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的勞動適用什麼法律
你要問的問題是黨政機關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的管理適用什麼法律吧?
1.有關辭職辭退這塊適用:
《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1992年10月16日人事部發布)
《關於印發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人調發[1990]19號)
2.由於現在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相關的人事工作關系還要依據你和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來確定相互的責任。
3.聘用制是我國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的一種特殊的人事制度,而聘用合同的有關法律爭議 不 屬於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涉及范圍。目前還存在爭議。
4.如果你和單位之間因解除人事關系、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請依據《人事爭議處理規定》向同級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
5.對於事業單位中由上級機關任命的工作人員(也就是擔任領導崗位的人員),有關懲戒的處理是和公務員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