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的結余應當如何分配
事業單位結余分配的內容主要包括如下:
一是有所得稅繳納頃旁業務的單位應計算應交的所得稅;二是按規定提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進行上述分配後,對於當年未分配結余,應全數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賬戶。
我國公務員法規定,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這體現了公務員權利保障原則和考核的公開性,使公務員能夠了解機關對自己的基本評價,看到自身的優點和不足,明確今後的努力方向。
此外,為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防止因個別人的好惡恩怨、單純主觀印象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考核結果不公平不合理,公務員法還賦予公務員對考核結果申請復核和申訴的權利。對此,本法第十五章專門作了規定。
對於公務員的很多管理環節,即棗余使沒有像上面所說的那樣明確規定某一考核等次作為某項管理事項的直接依據,實際上也要以考核結果為依據。
❷ 會計實務知識:事業單位結余與結余分配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結余與結余分配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事業結余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當借記事業結余,貸記各類支出。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事業單位結余與結余分配會計處理的具體內容吧!
事業單位結余與結余分配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1、事業結余的會計處理
事業結余指的是在一定期間內,事業單位除了經營收支外各項收支相抵後的余額。其會計處理如下所示:
(1)借:事業結余
貸:各類支出
注意!500元以下支出無需發票就可以稅前扣除,僅限個人!
(2)借:各類收入
貸:事業結余
2、經營結余的會計處理
用公式表示經營結余,具體是:經營結余=經營收入-經營支出-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
(1)借:經營結余
貸:經營支出
銷售稅金
(2)借:經營收入
貸:經營結余
到了年度終了的時候,事業單位應當在結余分配中將當年實現的事業結余全數轉入,結轉之後,「事業結余」這一科目無余額。一般經營結余應當轉入結余分配,但若是為虧損,則不給予結轉。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借:事業結余
經營結余
貸:結余分配
3、結余分配的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的結余分配一般包括了經營活動交納所得稅及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兩項內容。事業單位專用基金內容比較多,但是除了職工福利基金是在結余分配中進行提取之外,修購基金及醫療基金的提取都是通過收入。
(1)借:結余分配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經營結余×稅率)
(2)借:結余分配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分配之後,單位應當在「事業基金——一般基金」這一科目中將當年未分配結余全數轉入。借記科目為結余分配,貸記科目是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結轉之後,結余分配這一科目中應當是無余額的。
借:結余分配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事業單位結余介紹
事業單位結余具體指的是在一定期間內,事業單位除了經營收支之外的各項經常收支相抵之後的余額。事業結余的多少可以表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收支相抵的程度是怎樣的.
因資金用途不同,事業單位的結余可以分為經常性收支結余及專項資金收支結余。對於經常性收支結余,根據資金獲得渠道的不同,可以分為事業結余、經營結余。
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規定可得,事業單位結余扣除專項結余之後,需要按照4個原則分配,分別是按照規定交納所得稅、上繳上級款、提取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核定比例的、轉作事業基金。
❸ 為什麼事業單位的營業結余的貸方不應轉入結余分配的是
年度終了,事業單位應將實現的經營結余全數轉入「結余分配」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如為虧損則不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