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建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住建局下屬單位主要有:辦公廳、法規司、研究室、住房保障司、城市規劃司、標準定額司、房地產市場監督司,建築市場監管司,建工處、環衛處、監督站、檔案館、交易中心、物業辦、市政處、開發辦等。
住建局是一個行政單位,住房和建設局,簡稱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是縣(區)級建築業行政主管部門。住房和建設局,也叫城建局,是以當地政府組織的一個組織命名的。
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住建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具體內容:
1、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信訪等工作。
2、法規司
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3、住房改革與發展司(研究室)
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全國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
研究分析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起草綜合性文稿。
4、住房保障司
擬訂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承辦中央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5、城鄉規劃司
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指導城鄉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
指導城市勘察、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
6、標準定額司
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和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
7、房地產市場監管司
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八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本法規定,在銷售房屋時未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以上信息作虛假宣傳的,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貳』 住建局事業編屬於哪一類事業單位
1、房產管理局也就是房管辦或房產辦,雖然有的地方叫局,但其實是事業單位,這次機構改革大部分地方會撤銷這個單位,有關職能會劃入住建局或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房產管理局原來屬於住建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有的地方也叫房管辦或房產辦,屬於正科級事業單位,有的地方也定為股級事業單位。
2、房產管理局屬於一個獨立單位,房管辦主任一般還兼任住建局副局長或黨組成員,承擔房產交易、房屋安全鑒定等職能。房地產管理局一般還有下屬的事業單位,如房產交易中心等,這些下屬事業單位一般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3、按照現在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來看,房產管理局實際上屬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就是屬於行政類事業單位,但是這次機構改革,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會被逐步取消,有的事業單位會直接轉為行政單位,大部分事單位的行政職能會被劃轉,比如,房地產登記確權職能之前已劃入不動產登記中心,房屋安全鑒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監察等職能會被劃轉到住建局。不過有的地方機構改革並沒有撤銷這個單位,而是留下很少的一部分職能,成為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4、事業單位分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以及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行政類事業單位,比如房產管理局這樣的單位,會逐步去行政化,有關行政職能會被劃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是一些保證基本公共服務職能的單位,這部分單位改革比較小。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承擔資源配置的一些職能,比如醫院、學校。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會逐步改革為企業。
『叄』 住建局裡有幾種編制
該行政部門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
1、行政編制是住建局的公務員,主要負責建設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政策制定、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等。
2、事業編制是住建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要從事建設行業的公共服務工作,城市供水、節水、排水、垃圾污水處理、燃氣、熱力等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