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辭職後公積金怎麼處理
1、離職後,原單位會將您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封存,就是說你的公積金已經停繳。若您的新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住房公積金轉到新單位的賬戶中。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3、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4、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5、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6、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 事業單位開除公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有離職證明則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 事業單位辭職後怎麼提取公積金
如果勞動者是外地戶口或本地戶口遷出,可以銷戶提取。
職工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行政區域繼續工作,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額,同時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證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
4、戶口簿或其他有效戶籍證明。
辦理流程
本人或配偶攜帶上述材料辦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還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
辦理地點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市本級辦事處的,職工可以到市本級任一辦事處申請辦理;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區市縣辦事處的,職工應到賬戶所在辦事處申請辦理。
辦理時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補充說明
1、職工銷戶時,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欠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不允許銷戶。
2、符合此情形的,辦事處一般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並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職工發生本項行為後,再次申請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兩年內不得以相同理由提取住房公積金,但職工可以提供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的除外。
4、經管理中心辦事處(營業網點)審核,認為職工提供的有關材料、證明文件或其申請提取資金的用途需延伸審核的,辦事處(營業網點)可要求職工補充材料或採取面談、實地復查或向相關部門核實等方式審核,相關人員應予以配合;相關人員拒絕配合或申請材料無法核實的,辦事處(營業網點)可作出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4. 離職住房公積金怎麼全部取出來
法律分析:如果與原單位已經終止或解除了勞動關系,且公積金賬戶已經被封存6個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積金停繳了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經封存,就可以帶上相關的憑證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銷戶提取。在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公積金銷戶提取後,管理中心就會根據提供的憑證來進行審核。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通過了之後,管理中心也就會立馬辦結,將繳存公積金的金額轉至所提供的銀行卡賬戶上。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