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村幹部考事業編制條件
村幹部考事業編制條件具體如下
1、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2、管理滿2年的在職村幹部。
3、年齡在5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52周歲。
4、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5、組織協調能力較強,善於做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問題。
6、實績突出,近三年來所在村年吵激輪度綜合考評均位居本鄉鎮前5名。村幹部包括村黨支部(黨總支)委員、副書記、書記、村民委員會委員、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員會內設工作委員會主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條 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並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熱心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