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孕婦暫緩錄用嗎我參加煙台教師招聘筆試面試都過了,可是懷孕四個月了,體檢會不會被延期還是
一般事業單位擬錄用前的體檢環節,孕婦考生因為其中某些項目不能進行正常體檢需要提前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從此用人單位的安排。體檢一般情況下不會延期。等10月份生完了就可以辦入職需和用人單位協商。
事業單位,英文是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簡介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其工作人員與公務員是不同的。
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⑵ 對事業單位招聘編外人員體檢時懷孕的是否與編內人員一樣可申請暫緩錄用
懷孕了可以推遲體檢,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去補做,然後過了再去上班
有可能是推遲一年工作,可以咨詢當地人社局的工作人員。
孕婦體檢還是要注意一下事項:
1、體檢前一天休息好,保證精力充沛。
2、體檢當天清晨禁食、禁飲奶製品。
3、不要進行X線檢查。女性避開月經期。
4. 在做尿常規檢查時,收集尿液標本一定要正確規范,才能保證尿常規檢查結果的准確無誤。
5.要進行孕婦B超檢查時,應在檢查前1-2小時,飲溫水400-600毫升。
⑶ 孕婦考上事業編會延期多久啊
3-6個月。根據《事業單位暫緩聘用》規定,孕婦個人懷孕的原因,無法正常履職,所以保留錄取的資格,推遲錄取時間。待孕婦產後3-6個月,個人提出申請,再來繼續錄取的手續和程序。延期,延長或推遲時日。
⑷ 孕婦考編制要延緩入職么
是的。部分考生因為懷孕,導致體檢環節沒辦法完全進行。根據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有關規定:對懷孕考生體檢結果暫不做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先進行錄用前考察,孕期結束後再進行相關檢查,若體檢合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公示錄用。
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懷孕考生暫緩錄用。待孕期結束後體檢,再根據體檢結果決定是否錄用。因此考生要先了解相關的情況,有什麼疑問可以和招錄單位咨詢。
懷孕不會影響入職事業單位。
懷孕考編不會認為不合格,除此以外事業單位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准,同時准生之後的懷孕,不會影響到事業單位招考後的錄用。
一般的單位都用人單位都有明確規定,而且國家部門也辦法了一些條例,同時妊娠期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會影響入職的,體制內在這些方面是很人性化的,所以完全不用擔心事業單位懷孕能不能入職的問題。
⑸ 事業單位孕婦暫緩錄用有正式通知嗎
有的,會正式通知錄用或不錄用。
用人單位簽訂錄用合同還需進一步考核,用人單位會向上級領導請示。
事業單位考試對於孕婦是沒有什麼限制的,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都可以參加報考,孕婦是可以參加事業單位的。只是因為懷孕期間很多生理指標會和正常標准不同,加上有些體檢項目對胎寶寶不好,比如照X光,要一直等到生完寶寶後才會讓你體檢,也就是會給孕媽推遲延期體檢和錄用。體檢合格後錄用,期間你考的職位會給你空著,沒有影響。
⑹ 公務員孕婦暫緩錄用規定
我國一直都倡導女性職場就業的公平性 ,對於懷孕的女性來說,不僅僅是同樣能夠報考公務員,而且即便是懷孕了也不會影響到後續的錄用情況。而這只是一個大體的原則問題,雖然孕婦在公務員就職中並不會受到影響,但卻不排除一些特殊情況的存在。
所以說,雖然孕婦在報考公務員和錄用中會存在一些麻煩的特殊情況, 只要個人的情況和報考崗位符合也會有被錄用的可能。因此,考上了的孕媽也不用為自己的錄用問題擔憂,非特殊情況事業單位是無法拒絕孕婦入職的,孕媽做好相關的入職工作後,就可以回家待產,生完寶寶再正式入職上班。
⑺ 對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懷孕的是否都暫緩錄用要多久才報道
具體需要多久報道還是需要看您自身的身體條件和單位的要求了,建議您詳細情況與招考單位進行協商。
在體檢環節,妊娠期考生暫不進行婦科、放射等體檢項目的檢查,但應在體檢表中註明原由,待妊娠結束後補做上述檢查,並由體檢醫院綜合體檢情況,做出體檢合格與否的結論。體檢完成並合格後,再辦理錄用審批手續。錄用公示可與同批次考生一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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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流程
招考公告一般情況下發布在省,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的人事考試中心的網站上,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分數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各地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註:部分地區採取現場報名。
單位初審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招聘單位在幾個工作日內(各地方規定不同),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會公布咨詢電話並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規定日期前登錄當地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列印)。
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筆試
筆試考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面試
面試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
達到筆試 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並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