,這不得不說是一件頭疼的事情。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其實還是有辦法的,那就是工作調動,如果大家對此不了解,重慶中公教育事業單位的我今天就給大家強勢科普一波。

可以肯定的是:事業單位可以調動,事業單位也可以跨省調動,但是比較難。

如果想從事業單位調動, 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可以接收你的單位。 若想要跨省調動,則你的調動申請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長或者市長簽字後才可以調動。每年也只有幾個名額,這種情況是比較困難的。所以調動是可以的,只是要看政策和運氣的成分。對於跨省調動,總體來說,你首先要在外省找到一個好單位,而這也是最難的一個步驟,然後確定你現在的單位同意你離職,再由新單位人事部門開具事業單位調動函,再到現單位人事部門辦理檔案移交,社保結算等等。

調動的具體程序是:

1.接收單位把你的材料交給省人事局審批

2.人事局核准後由接收單位向你現在的單位遞交商調函

3.你單位同意調走後報當地人事局批准,商調函上「同意」要有兩個章:人事部門的和你單位主管部門的

4.商調函發回接收單位核准,人事局正式發調函調你的檔案,這個應該不用你自己跑了,調檔案完畢後在編制辦注冊,隨時接受通知准備報道。

另外大家 需要注意的是,調動這種事情千萬不能心急,而且在試用期內是不能夠調動的。 由於事業單位的調動程序比較復雜,因此我建議有此想法的新錄用人員,與其花費大精力去操作調動程序卻不能預知結果如何,倒不如腳踏實地在現工作中安心「改造」, 只有自己發揮出了特長,自己的職業發展前景才會更為樂觀。

1.最重要的是你要找到一個接收單位,而且這個單位有你對應的編制

2.其次你的所在單位領導要同意,通過單位常委會(黨組會)研究通過你的轉任。形成會議紀要,報人社局審定。

3.人社局經過會議研究,出同意調動的提案報組織部,一般情況下組織部部長為人事調配會常務副組長,地區主要領導為組長,報組織部後,還會在審查,審查你是否符合調動條件,有沒有違紀違規問題,有沒有服務期未滿的問題,如果沒有一般情況下屬於調動工作業務范疇不會為難,如果考慮到幹部年齡結構等問題可能會不同意。如果地區內單位調入程序比較簡單,填寫人事調動調配表,上面需要所在單位,組織部,人社局,調入單位簽字,當然還有你本人同意簽字。人事調配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

4.如果跨地區調入就比較麻煩了,還要報上級組織部們批准,他們程序和在下一級一樣,時間會很長,少則一年,多則兩年。

不過話說回來了,有一種叫特事特辦,就看你了,說白了沒有一個調動背後是簡單的

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調動分為逆向調動(差額財政向全額,自收自支向全額或者差額財政調動)、同向調動(全額財政向全額財政調動,差額財政向差額財政調動,自收自支向自收自支調動)、順向調動(全額財政向差額財政或者自收自支調動,差額財政向自收自支調動)三大類,要實現逆向調動幾乎不可能,順向調動應該很好辦理,畢竟能騰出一個編制,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一般都是同向調動。

事業單位職工調動程序其實很簡單,你先找一個願意接受你的事業單位,再說服單位主要領導願意放人,然後去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開一個介紹信(調函),調動工作基本就完成了,剩下的編辦、財局上編制和變換工資關系都是公對公。但是現實中真是這樣的嘛?大錯特錯,比這要麻煩得多。

我大姐事業單位調動工作,折騰了將近一年,特別難辦理。主要是調動工作要主管人社局常務副縣長簽字, 教育、衛生系統跨系統調動和鄉鎮幹部調到縣城需要縣長和縣委書記初審後,上縣委常委會決定, 然後編辦、財局簽字和手續還要個人自己跑,沒有一定人脈關系還是別想調動工作的事,太難了,比重新安排一個事業編要復雜的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留言!

事業單位職工調動需要先經過領導同意,再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審批等程序。

事業單位調動和公務員調動一樣,目前還沒有特別完善的調動規定,除了自己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試以外,一般情況下想要調動都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簽字同意。

具體的調動程序是:

①個人先找好單位,由本人或者擬調入單位向主管領導提出調動申請。②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將申請轉給主管組織人事的領導或主要領導。③有關領導全部同意後,由編辦進行核編,在不超編的情況下,編辦出具核編證明。④拿著有關領導簽批手續和編辦核編證明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⑤到編辦轉調整編制、到財政部門轉工資手續。⑥到目前為止,調動手續基本完成。

這就是目前事業單位調動的基本程序,雖然各地各部門掌握的程序有所不同,但也都大同小異。最主要的是都需要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方可辦理調動手續。這種調動方式的好處就是可以隨時解決職工問題,可以隨時發現人才,可以隨時解決單位人員配備問題。但這種方式最大的缺點就是,首先需要經過領導同意,如果領導同意還好說,萬一領導不同意,你再有能力,再有實際困難也是白搭。我身邊就有那種兩地分居二十多年也解決不了調動問題的情況。

總之,當前事業單位的調動方式還存在一定欠缺,不利於真正解決職工實際問題,也不利於真正發現和使用人才。 歡迎關注中省直遴選,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分兩種方式!1、商調。就是需要你去托關系自己跑調動,原單位同意放人,接收單位要有空編空崗並且同意接受你,同時還需要你單位和分管領導、縣長同意簽字,最重要的就是必須滿5年工作年限,當然如果你關系特別硬的另算。

2、遴選考調。這種方式首先要在招考簡章上看看有沒有符合你條件的職位,然後給主管單位領導,分管領導,縣長打報告,然後拿上考調申請表挨個簽字蓋章,其目的就是同意你去參加考試同意放人,如果你運氣好筆試 面試 體檢全過,你考調的單位人事科會派人去你原單位考察合格就進入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完了以後正式辦理調動手續。這種方式難度大競爭激烈,但是一旦考上只要不幹違法亂紀的事調動是很穩的,沒人敢卡你!注意:這種方式千萬不能幹先斬後奏的事,我知道的就有很多考前不報告不申請跑去考試,結果考上了不放人白考了……

說簡單非常簡單,領導一句話就可以,說難也難,拎豬頭找不到廟門。

1、事業單位調轉程序

事業單位調轉程序最根本的就是調令,也就是編委開出的調動介紹信,然後落戶新單位即可,當然需要新單位有空餘編制和原單位同意。


2、具體流程

一般都是某個單位出現空餘編制時,由想調入的人向單位和編委提出調轉申請,在調出單位同意情況下,編委召開會議研究決定是否同意調轉和調轉到什麼單位,然後出具調動介紹信,同時調整人員編制並辦理人員調轉相關手續。

組織關系、工資轉移、人事檔案等一般都由接收單位相關人員拿編委調令到相關部門辦理即可,不需要自己單獨去做,也有單位讓本人去做的情況,不過從程序上講本人去做是不太好的。

3、 關鍵

這其中最關鍵的就是編委的會議研究和之後的調動介紹信,其他相關手續都是以調轉介紹信為基礎辦理的。一般來講都是政府一把手擔任編委辦主任,同時還有一位常務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就是大家常說的主任,但實際一把主任是政府一把手),編委會議都是政府一把手召開並主持決定的,所以只要實際的編委主任(政府一把手)同意,調轉介紹信就很簡單,那麼調轉就水到渠成,所以就看你能不能聯繫上政府一把手,當然不一定直接聯系,你可以曲線救國。

4、 其他

事業單位調轉還需要注意一下人員的具體財政供養情況,一般原則上來講,全額撥款內部、差額撥款內部、自收自支內部可以無障礙調轉,相互之間一般是不能調轉的,但隨著機構改革的進行(成立大事業中心,其中既包括全額又包括差額和自收自支),這種情況在逐漸打破,不同供養情況單位之間在相互調轉,但是編委編制登記上仍然是原供養方式,無法改變。

調動的時候程序不關鍵,最關鍵的是你現有單位能放你走,接收單位願意主動接收你。

機關事業單位調動都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但是這個確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先協調好願意要你的單位。

我總結了一下,大概需要辦理下面幾個事情。

一、與接收單位對接好。 比如你要調到某單位,先要了解這個單位的情況以及去了後的崗位和待遇問題,不可盲目,要不然會後悔。

調動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找到接收單位,因為人往高處走,你調動的單位肯定比目前單位要好,好單位又豈能容易進入。所以協調好這個才是調動的關鍵環節。

二、給單位領導報告自己的意願。 通常來說,你要調走,單位也不會阻止你的,畢竟不能影響別人前程啊,而且你走了以後還能空出一個編制,豈不是兩全其美,所以這一步相對來說比較簡單。

三、辦理相關調動程序。這 個事情不是你做的,雙方單位人事部門會進行對接,他們都比較熟悉操作流程,所以你不必擔心,等著就行。

在體制內,這個調動說容易也容易,說難也難,關鍵問題是能否找到願意要你的單位。一般來說想要跨地區調動難度很大,跨省就更難了。但是現在很多省份出台了相關文件,就是鼓勵家鄉人回原籍工作,這樣就有很多人可以用這個政策回到家鄉,為家鄉的建設做貢獻了。

『陸』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何辦理調動手續

材料:

1、擬調人員申請調動工作報告;

2、調動呈報表(一式三份);

3、編制審核通知單;

4、考察材料[個人總結、單位鑒定(含遵紀守法、計劃生育情況);

5、計劃生育證明;

6、近期體檢表;

7、個人檔案(轉正定級表、年度考核表、是公務員的需有公務員錄用表、公務員登記表等)。

審批程序:

1、本人提出申請調動報告、填寫《幹部調動呈報表》。

2、所在單位、接收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3、《幹部調動呈報表》、《編制審核通知單》、計生證明、體檢表等材料報市人社局流動調配股。

4、組織考核、審查幹部檔案。

5、局務會議研究。

6、發出調干通知。

7、轉行政組織關系。

8、與調入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9、轉工資關系。

(6)事業單位人員怎麼申請調離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任資格條件:

事業單位調任規定(試行)(中組發[2008]6號)第六條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四)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市)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六)符合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項需適當調整的,市(地)級以下機關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上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省級以上機關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同意。

第七條 事業單位調出機關後再調入機關擔任高於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的,應當具備從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晉升至擬調任職務所需的任職資格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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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事業單位人員怎麼申請調離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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