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沒簽合同前可以放棄嗎
事業單位如果沒有簽合同,當然可以放棄了,如果簽了合同,你放棄的話,就要給違約金,所以一定要慎重處理好這個問題
Ⅱ 事業單位,想辭職,怎麼辦
從事業單位辭職需要注意的問題: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無需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事業單位的員工與單位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聘用關系,因為在編,離職的時候一定要提前30天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獲批以後才能辦理離職首先(通過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辦理)不能直接走人。
Ⅲ 考上事業單位體檢考核結束已在網上公示了,現在沒簽合同也沒交檔案,可以直接放棄不去嗎
事業單位簽訂的是聘任合同,和勞動合同不一樣,你沒簽,檔案也沒轉的話當然就不算是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也就沒有編制,如果你放棄不去,招考單位會從比你成績差的人員當中第次補招,也就意味著你自動放棄了!放棄不會影響你再考其他你自認為更好的單位,比如公務員!
Ⅳ 事業單位沒簽合同前可以放棄嗎
可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可以辭職,勞動者辭職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在試用期內應提前3天通知單位,如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