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產假天數
女員工生育享有98日產期,包含15日預產期休息;
難產者增補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新增一嬰再加15天。
對於已加入生育險的女性員工,其生育津貼將按用人單位上年度員工月均工資水平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若未參保,則由用人單位以產前工資為基準進行支付。
此外,女員工在生育或流產過程中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無論是否參保,都將根據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與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或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⑵ 事業單位女性產假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女性法定產假和普通女職工一樣,都是98天。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能提供難產的相關證明,也能增加15天的難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情況,每多生一個增加15天產假。而且各地在國家法定產假的基礎上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延長,延長天數由一個月到三個月不等,具體可詢問本人所在地的相關機構。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⑶ 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一、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1、事業單位產假一般是98天。具體是:
(1)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女職工可以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女職工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