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解決子女入學嗎
法律分析:基本不會解決。事業單位員工的子女應按照規定在家庭居住地附近上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 第一條 第二款 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不得提前招生、提前錄取。
2. 在編教師子女入學政策
政策:教師子女可到父母所在的學校或附屬小學上學,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相關政策。
不過有些城市規定教師子女上學要按照當地入學政策執行,取消了教師子女入學的優惠政策,當然部分學校對教師子女上學有優惠政策,是學校為了吸引人才就職而制定的內部規定,尤其是大部分學校會給在職教師提供福利。
比如說大連教育局規定,從2018年秋季開學起,教師子女擇校不再享受指標到校政策。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
部分學校對教師子女上學有優惠政策,是學校為了吸引人才就職而制定的內部規定,尤其是大部分學校會給在職教師提供這項福利:允許教職工子女低價入學、免試入學或免費就讀,形式可能不同,但是也是一項優惠政策。如果你工作在一線重點學校,可以為自己的子女爭取到更好的教育資源,可謂一舉兩得!
教師的薪酬和福利有哪些
教師收入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
1、基本工資:教師按照教師資格定:小學教師3000元,初中教師3500元,高中教師3800元,大專教師4100元,大學教師4500元。(隨國民經濟增長)
2、教齡工資(含工齡):每年60元,隨著教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教師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教的思想,有利於教師隊伍的建設和教師隊伍的穩定。
3、課時工資:課時補貼按照實際上課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教師多代課,特別是年輕教師精力充沛,他們多代課,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學期學年評,不終身制。每個老師積極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代課,更要激勵上好課。
5、特優津貼:全體教師公認的特別優秀教師,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主要是對那些在教育教學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並得到很好的推廣,對一所學校或一個地區的教育有一定的影響作用的教育及教學方法,可根據影響范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說是以國家及,省級,地市、縣確定不同的標准,使那些有才華的教師得到應有的報酬,真正起到激勵作用。
6、山區補貼: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另外給與補貼,應該是工資35%。正如國家幹部下鄉補貼,越偏僻地區,補貼越高,不終身制,離開就沒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准,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特別是農村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
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採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3. 我是事業單位職工,小孩的入托費能報不如果能報,關於報銷入托費的文件在哪個部門能找到
你的孩子入托,是私人消費,納稅人沒打算幫你養孩子
4. 事業單位子女上學政策
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獎勵,是根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獎勵的規章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的獎勵,其審批表是制式表格,填寫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籍貫、出生地、身份證號、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工作單位、職務以及照片。
二、獎勵情況:擬授獎勵和獎懲情況。
三、簡歷及主要事跡。
四、申報及審批意見,包括申報機關、審核機構、審批機關意見,需要填寫意見並加蓋印 【拓展資料】集體戶口中的成員必須的該單位的正式成員,這個是戶籍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夫妻雙方都是該集體戶口的成員時,他們的子女如果沒有其他的居住地可以登記,才可以暫時登記在這個集體戶口上。除此之外的其他情況,都不能在這個集體戶中登記戶籍的。所以,樓主的家人如果不是這個事業單位的成員,應該是不能隨遷戶口到這個事業單位的集體戶口上的。但是,現在的戶籍管理已經比較寬鬆了,可以咨詢一下當地派出所的戶籍管理,看家人是否可以隨遷。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通過民間調解機構與公司調解,也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勞動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對一審結果不服還可以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