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國重點光彩事業如何申請
登錄中國光彩事業網。
(一)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認定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城鄉統籌發展,以及縣域經濟整體推動、惠及民生、帶動城鄉人民家庭致富的扶貧項目。
2、項目投資主體為民營企業。
3、須具備下列三項條件其中一項:A.項目投資規模在2000萬元以上;B.項目安排就業超過500人;C.投資項目扶貧效果顯著或典型示範帶動作用明顯,項目實施可帶動200戶以上農戶增收;
4、項目資金投入超過投資總額的60%,整體項目開始實質性建設進入一定階段者;
5、項目經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立項,確定為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有明顯效益。
(二)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申報與推薦。
1、申報時間。每年4月份開始,8月份截止。
2、項目法人自願提出申請,並由當地光彩會實地考察同意後,向省級光彩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省級光彩會研究同意報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
3、由各省、世租自治區、直轄市光彩會經過認真考察認定後負責向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申報。每省、自治區、直轄市每年申報與推薦原則上搜穗兆不超過5個。
4、由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項目部制訂和頒發統一表格及填寫要求,省級光彩會按表格要求填寫,並報送有關材料。
(三)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審批程序。
1、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報並推薦的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材料,進行認真研究,必要時可根據項目內容由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項目部牽頭組成項目專家組對申報與推薦項目進行實地考察,並召開項目論證會,由專家組簽署意見。
2、由項目部根據專家組考察論證情況,將申報與推薦意見一並提交中國光彩會秘書長辦公會議審核。最後將審核意見報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會長(或主管副會長)批准。
3、項目經正式批准並發文公布後,由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項目部負責按照相關規定印製一定規格尺寸的銅制標示牌和證書,向項目申請企業法人單位頒發。
(四)實施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嚴格管理機制。
1、凡經批准掛牌的光彩事業重點項目,日常監督管理由省級光彩會負責組織實施,族掘由省級光彩會於每年12月底前將歷年批準的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實施推廣情況匯總報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
2、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將與政府各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拓寬工作渠道,為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提供相關政策及金融支持。其中在國家確定的592個扶貧開發重點縣投資的重點項目,爭取國家機構的重點支持。
3、凡是項目做得好的企業,以該項目在當地示範效益明顯,具有很好的推廣價值,由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牽頭組織經驗交流,給予企業或個人廣泛宣傳與表彰。
4、凡是已批準的項目因企業經營原因致使該項目無法實施、企業破產或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經當地和省光彩會確認,報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批准公布,取消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資格,並收回已頒發的標牌。
以上條例,已經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主管領導批准,現予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