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三方違約金一般都是多少
三方協議違約金的數額通常受到法律限制,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相應地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間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在缺乏就業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和服務期約定的情況下,從業人員通常無需承擔三方協議中的違約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違約金的設定僅限於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情況和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除此之外,不允許設定其他違約金,且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違約金均視為無效。
違約金是以金錢形式約定的,旨在擔保合同履行,並對違約方進行懲罰,對無過錯方進行補償。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協商其他財產形式。違約行為的形態分類有助於選擇合適的救濟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允許當事人約定違約金,或根據違約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則規定了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時,可以與員工約定服務期,並規定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提供的培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