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編制考試時間2021
1. 2021年事業單位考試的報名工作將於4月8日開始,至4月22日結束。考生需關注當地具體通知,以獲取准確的報名信息。
2. 筆試將於5月19日統一進行,各地試卷內容基本相同。公共科目筆試將參照國家人社部大綱,考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重慶則考查《綜合基礎知識》。
3. 參與2021年事業單位考試的省份包括湖北、內蒙古、貴州、四川綿陽、江蘇淮安、安徽、雲南、青海、甘肅、江西和重慶。
4. 盡管官方通知中未明確指出具體細節,但學歷限制已較為明顯。
5. 截至目前,山西各市尚未公布具體的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准備參加事業單位考試的考生應注重科學備考,並密切關注各地報名條件的變化。
6. 觀察各地今年的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情況,部分地區的事業單位招聘同樣受到廣泛關注。例如,據媒體報道,2019年安徽事業單位聯考共有76,477人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達57,131人,其中30,589人繳費,平均競爭比為18.4:1。
7. 根據各地發布的招聘公告,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筆試科目通常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根據崗位類型的不同,公共科目也有所細分,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
8. 參考資料:新華網報道,江蘇有23萬考生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另外,10個省份在同一天舉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❷ 事業編制考試時間2021
從4月份開始陸續啟動報名;5月19日統一筆試,試卷基本相同。各地將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集中在同一天舉行已是近年來的慣例。去年5月26日,全國也有10個省份同日舉行了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在考生中,這也被稱為「事業單位聯考」。
公共科目筆試參照國家人社部大綱,考《行測》+《綜合應用能力》,重慶例外,考的是《綜合基礎知識》。參加省份:湖北、內蒙古、貴州、四川綿陽、江蘇淮安、安徽、雲南、青海、甘肅、江西、重慶。
筆試考試科目
公務員考試筆試北京市和國家均只考行測、申論,個別省有公共基礎和專業課,警察加心理測驗和體能測試;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考行測(多數包含公共基礎)、申論,或行測、公共基礎,個別考公文寫作,部分加專業測試。
分數計算方法
公務員考試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少數37開。一般設置總分最低線,個別設單科最低線;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以上內容參考:新華網-10省份今舉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多地強調考試紀律
❸ 2021年北京事業編制報考時間
2021年北京事業編制報考時間為2021年5月18日至6月4日。
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敬業精神、服務意識及團隊合作精神。
(三)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北京市戶口,歷史學科秘書可接收非京籍生源,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條件。
考試安排
報名結束後,根據各崗位的報考條件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筆試通知將通過簡訊發送,請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1、綜合能力測試(筆試)。綜合能力測試採取閉卷形式,按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參加筆試者請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帶學生證)。
2、面試。每個崗位的面試人選根據筆試人員成績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不合格人員不進入面試,如合格人員未達到1:5的比例,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面試。面試考核採用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著重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專業能力、適應崗位能力等進行考察。
3、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無合格人員,該崗位空缺。
以上內容參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教育考試院2021年公開招聘公告
❹ 事業編考試時間2021
以上海市事業單位考試為例,上海市事業單位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17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網上下載列印的准考證為准。
筆試成績和面試分數線於2021年5月20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招聘單位對通過面試分數線的考生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筆試成績排名其後的考生依次遞補。
考生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或本人主動放棄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的,招聘單位確有需要,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後的考生依次遞補。面試一般於成績公布後一個月內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詳見附件1《上海市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3、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