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5試點省市無一動真格是哪5試點
武漢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還沒有出台新規定,武漢不是試點省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5試點省市啟動緩慢2009年10月26日01:19中國經濟周刊9個月過去,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5試點省市無一「動真格」難改的事業單位養老《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汪孝宗、韓文★曾娟/廣東、上海、浙江、山西、重慶報道到10月28日,距離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保部」)要求5省市進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已經過去了整整9個月,目前它們的進展如何?8月下旬開始,《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先後分赴5試點省市——廣東、上海、浙江、山西、重慶,實地調查改革進展情況。據記者了解,目前5試點省市在實施過程中普遍出現「推進難」現象,多數省市仍在進行方案的調研、論證,其中似乎只有廣東給出了試點改革的時間表。與此同時,受「越改越少」的認識影響,一些試點地區還出現了提前退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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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哪5個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城市
重慶,上海、江蘇、浙江、廣東
3. 全國事業單位改革什麼時候開始
很多人一直都在關注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信息,有統計稱,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來自高層的判斷認為,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有的事業單位對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追求,偏離了公共服務這個公共機構的基本價值取向。此外,已經形成的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結構在改革中很難被打破,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大阻力。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分類改革加以解決。日前,中央已經確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從2011-2015年,我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全國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座談會昨日在北京召開。一度霧里看花的中國事業單位改革,終於勾勒出了清晰脈絡。根據近日下發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時間,我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我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超過3000萬,900萬名離退休人員。1995年,我國啟動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如今這項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那麼,事業單位改革涉及哪些方面?改革進展如何?改革後事業單位職工又將何去何從?分類改革市場公益各歸其位所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就是讓事業單位真正回歸到公益屬性,使行政類和經營類事業單位回歸到本來屬性。具體看,對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把其職能劃歸至行政機構或將其轉變為行政機構;對於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將其轉變為企業,推向市場。現在,這項改革正穩步推進,已經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一大批經營性科研院所已經在幾年前完成轉制,變身為企業,部分科研院所還成為上市公司;去年,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全部完成轉企改制。招聘改革明年公開招聘全覆蓋近幾年,事業單位招聘中信息不公開、程序不透明、暗箱操作的事件時有發生,原因就在於沒有很好地實施公開招聘制度。為此,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期專門下發文件,明確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規定許可權嚴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備案職責。人社部副部長王曉初表示,今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將於2012年在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實現全覆蓋。用人制度今年全部實現聘用制人社部近日發布的《2010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表明,2010年,全國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人員的比例達到90%。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今年我國將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設,積極推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出台,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申訴、競聘上崗等單項規定。今年,我國將全面完成事業單位聘用制推行工作。職稱改革按類別逐步實施我國現有專業技術人才4500多萬人,職稱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構建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2009年,吉林、山東、陝西的部分地市開展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這項改革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充分調動了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改革後,這些地方建立起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其中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分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今年,我國將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啟動工程系列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同時研究提出會計、技校、中專等其他職稱系列的改革意見。工資改革績效工資全面推開我國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始於2006年,事業單位隨即實行了崗位績效工作制度,工作人員的收入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構成。人社部負責人表示,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2009年基本兌現到位,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抓緊實施,部分省份基本兌現,其他事業單位正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同時,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穩步推進。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進。2009年,我國出台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方案,目前正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省市開展試點。
4. 可否詳述四川省事業單位改革方案
一、機構改革後將根除「事業局」。在機構改革中,四川省將按照精幹高效原則,設置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實施范圍,確保改革後,除法律法規明確外,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二、改革試點在全省范圍內鋪開。成都市和所屬錦江區、邛崍市,眉山市和所屬彭山區、青神縣開展了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
5. 明年事業單位大改革
明年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
1.從全國范圍內來講,唯一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的省份,就是遼寧省,2018年7月底已經基本改革結束。在事業改革中受影響最大的有三類人群:參公事業人員、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的事業人員(自收自支、自定、自籌),以及各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2.事業單位改革對於在職人員也有一些福利,事業單位改革有一條關於鼓勵事業單位員工創新創業,留職不停薪。 這大大的提升了在職人員的收入,也讓技術在社會更加擁有流動性。
3.事業單位的分類基本完成,總的來講分為三類:一是行政職能類;二是公益服務類;三是公益服務生產經營類。從2010年開始事業單位就開始進行分類改革,從試點到全面試行,已經過去過去多年了。按照國家要求的方案,將於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目前,部分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的改企陸續完成,包括接待中心、公證律師等,行政類、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的改革方案也將在近期公布實施,接下來一年多時間里,改革的重點,就是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了。
4.在變革上人們的壓力也隨之來臨。一個縣原有200個事業單位,600個管理崗位,現在只有60個管理崗位,原來的600個管理人員,要去競爭60個管理崗位,可見壓力之大。管理人員只能暫時保留已經取得的管理級別的待遇,等待空缺崗位出現。
5.在工資上也有相對的變化,而這影響較大的就是教師群體。中央出台意見中明確指出「教師工資將不低於或者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並且工資待遇往基層教師傾斜,爭取越基層待遇越好,對於教師來講絕對的好消息。此外也提高了教師的地位,對於教師評職稱也有了相對的調整,師德成為評職稱的一大重點。
拓展資料:
事業單位是國家領導並且發工資的一個服務組織,由於政策多變加上社會的發展,事業單位也會時常迎來新的變化,事業單位有望明年迎來大改革。
6. 全國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兩個試點市是哪兩個城市
安徽省銅陵市 湖南株洲市
7. 2022年哪些事業單位改企業
【法律分析】:高校和縣級以上公立醫院目前在試點保留事業單位屬性,取消事業編制。在2022年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業改革,目前部分事業單位已經改革完成。1.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是指由國家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為企業,推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這類事業單位的人員,在改革過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員因身份問題,會調整到其它事業單位任職外,其他人員會隨單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場。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基本結束,只剩下一部分長期由地方財政供養的行政輔助、後勤管理類單位。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多使用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對於自收自支類編制,有兩種理解:一種是正規的事業編制分類,由同級地方政府確定,報上級機構編制部門備案,這類從2014年開始要求全部核減,用其它事業編制置換,一些省份已經完全取消。另一種理解是因為由地方政府確定,因而隨意擴大規模,不備案,屬於自我消化類型,不被上級機構編制部門承認,人員也多以臨時人員或者比較復雜不正規的來源為主。《機構編製法》即將出台,今後不再設立事業編制新類型,事業編制也由省統籌,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認。要麼置換,要麼核減人員,沒有第三條出路。2.行政類事業單位:是指行政監管類和行政輔助類,以及部分行政委託類事業單位,按照政策規定,其職能劃歸機關,今後不再設立行政類事業單位,但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由於基層行政機關單位數額限制較死,行政編制只減不增,本來行政編制就少,這幾年還因為機構改革和控編減編取消了不少。因而這類事業單位改革的最終去向,是基本保持不變,只是今後不再增批該類事業單位。3.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指由國家設立的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等承擔基礎性公共服務職能、沒有收費職權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變,是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影響最小的類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也是參公事業單位集中分布的類型,除過黨群團機關之外,所有的參公事業單位,基本上都屬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但並非所有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都能夠參公。除鄉鎮衛生院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基本上都是全額供給的地方財政撥款單位。當然全額、差額是事業單位分類的另一種方式,和是否公益一類還是公益二類聯系不大,也沒有什麼可比較的地方。4.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指有收費職能的公益類事業單位,其改革方向是:其職能如果能被社會或者市場所代替,將會被推向市場,參與公平競爭,如果職能不能被社會或者市場代替,將保留職能及單位,或者剝離後部分推向市場,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其職能部分轉由其它公益類事業單位或者行政機關承擔。這部分事業單位主要是差額或者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集中的類型,改革力度較大,改革方式多樣,要區別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其人員編制,該取消的取消,該改制的改制,但對於正式職工來講,不會簡單推向社會,一般都會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隨職能調整到新的單位,年齡或者工齡符合條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門接管。公益二類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過程中影響最大,也最難確定最終歸屬的單位,有保留的,有合並的,有整合的,有剝離的,有直接改企的。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加強編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的設置、職責配置、編制核定以及對機構編制工作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工作,應當按照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適應全面履行職能的需要,遵循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
第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機構編制工作,實行中央統一領導、地方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管理職責,並對下級機構編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依照國家規定的程序設置的機構和核定的編制,是錄用、聘用、調配工作人員、配備領導成員和核撥經費的依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機構編制、人員工資與財政預算相互制約的機制,在設置機構、核定編制時,應當充分考慮財政的供養能力。機構實有人員不得突破規定的編制。禁止擅自設置機構和增加編制。對擅自設置機構和增加編制的,不得核撥財政資金或者挪用其他資金安排其經費。
8. 國家事業單位改革政策
1、 分類改革繼續推進
按照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我國將對現有事業單位進行清理規范,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3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另外,今後國家將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人指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對於創新體制機制,激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2、全面實行公開招聘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近日表示,事業單位聘用制度2011年在全國基本實現全覆蓋,今年要在全國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後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則表示,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是用人機制轉換的關鍵。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都應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建立起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用人機制。對關鍵崗位、骨幹人員可按有關規定實行長期聘用,以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加強合同日常管理,著重規范聘用合同訂立、變更、續訂等重點環節。
王曉初同時表示,今年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應全面實行公開招聘。公開招聘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逐步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創造平等競爭的環境。要把加強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結合起來,堅持規范程序、分類指導、分級管理,探索符合不同行業、專業和崗位特點的招聘辦法。
3、 崗位設置完成率達到90%
按照改革要求,事業單位應根據功能、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設置崗位。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各崗位應當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據了解,今年我國將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入軌工作,崗位設置完成率達到90%。
王曉初指出,要加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的力度,加強分類指導,盡快實現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軌,這是實行新機制的基礎。國家確定事業單位通用的崗位類別和等級,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崗位,自主聘用人員,實現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他同時提出,要探索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調整辦法,不斷優化崗位結構,形成動態管理機制。
4、擴大實施績效工資
按照部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3步實施:第一步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第二步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
尹蔚民表示,今年我國將鞏固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成果,做好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和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要求,在事業單位實施的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一般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和辦法。另外,績效工資分配將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乾和作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
5、 養老保險改革試點適時啟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在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面,要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這一通知同時要求,要加快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省市,要在確保社會穩定的前提下,以事業單位分類、人事制度、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為基礎,開展計發辦法測算論證和試行職業年金的准備工作,抓緊擬定試點方案,報國務院審定後適時啟動試點工作。
9. 事業單位改革方向
事業單位改革方向包括:
1、只轉職能不轉機構。這種是將原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轉至主管部門相關內設機構,原事業單位的人員和編制都不改變;
2、轉為主管部門內設機構。這種主要是因為主管部門原先沒有內設機構可以承擔相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以單獨設置為內設機構,編制有可能會變為行政編制;
3、單獨設置為行政機構。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確有必要可以獨立設置為行政機構,這種單位的人員以後編制肯定是行政編制;
4、一些涉及國家安全,對政策和經濟管理工作有明確輔助作用,以及明顯以社會公益性為屬性的事業單位,將繼續得到財政保障;
5、對於一些以業務突出、主要以行業或專業業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將繼續獲得財政扶持。此類事業單位工資收入主要以財政補貼形式獲得;
6、主要面對市場,並已經開展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在相關部委的扶持下,盡快推向市場。此外,一些職能重合、長期虧損、課題任務量不多的事業單位將會被打包重組或徹底剝離;
7、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津補貼發放依舊是改革重點。津補貼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組成部分之一;
8、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規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後管理機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規定;
9、要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崗位設置動態管理機制,開展管理崗位職員制試點。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實施方案,做好首批實施准備工作;
10、要落實和規范公開招聘制度。加強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分業分類實施,提高公開招聘組織實施規范化水平。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10. 事業單位職員制改革在哪幾個省試點
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實行不同的退休養老制度,待遇計發辦法和調整機制不同,資金渠道不同,待遇差距問題越來越突出,到2006年底,全國平均水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高出企業2倍多,隨著津補貼改革的到位,待遇差距還將進一步擴大。
企業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人員趕不上機關事業單位普通工人的退休金,社會反應強烈,不利於社會穩定。
近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財政部對將正式向國務院常務會議提交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待討論通過後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不繳費,待遇水平高,企業職工繳費,待遇水平低,不利於事業單位自身改革和吸引人才到企業工作,影響到人員流動。一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由於生產經營困難,其退休人員養老金不能保證正常發放。
到2006年底,全國共有參保人員1910萬人,其中,工作人員1513萬人,離退休人員397萬人。從試點情況看,由於待遇與繳費不掛鉤,計發辦法沒有改變,仍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待遇,導致退休審批、基金管理與待遇計發責權分離等新問題。
近年來,為配合事業單位總體改革的進程,由中央編辦牽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財政部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提出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是機事企分開。由於各地區各部門對機關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認識尚不一致,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對事業單位改革已基本取得一致意見,可以先行改革。
二是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進行。現有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執行機關公務員的養老保險制度,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執行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分類改革後保留的事業單位單獨制定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
三是離退休分開。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維持現有的經費保障機制和管理體制;退休人員納入新建立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四是老中新分開。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五是統籌考慮機關、事業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並適時調整。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方案,主要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制度,繳費水平、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與企業制度完全一致,基金單獨管理,個人賬戶逐步做實。對新老計發辦法差額部分,由單獨建立的職業年金來彌補,保證新退休人員待遇水平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