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 購買保險
事業單位職工根據需要選擇商業保險。
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商業保險關系是由當事人自願締結的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購買商業保險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選購時應按下列順序進行:首先是意外險(壽險附加意外醫療住院等);其次是健康險(主要是重大疾病及附加的醫療險、定期壽險)再次是養老險(分紅、年金、投連等)。
2、許多消費者購買保險時往往先給自己的孩子購買,專業人士建議:應給家庭收入較高者優先考慮購買(他是整個家庭支柱);其次,婦女疾病也相對較多,可考慮購買此類「美麗人生」的產品;最後考慮孩子。當然,若經濟條件尚可,最好一家三口一起購買。以防不測及萬一給家庭造成的人生風險。
3、保額的選擇應以家庭總收入及被保險人從事的工作風險系數(如是否開車、有無社保、鎮保等)為依據。這里重要的參考指標是:家庭年總收入的5%-15%支付保費較為適宜。一般建議,18歲以下者保額不超過10萬元,20歲為20萬元,以後每增加10歲保額遞增10萬元,50歲達50萬元。若覺得保費貴,購買時可附加相對便宜的定期壽險產品。
4、繳費方式,根據消費者家庭經濟狀況及現金流資產資金運作等多種因素決定,並非繳費期限越長越合算。若有高保額人士,需經保險公司壽險核保及再保險公司分保同意後,並經體檢合格後方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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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事業單位新入職什麼時候上保險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法規形式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社會保險及工資收入等熱點問題予以明確,是事業單位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
日前由國務院頒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是中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
在事業單位醫療和養老保險「並軌」問題上,條例釋放出了明確信號。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條例也對簽訂長期合同作出新規定。按照以往規定,在本單位工作滿25年可以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新條例指出,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可以簽訂長期合同。
職工、居民養老保險將銜接。
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點解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大制度銜接問題。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以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為界限實行雙向銜接,滿15年的可以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不滿15年的可以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保。
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對重復領取待遇的,清理後只保留一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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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還用上社會保險嗎
目前來說編制還是有一定用的,第一,大部分事業單位尤其是市縣的事業單位,編制內工資還是稍高一些;第二,中國還是講究穩定,心理踏實,覺得是組織的人。在一個單位內,有編制的人總覺得自己才真正是單位的人,編制外的俗話說總覺得自己是臨時工,干一天沒一天的。
你說的這個很關鍵,這個確實會打破編制,事業單位改革走向也是破除編制管理,這是計劃經濟那一套,已經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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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事業單位入職多久交社保
事業單位人員從2014年10月開始個人交保險的。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
改變
人手發放一張社保卡
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並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部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後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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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事業單位人員什麼時候開始交養老保險
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
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准。
(5)事業單位編制多久買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期限補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第十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申請劃撥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四)申請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劃撥申請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予以劃撥。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送達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一條 經查詢,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或者劃撥後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可的評估機構對其抵押財產或者質押財產進行評估,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對能夠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雙方依法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或者質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後,應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並約定協議期滿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參照協議期滿時的市場價格,以抵押財產、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延期繳費協議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的,其職工在延繳期間按照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經責令仍未補繳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
(一)經查詢,用人單位開戶銀行賬戶余額少於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二)經劃撥,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三)延期繳費協議期滿,因擔保財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六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二)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及加收滯納金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限期補繳通知;
(四)用人單位的意見;
(五)用人單位有本規定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時的相關材料;
(六)申請強制執行的用人單位財產情況;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人簽名,加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印章,並註明日期。
⑹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試用期有多長試用期前辦保險嗎
試用期不一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當不超過三個月。但事業單位往往比較特殊,有的地區試用期都是一年。
社保在試用期就應當辦理,即你入職的第一個月開始。有可能會因為工資檔次尚未確定而延期辦理,但是即便延期,也應當從入職的第一個月開始補。
(6)事業單位編制多久買保險擴展閱讀:
解除勞動合同與終止勞動合同的區別: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勞動合同沒有到終止日期前勞動者或用工單位單方或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終止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等條件具備一條,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行為。
⑺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還用上社會保險嗎
摘要 親,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國企央企私企都是需要買社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