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改政策是什麼意思
車改是對政府機關單位(可能包括某些事業單位)才有影響的,企業就無所謂車改。簡單點說,車改後,單位里的公車報廢後就被取消了,不能再申請買公車,可能以後就無公車了,但是單位里的人員就有更多的交通補貼。不車改就是單位出外辦事,有公車開,相對的補貼少了或無交通之類補貼。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即公車改革。國家《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於2014年7月16日下發。按照新方案,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改變背景
1949年新中國成立至2014年,公務用車一直實行實物供給制度,對保障公務出行發揮了作用。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傳統公務用車制度越來越難以適應形勢發展需要,車輛配備范圍過大、運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車私用等問題日益突出,社會對此反映強烈。
❷ 可否詳述事業單位車改內容
一、整體取消一般的公務車,保留一些應急的特種專業技能和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等,各地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取消一般的公務用車,保留車輛必須專車專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二、在補貼標准上進行分級分類,會從嚴核定車輛保留,並且妥善安置司勤人員。三、公車處理上嚴格履行資產處置審批手續,將取消車輛交由經公開招標確定的車輛評估、拍賣機構公開進行處置,所得收入按國有資產處置收入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❸ 2019年江蘇公車改革方案和補貼標准,車改的成功與爭議
江蘇公車改革方案和補貼標准,車改的成功與爭議
新一輪的公車改革正在實施,中央「三條紅線」的劃定,彰顯出決策者堅定的決心。
實際上,中國從未放棄過解決「車輪上的腐敗」,並曾經為此進行過無數次試驗。大概從20多年前開始,江蘇省就開始醞釀公車改革,2002年,江蘇省各地陸續開始了符合當地情況的公車改革。
由於江蘇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發起的車改模式也不盡相同。不過,發生在蘇南、蘇北和蘇中的每一次車改試水,都為公車改革提供了實踐經驗、理論營養或者前車之鑒。
各地樣本
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江蘇省的公務用車改革已經起步。後來,有學者分析,這一次改革是自下而上的,一般由鄉鎮基層到縣以上機關,蘇、錫、常、寧四市鄉鎮最先全部完成改革。
如今看來,這一次的車改有三種模式:貨幣化改革,即按月按人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租賃式改革,即從社會上租車,按一定價位買斷所租車輛的年使用權;包乾式改革,即設立專門賬戶,以乘車券或票的方式發放。其中以貨幣化改革最為常見,曾占實施車改鄉鎮的七成多。鑒於經濟發展水平南北差距大,改革一直分類進行——蘇中一些地區在蘇南後實行車改,蘇北不少地區則沒有改革。
淮安楚州(現淮安區)
租用社會車輛向市場購買服務
模式
2002年,淮安楚州區在江蘇率先進行了公車改革的市場化探索,把當地公車出售給個人,「公車」變為「私車」,政府與購買者簽訂合同,按年租用車輛。同時,所租用的車輛只能為鄉鎮公務服務,不得經營其他業務。公務人員用車時需填寫派車單,寫明出車事由、起止地點、行駛里程,經分管領導批准,駕駛員憑派車單方可出車。
「從2003年開始淮安市淮安區(當時稱楚州區)的鄉鎮單位就已經不再掏錢購車養車了,因為2002年底淮安區針對全區內的27個鄉鎮46輛公車進行了改革。」一位知情人說。
而在相關部門當年的一份公務用車改革材料中,現代快報記者看到,在改革過程中,駕駛員由所在單位負責安置,公務車輛則採取公開競標的方式,通過競標不僅使買車人成為車輛所有者,同時也成為車輛的出租人。車輛專門服務於租車單位,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政府則對車輛進行返租,租車單位承擔租金外還要承擔因公務派車所發生的汽油費、過橋費、過路費、停車費以及駕駛員出車在外地的食宿費。這也就是說,將淮安區各個鄉鎮的公車出售給個人,明晰車輛產權歸私人所有;政府與購買者簽訂合同,政府按年購買車輛的使用權。
鄉鎮的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用車時採取派車單制,由乘車人填寫派車單,寫明出車事由、起止地點、行駛里程,經分管領導批准,駕駛員憑派車單方可出車。「現在,我們鄉鎮還是這種模式在租車,租金一年在5萬元左右,但是不承擔駕駛員的工資,也不需要我們自己養車。」淮安區某鄉鎮一名公務人員表示,一般一個鄉鎮租一到兩輛車,在保證鄉鎮幹部的用車基礎上,供其他公務人員使用。「我們用車是到辦公室填單子,單子里要寫明公務事由,用車距離等信息。要是書記鎮長不用車,就拿著領導簽字後的單子去找租車的駕駛員。」遇上租用的車輛因公務派出的情況,公務人員則需要到外面進行租車。在油費結算方面,鄉鎮根據租車的行駛里程提供油卡,每張油卡跟所租車輛的車牌號進行掛鉤,防止駕駛員多報油費。
車改之初,當地官員就曾表示,對淮安市淮安區這樣經濟欠發達地區,採取「貨幣化」的公車改革方式,政府財力難以承受,同時,領導幹部車改後交通補貼金額較高,一些幹部補貼甚至超過了本人基本工資,這樣的方式,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群眾也難以理解和接受。而採取明晰「兩權」方式對公車進行改革後,不涉及到現金貨幣,但確實從源頭上堵住了公車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腐敗的漏洞。
據悉,該試點目前已經實行了十多年,對鄉鎮租車的監管也由紀委部門轉變到財政、公安、審計等多部門聯合監管。
從當年的公務用車改革材料中,可以看到當年的公車改革范疇是准備從鄉鎮擴展到縣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但是,記者了解到,目前這種「反租倒包」的模式僅在淮安區的鄉鎮實施,區直黨政機關仍配備公車及駕駛人員。
根據淮安市政府網站信息,2012年底,淮安市對市直及主城區760戶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進行清查。
為了加強對這些公務用車的管理,清查後的第二年淮安市就正式出台並實施公務用車「四統一」管理辦法,從保險、加油、維修、處置等四個環節入手,在制度上降低公車經費,給公車方向盤套上「籠頭」。
根據當年財政部門的統計,實施「四統一」公開招標,通過競爭性談判、詢價、資格准入等方式,確定公務用車保險、加油、維修、處置供應服務商,以集中采購的形式為政府節省了很多費用。公務用車保險費比市場價格下降了30%,汽油價格比市場價格下降了2.5%-3%,汽車材料進銷差價率比市場價格下降了13.5%,資產評估收費比市場價格下降了66%,拍賣收費比市場價格下降了60%。
蘇州常熟
高額補貼下的車改能否持續
模式
2004年,蘇州常熟開始實行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當地實行貨幣定額包干制,貨幣定額包干費與公務員實際擔任的工作職務掛鉤,隨領導幹部職務和公務員崗位的變動而調整。購買私車的以現金按月按標准發放,一類正職(局長)購買私車的每月發放補貼2800元,二類正職2700元,三類正職2600元。對不購買私車者,在標准范圍內按實報銷,節約部分按年計算獎勵30%,超支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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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最新方案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各級黨政機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特殊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
參加改革的機構范圍確定為: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除了各級黨政機關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按照規范職務消費原則進行改革,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
參加改革的人員范圍確定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和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原則上參加車改。考慮到地方實際情況,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市(地、州)、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