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的公共基礎知識是什麼
公基主要分為兩大部分-法律和非法律
法律涉及法理學、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稅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訴法等。主要以憲法和民法為主。
非法涉及政治、法律、經濟、管理、公文、科技、歷史人文、道德、國情、省情,主要考察政治、法律、公文、經濟內容,主要以政治中的中特、時政,其他非法中的公文,經濟、人文為主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考試綜合知識就是公共基礎知識。
Ⅱ 事業單位考試公共基礎知識 中法律部分都考什麼呀
你好,公共基礎中法律部分主要考察:
1、法學概論: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創制;③.法的實施。
2、憲法:①.憲法的含義和產生與發展;②.國家性質;③.政權組織形式;④.國家結構形式;⑤.經濟制度和兩個文明建設.⑥.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⑦.國家機構。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③.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④.物權與所有權;⑤.債權;⑥.侵權行為;⑦.知識產權;⑧.訴訟時效。
Ⅲ 事業單位考試有哪些科目
事業單位考試科目,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不盡相同,具體到某個省(市、自治區)某個市或者部門更是各有各的考試科目,需要查看當地的考試公告。
一、公共筆試科目
全國各省市的筆試公共科目並不完全統一,通常是考下面四個科目中的一個或者多個,具體需要看該地區的招聘公告(簡章)中對於考試科目是如何規定的。其中,綜合應用能力和申論,不會同時都考,只會選擇其中之一。
(一)公共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有的地區稱之為綜合基礎知識、綜合知識、通用知識,涵蓋時事、政治、哲學、經濟、歷史、地理、科技、人文、法律、公文、管理學、職業道德等常識考點。
本質上就是公務員考試行測中的常識判斷題。但不同的是,公務員考試中的常識判斷題均為客觀題(單項選擇題),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公共基礎知識除了客觀題(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外,還會有主觀題(公文改錯題、案例分析題、材料分析題、簡答題、論述題、作文題等)。這里的「作文題」,與公務員考試中的申論類似,所以往往被稱為「小申論」,給定材料比申論少,題量一般是一道題,要求寫一篇議論文。
(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與公務員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相比,僅缺少「行政」兩字。不過,考試題型、知識點和考查方式實際上與公務員考試行測是一樣的。試題難度比公務員考試小。
(三)綜合應用能力
有的地區,試卷均為主觀題,有的地區試卷中既有主觀題,也有客觀題。
主觀題的題型包括辨析題、簡答題、公文改錯題、案例分析題、作文論述題等。
客觀題的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有的地區只考單選,有的地區既考單選也考多選。
試題中融合了時政、法律和社會熱點,做題時需要用到《申論》寫作的能力。其中的作文題,與公共基礎知識情況一樣,也是與公務員考試中的申論類似。
值得說明的是,有些地區會根據職位類別,將《綜合應用能力》分為ABCDE五類試卷。試題有不同的題型和知識點側重。具體請點擊查看:事業單位招聘分類考試大綱(2015年版)。此大綱不強制執行,因此只有部分地區有所參照和借鑒,大部分地區並沒有使用。
(四)申論
考查方式和題型與公務員考試申論科目一致。試題難度比公務員考試小。近年來,直接考《申論》這一科目的地區很少。大多是吸收申論的考查形式和能力測查要素,在《公共基礎知識》或者《綜合應用能力》考「小申論」。
二、專業加試科目
報考一些特殊的專業技術崗位的,一般需要另外加考專業知識。比如報考醫院的護理崗位,需要加考護理學專業知識。具體需要看該地區的招聘公告(簡章)中對於專業科目是如何規定的。事業單位考試的專業科目通常有以下幾種:
(一)文秘專業知識
(二)管理專業知識
(三)計算機專業知識
(四)財務會計專業知識
(五)醫學基礎知識
(六)臨床醫學專業知識
(七)護理學專業知識
(八)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知識
【特別提示】
有的地區和單位的單獨小型事業單位招聘,不考公共科目,而是只考專業科目。具體考什麼在招聘公告(簡章)中會有說明,考生須留意。
Ⅳ 法學本科畢業報考事業單位崗位如何選擇呢
法學專業可以選擇的崗位很多:
例如:審判機關,司法機關,法院,檢查部門,律政機關等政府機關就十分喜歡法學專業學生。
而且法學專業學生成為公務員幾率相較於其他專業是十分突出的。
再加上你的應屆生身份,相信只要用心准備,上岸並不是很困難的事。
司法考試需要注意:
1、心態。不關你是在復習還是考試,心態決定了你的是否成功的50%,備戰壓力、中途放棄、考前緊張等,如何解決,適當的每日運動、輕音樂,考前的模擬測試,這應該作為我們司考備戰過程中的每日必修課,每日 精神飽滿,強於你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2、完全割裂或完全等同的判斷,一般是錯誤判斷。即出現「A就是B,A與B完全、A與B無關」等字眼的選項,一般是錯誤的。同理,A與B「既區別又聯系」之類的說法,則必然是正確的。因此,其他諸如「兼顧、協調、循環」等詞彙,往往是正確答案。
3、在法律問題的討論中,任何時候都會涉及價值評價、價值判斷。價值判斷是法律思維的基本特徵之一。我國人大、政府和司法機關的立法和解釋都是好的,不可能違背平等、正義、自由等原則。反對絕對化的表述,贊成相對化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