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原參公事業單位的聘干如何解決
1、沒有參公。 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才能被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簡稱「參公」。原單位的事業人員,統一過渡為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行政職能從事業單位剝離出來,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沒了有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沒有了參公依據,統一取消參公屬性。因此,今後事業單位不再參公。(包括行政執法)
2、沒有聘干。 幹部工人身份差別,本來就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產物。1997年、2001年、2005年中組部三次發文,嚴禁「以工轉干、代干、聘干」等做法,工人不能以幹部身份提拔任用。行政部門中提拔為領導幹部的工人,逐漸退出實職, 只能享受該級別待遇, 不能擔任一線領導職務,不能再進一步晉升,不能過渡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不分幹部工人身份區別,只要學歷、資質等基礎條件符合,就可以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自由競聘,享受該崗位待遇。
3、身份轉變。 事業單位改革,原參公人員只暫時保留身份和待遇,等待新的人事管理政策出台。這就意味著,單位屬性已經改變,個人身份改變也只是時間和方式問題。包括行政執法事業單位,不再參公,不再審批新的參公人員,新增加人員統一按普通事業人員對待。
如果你屬參公人員,按照規定在晉升方面可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也就是說參公人員的晉升完全可以參照公務員來。
不過相對而言,參公人員的晉升渠道比公務員要窄得多,由於目前國家還沒有出台統一的規定,明確參公人員(不含參公管理的群團機關人員)能否直接轉任到行政機關。所以參公人員的晉升渠道大多僅限於本單位,如果你所在單位層級高,空間自然就大些,反之層級越低,晉升空間就越小。
參公是一種口語化的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公務員與參公人員是有區別的,編制性質不同,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人員是事業編,不過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還是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自2001年8月中組部、人事部、中央編辦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禁止「以工代干」或「轉干」後,類似的聘干行為就不允許再在事業單位出現了。因此,像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如果是已經進行過公務員登記的(參公單位人員也需進行公務員登記),那麼恭喜你,說明你已經轉身份成功,是地地道道的參公事業編人員,可以參照公務員管理享受相應的工資、職務晉升,不受任何限制。
而如果你沒有進行過公務員登記,甚至連基本的事業編制列編表都沒有,那麼可以肯定的是,你不具備參公事業編制,你的身份還是工人, 按規定不能轉干,不能參公,也不能提拔 ,只能分流安排到其它事業單位安置,按照工勤崗位人員對待核發工資待遇。未來想要轉變身份成為幹部,唯一的方法只有:考試!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咨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看回答很多人不明白啥是聘干。聘干一般出現在事業單位,事業單位里有工人身份(很多是退伍士官),幹部身份。因為事業單位是實行聘任制,所以工人身份的可以聘任為幹部,聘任為幹部就可以走管理崗或者專技崗,要不只能走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的職稱。待遇上聘干要好一些,也可以任科長副科長。
現在事業單位改革,面臨少數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機會轉為公務員行政編。具體能不能有機會轉,主要還是看各地政策和編制是否富裕,現在遼寧和江西有相關的政策,貌似聘乾的不可以。但是各地情況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
原來被聘干成功,就有效。沒成功就沒有指望了。成功否,自己完全應當知道。
根據聘用合同辦
聘干是多年前的講法,當前應該屬於工人身份管理崗
部隊的戰士都可以提干,部隊轉業地方的軍人,在行政事業單位只能這么平凡的干一輩子
說白了就是關系戶又考不上偏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談談個人的觀點:一是1999年對鄉鎮機構改革當中,事業單位沒有納入改革范圍,對於在鄉鎮機關工作人員既有聘干、工人身份的機關幹部享受參公待遇,隨著機構改革的進一步完善,聘干不再續聘,只有工人身份,象這部份人在辦理退休時如何認定身份;二是這部份工作人員都是年紀偏大,又不是公務員身份,又不是事業編身份,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證怎麼填寫身份,在鄉鎮機關工作了三十多年,到頭來連自己的身份都搞不懂,聘干不是成了一句空話;三是聘干這個程序有兩種:1.縣委組織部通過考試制度聘用了一批鄉鎮部門的幹部,都已經過渡為公務員;2.勞動人事部門聘甩了一批鄉鎮部門的幹部,經過了市人事部門批準的聘用幹部,同時聘用的幹部可待遇卻不同。
我認為這部份幹部大部分都是從村一級選上的鄉鎮幹部,在鄉鎮工作了幾十年,在辦理退休時,應該明確他們的工作身份,畢竟他們也是從事過幹部隊伍的工作。
『貳』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聘幹人員可以辦理解聘手續嗎
1.聘用單位、受聘人員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叄』 事業單位的聘干是正式在編人員嗎
事業單位的聘用幹部就是沒有編制的合同工,不是財政供養人員,在人社局工資福利科是查不到此人的,是沒有向上通道的
但是還是有方法可以轉為正式員工
一: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事業單位招聘有在編和不在編,大家在報名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招考公告,不要在職位到手後才發現自己鬧了個大烏龍。臨時工可以通過參加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的招聘考試,通過筆試、面試等關卡重新考取工作,成為一名在編人員。這是簡單粗暴的方法,卻是最有效的方法,你在事業單位中工作過,在沒有其他因素的情況下,你肯定會比較占優勢。
二:直接轉在編人員
這個比較困難,雖然有事業單位臨時工轉正,但是一般都是工作中表現非常突出,有比較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