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收入主要包括
事業單位收入主要包括:
(l)財政補助收入,即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各類事業經費。
(2)上級補助收入,即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3)撥入專款,即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指定用途的並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
(4)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不含用於自籌基建部分)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5)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附屬單位繳款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業單位取得的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8)基本建設撥款收入,即投資於事業單位用於固定資產新建、改擴建工程的撥款。
⑵ 事業單位預算由什麼組成
事業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入等;支出預算包括:撥出經費、撥出專款、專款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成本費用、銷售稅金、對附屬單位補助、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