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改革,工商局下屬的消協怎麼改
消費發展保護委員會獨立運作:
深圳為改革先鋒將「深圳市羅湖區消費者委員會」更改為「深圳市羅湖區消費發展保護委員會」,並與行政管理部門適當分開,實現其相對獨立運轉,即不再掛靠市場監管局,調整成由區政府直接領導的行政事務監督機構,主要承擔對轄區消費市場和消費維權事項監督、咨詢、受理、調查、調解、建議、制定、協調、參與、合作等職能。
委員會由區政府職能部門代表、業界知名人士、消費者代表構成(各佔三分之一);主任、副主任、委員為不授薪的社會公益服務崗位。內部設立消費信用中心、消費宣傳教育中心、消費投訴部、消費監督指導部、法律部、行政綜合部等6個部門。
事業單位改革內容: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二是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聘權、經費設施使用權、自主運營權等法人自主權。
三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五是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4.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以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為目的,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核心,總體設計、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先行試點、穩步推進,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服務的需求。
5.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把提高公益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別事業單位的特點,實施改革和管理;堅持開拓創新,破除影響公益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鼓勵進行多種形式的探索和實踐;
堅持著眼發展,充分發揮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公益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樣化;堅持統籌兼顧,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注意與行業體制改革、政府機構改革等相銜接,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6.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今後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基本完成,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10.嚴格認定標准和范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從嚴認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1.區分不同情況實施改革。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特別是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涉及機構編制調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主要通過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中調劑出來的空額逐步解決。
對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認真梳理職能,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相關行政機構;職能調整後,要重新明確事業單位職責、劃定類別,工作任務不足的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對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調整為相關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確需單獨設置行政機構的,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設置。
已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在過渡期內繼續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使用事業編制且只減不增,人事、財務、社會保險等依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實施管理。
推進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
14.明確改革目的。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公益事業大力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15.改革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准規范和監督指導等職責,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
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制定機構編制標准,合理控制總量,著力優化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監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確保公益目標實現。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要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據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改革進程,探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到位。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9.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
20.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要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
21.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
構建公益服務新格局:
22.大力發展公益服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不斷拓展公益服務領域,增加公益服務品種,擴大公益服務供給總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斷增強公益事業發展活力。通過改革,形成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廣覆蓋、多層次的公益服務。
23.強化政府責任。按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優先發展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基本需求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公益服務,促進公益服務公平公正。加快發展農村、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公益事業,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公益服務水平差距,切實滿足廣大農民和城市低收入群體醫療、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務需求。
優化公益服務資源配置,合理規劃布局,科學設置事業單位,打破條塊分割和行政區劃界限,推進資源共享。創新公益服務提供方式,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24.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完善相關政策,放寬准入領域,推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依法進入公益事業領域。對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在設立條件、資質認定、職業資格與職稱評定、稅收政策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事業單位公平對待,並切實加強監管,引導其健康發展。完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贈公益事業。大力倡導和發展志願服務。
25.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公益事業領域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為社會資本投資創造良好環境,推動相關產業加快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完善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26.加大財政對公益事業發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構建財政支持公益事業發展長效機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財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籌措資金發展公益事業的投入機制。對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嚴格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財政支持方式。按照國家政策和以事定費的原則,結合不同事業單位的具體特點和財力,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財政支持辦法,合理制定標准,實行動態調整,健全監管制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效用。對公益一類,根據正常業務需要,財政給予經費保障;對公益二類,根據財務收支狀況,財政給予經費補助,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進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准體系,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有機結合,強化事業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與執行,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格收費項目和標准審批。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4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截至2016年,全國縣以上消費者協會已達3000多個,其中省,自治區,直轄市31個。在農村鄉鎮,城市街道設立的消協分會,在村委會,居委會,行業管理部門,高等院校,廠礦企業中設立的監督站,聯絡站等各類基層網路組織達15.6萬個,義務監督員,維權志願者10萬余名。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組織機構是理事會。協會的日常工作由常設辦事機構承擔,秘書長、副秘書長專職管理,並向會長負責。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經費由政府資助和社會贊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准;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Ⅱ 中國紅十字會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直屬單位有紅十字扶貧中心、紅十字總會備災救災中心、總會訓練中心、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紅十字總會事業發展中心、紅十字基金會,以及各省紅十字會。
Ⅲ 河北省滄州市黃驊市渤海理工職業學院是在驊西街道嗎
河北省滄州市黃驊市渤海理工職業學院是在驊西街道
渤海理工職業學院
地址:黃驊市北外環北神華大街西
驊西街道成立於1997年9月份,轄區東起津鹽大街(205國道),西至滕莊子鄉王曼河,南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北至南排河。
Ⅳ 城管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城管局下屬事業單位有:
執法大隊,分為規劃中隊和市容中隊等
市政處
城區中隊
巡防,即防暴隊
路燈所
渣土辦
督查科
環衛
(4)驊西街道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規范化稱呼,其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參考資料
網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Ⅳ 衛生計生局下屬事業單位是指哪些單位
衛計局下屬事業單位包括負責行政執法的衛生監督局(所),負責傳染病、慢性病預防控制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前叫衛生防疫站),負責婦幼衛生的婦幼保健院,還有各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等。這些均屬於衛生編的招聘范疇。
衛生行政部門是指各級政府中負責醫療衛生行政工作的部門,比如我們常提到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各省、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各市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衛生方面的政策、環境工作,具體的執法、業務工作由下屬事業單位等實施。
衛計局職能介紹
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網路-衛生行政部門
Ⅵ 本人剛剛通過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的考試,但是很不清楚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各地情況不同,鄉鎮事業單位也不同。像我們山區有水利技術服務站、農業機械服務站、農業科技服務站、林業站、廣播電視站、文化站、勞動保障服務所等,有些鄉鎮將上述單位合並成一個或兩個單位,名稱「XX鄉為民服務中心」等,各地情況不同,設置一般也不同。主要是提供技術性服務的居多。
Ⅶ 煙台的事業單位下屬企業有哪些
1、教育事業單位
本科院校:綜合、理工、農業、林業、醫葯、師范、語文、財經、政法、體育、藝術、民族、職業院校等。
高等專科學校:綜合、工程、農業、林業、醫葯、師范、財經、體育、藝術、民族專科學校,職業技術學院等。
中等專業學校:工業、農業、林業、醫科、師范、財經、外語、體育、藝術學校,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等。
基礎教育學校:普通中學(完全中學、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等。
成人教育高等學校: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學院、管理幹部學院、黨校、團校等。
成人教育中等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培訓單位、廣播電視學校、函授學校、幹部學校等。
成人教育初等學校。
2、科學研究事業單位。
自然科學研究單位:基礎型研究單位、公益型研究單位、開發型研究單位。
社會科學研究單位。
綜合科學研究單位。
3、勘察設計事業單位。
工程勘察院(所、中心)。
工程設計院(所、中心)。
4、勘探事業單位。
地質調查隊。
探礦隊。
地質測繪隊。
5、文化事業單位。
藝術事業單位:藝術表演團(隊)、藝術創作中心(隊)、藝術表演場(館)、藝術展覽館。
群眾文藝事業單位:群眾藝術館(站)、文化館(站、宮)、青少年宮、俱樂部。
圖書文獻事業單位:圖書館、文獻中心。
文物博物事業單位:文物保護站、文物考古隊(所)、博物館、紀念館。
6、新聞出版事業單位。
新聞傳播單位
報社:全國性綜合性報社、機關報社、行業專業報社、企業報社、晚報社、社會群體對象報社、生活服務報社。
出版社:綜合出版社、專業出版社。
音像出版社。
雜志社:自然科學雜志社、社會科學雜志社、文學藝術雜志社。
編輯單位:編輯部、黨史編纂室、地方誌編纂室。
7、廣播影視事業單位。
電台、廣播單位:電台、廣播站。
電視台(站):電視台、轉播台。
影視製作單位:音像影視製作中心、電影製片中心。
放映單位:電影放映隊、電影播印中心。
8、衛生事業單位。
醫院: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醫院、衛生院(所)、門診部(所)。
療養院、修養所。
衛生保健、防治單位:地方病防治院(所、站)、婦幼保健院(所、站)、職業病防治院(站)、衛生防疫站(所)、計劃生育技術指導中心(站)、衛生檢疫所(站)。
衛生檢驗單位:葯品檢驗所(站)、食品檢驗所(站)。
血液事業單位:采血中心、血庫(站)。
9、體育事業單位。
競技單位:運動隊。
體育設施單位:訓練基地、比賽場館。
運動項目管理中心。
10、農林牧水事業單位。
農業服務單位:種子站、植物保護所(站)、土肥站、農業機械化推廣站、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業實驗站、動植物檢疫所(站)、水產養殖、試驗場(站)。
農業自然保護單位。
林業服務單位:實驗林場、苗圃、林業機械化推廣站、林業技術推廣站、森林防災、保護站、森林檢疫所(站)。
林業自然保護單位:國家級林業自然保護區、省級林業自然保護區。
畜牧業服務單位:良種、配種站、畜牧試驗場(站)。
水文事業單位:水文勘測站、水流域管理站(所)。
水利事業單位:防汛調度中心、水利工程隊(站)、水利站)
11、交通事業單位。
公路事務單位:公路養護段(站)、公路工程監理站、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站、公路管理所(處)、汽車檢測中心(站)、稽查征費所。
航務單位:航道養護段、港監單位、船檢單位。
12、氣象事業單位。
氣象管理單位。
氣象預測單位:防雷(雹)站。
13、地震事業單位。
地震管理單位。
地震預報單位:地震台、地震站。
14、海洋事業單位。
海洋管理單位。
海洋自然保護單位: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單位、省級海洋自然保護單位。
15、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環境監測單位:環境監測站、大氣監理中心。
環境標准站。
自然保護單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省級自然保護區。
16、測繪事業單位。
測量事業單位:測量隊(站)。
地圖製作單位:地圖製作中心。
綜合測繪單位:綜合測繪隊。
17、信息咨詢事業單位。
信息事業單位:信息中心、計算中心、網路中心。
統計事業單位: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
咨詢服務事業單位:咨詢服務中心(站)。
18、標准計量、技術監督、質量檢測事業單位。
計量事業單位:計量所(站、中心)、標准化所(站、中心)。
技術監督事業單位:技術監督所(站、中心)、質量監督所(站、中心)、工程監理站。
質量檢測事業單位:產品質量檢測站(中心)、壓力容器檢驗所(中心)。
19、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專利事業單位:專利管理單位、專利事務所。
20、物資倉儲事業單位。
倉儲事業單位:國家專用糧庫、普通糧庫。
21、房地產服務、城市公用事業單位。
房地產服務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單位、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安全鑒定所、房屋建設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園林綠化事業單位:園林綠化隊(站)、公園。
城市環衛事業單位:環衛所(處)、清潔衛生隊、管理疏通隊(站)。
22、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福利事業單位:福利院、養老院、孤兒院。
康復治療事業單位:榮軍院、干休所、傷殘軍人醫院、療養院、休養所、殘疾人康復中心。
殯葬事業單位:殯儀館、火葬場。
烈士紀念管理單位:烈士陵園。
23、經濟監督事務事業單位。
統計事務單位:統計事務所。
價格事務單位:價格事務所。
24、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
機關後勤保障事業單位:食堂、車隊、門診部、醫務所。
房產管理事業單位:房屋修繕隊、房管中心。
接待服務事業單位:招待所、賓館。
文印通訊事業單位:文印室、印刷所(廠)。
機關保育院。
25、其他事業單位。
其他事業單位:人才交流中心(站)、技術交流中心(站)外事交流中心(站)、資金清算(結算)中心、駐外地辦事處招待所、其他事業單位。
Ⅷ 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有哪些
1、鄉鎮基層事業單位由各個區域不同情況決定設立的,一般包括民政所、稅務所、電力所、衛生所、派出所、城管所等等,不一定都相同。
2、由於中國的實際情況,這些所不一定都是事業單位,還有是公務員編制的單位,還有些是當地自己規定的查補、自籌等類型的事業單位,並且,即便在事業所里上班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同一類型的編制人員,有些可能是公務員,有些是事業,有些是差補等,如派出所。
鄉鎮事業單位,就是通常所說的「七站八所」。不過,隨著機構改革,各站所基本都撤並整合,和原先大不一樣了。
鄉鎮黨委政府機關設置為行政機構,包括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機關辦公室,以及紀委、武裝部等,使用行政編制,工作人員為公務員身份。除此之外,其他都是事業機構,使用事業編制。
鄉鎮事業單位包括農業服務中心、農經服務中心、社會事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公共衛生服務中心,以及財政所、司法所、食葯所、國土所、工商所、林業站、水利站、畜牧站、鄉鎮衛生院,以及派出所、稅務分局、運管、交警等,有的歸鄉鎮黨委政府管理,有的歸縣局管理,有的為派出機構,各地管理、權屬不一,實際設置比較復雜。
鄉鎮事業單位中,有鄉鎮政府管理的,有縣局垂直管理的;有統一設置的,有單獨設置的;有幾個鄉鎮綜合設置的,有每個鄉鎮統一設置的;有全額供給的,有自收自支的。隨著鄉鎮機構改革以及部門垂直改革,機構設置混亂,隸屬關系混亂,名稱職能混亂,人員編制混亂,給鄉鎮人事管理和經濟發展造成了極大的不變。
隨著新一輪黨政、事業改革,鄉鎮黨委政府及事業單位改革也將統籌規劃,同步推進。多地試行鄉鎮事業單位設置「2+1」模式,即成立統一的鄉鎮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執法中心和綜合服務中心,統一管理便民服務、行政執法和社會服務事項,統一由鄉鎮黨委政府協調管理,縣局只負責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