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臨聘人員辭退補償
事業單位臨時工新政策中辭退也是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的。不管是不是臨時工,只要員工與單位構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的,就是可以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來要求相應的賠償的,單位拒不支付的,有權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解決。
一、事業單位臨時工新政策辭退可以獲得賠償嗎?事業單位臨時工新政策中辭退也是可以獲得相應的賠頌橘棗償的。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規定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即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伍塌償金
二、勞動合同解除的合法程序是什麼?(1)製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2)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組織,因此,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發揮工會的作用以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野拆由事先告知工會,就能使工會及時發現單位違法解除、侵害職工權益的情況並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4)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三、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徵是什麼?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發現勞動者違紀違法行為,按照雙方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法律規定是屬於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但是如果員工無過錯的情況下是不可以辭退員工的,否則需要向員工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Ⅱ 事業單位辭退合同工怎麼賠償
一、事業單位辭退合同工的賠償標准
1. 若單位違反規定,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給勞動者相當於經濟補償標准兩倍的賠償金。
2.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為: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3. 若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如上所述。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情況下,經濟補償金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支付,且最高補償年限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指的是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單位不能辭退員工的情形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處於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