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內蒙古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是什麼
崗位管理制度的內容通常包括崗位設置、工作分析、崗位說明書、崗位評價等內容。
【A】崗位設置
一.崗位設置方案
崗位設置方案是崗位名稱、崗位任務、崗位編制、部門崗位總數和公司崗位總數的總和;總經理/董事長根據形勢發展,結合公司戰略或組織結構的調整,定期組織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查公司崗位設置的合理性,不斷調整、優化公司的崗位設置;公司的崗位層級分為作業層、主管層、中層、高層。作業層:工人級、員級;主管層:主管級、高級主管級;中層:副主任級、副經理級、主任級、經理級;高層:副總經理級、總經理。
二.崗位設置時機
(一)當公司組織架構發生變化時,需要對各部門進行崗位重新設置;
(二)當部門職責內容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重新設置;
(三)部門職責不變,原崗位設置明顯不合理時,需要重新調整設置。
三.崗位的增減與調整
(一)分管副總或部門負責人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出增減崗位的申請;
(二)人力資源行政部認為必需增加或減少崗位時,特別是減少崗位時能夠提出方案;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分析崗位增減的可行性,同時修改崗位設置方案,經理級及以上崗位由總經理提出、董事會審議,董事長批准發布執行;高級主管級至主任級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並報董事長;工人級至主管級由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批。
(四)對決定新增的崗位,由該崗位所在部門負責人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工作分析、擬定崗位說明書、開展崗位評價,並將新增崗位納入績效管理和薪酬管理體系,經理級及以上。
(五)對決定予以撤銷的崗位,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合理安排原崗位的任職人員。
四.部門設定部門人員定編,由分管副總及人力資源行政部共同會審,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人力資源行政部嚴格按照部門定崗、定編與現有人員的匹配進行計劃招聘,沒有定編和人員定崗的原則上不進行人員招聘。
第十二條人員定崗定編工作的定期和日常維護,通常和組織架構的定期和日常檢討合並操作。
【B】工作分析
一、工作分析的時機
(一)公司崗位設置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工作分析;
(二)崗位的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工作分析。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每季度組織一個部門或車間對公司計時工資的幹部、工人進行全面的、系統的工作分析,每兩年全公司一個循環。
(四)其他認為有必要進行工作分析時,組織實施。
二、工作分析的方法包括問卷法、觀察法、采訪法、工作實踐法和典型事件法等,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組織對崗位進行工作分析。
四、工作分析的結果是崗位說明書,為崗位任職人員開展正常工作和人力資源招聘提供依據和參考。
【C】崗位說明書
一、崗位說明書是對崗位名稱、崗位上下級關系、崗位編制、崗位職責、崗位協調關系、崗位任職資格、崗位工作環境等的詳細說明,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文件之一。
二、需要制定或修改崗位說明書時,相關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出申請,並填寫《部門職責或崗位說明書修訂記錄表》,按標准格式制定或修改崗位說明書,同時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交備案。見附件3。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組織、指導相關部門編寫部門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的編寫對象為公司所有崗位。直接上級負責調查、編寫下級的崗位說明書,間接上級負責審核,副總及以上級別崗位說明書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編制,並經過董事會審核。
四、公司招聘、人才選拔等工作,必須以崗位說明書的相關要求為依據。
五、員工上崗時,必須認真完成崗位說明書所要求的各項工作任務。
【D】崗位評價
一、崗位評價,是在工作分析的基礎上,對企業所設崗位需承擔的責任大小、工作強度、難易程度,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評價。
二、職等職級表為崗位評價結果的表現形式,是確定薪等薪級表以及員工薪酬發放的重要依據。
三、崗位評價方法:公司採用四因素崗位評價表的評分法。。
四、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崗位評價表的擬訂和培訓,確保崗位評價小組做好崗位評價工作。
五、下列情況下,人力資源行政部應組織進行部分崗位評價或全部崗位,重新編制職等職級表:
(一)新增崗位;崗位要求的經驗、能力等發生較大的變化;崗位說明書發生較大的變化;人才稀缺程度發生重大變化;
(二)崗位設置發生重大變化;組織重心發生重大變化;
(三)公司每3年組織一次崗位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