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個人借款壞帳帳務處理
事業單位個人借款壞帳帳務處理:
1、批准前:
借:待處置資產損溢
貸:其他應收款
2、批准後核銷:
借:其他支出
貸:待處置資產損溢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1115 其他應收款: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按規定報經批准後予以核銷。核銷的其他應收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一)轉入待處置資產時,按照待核銷的其他應收款金額,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報經批准予以核銷時,借記「其他支出(應收及預付款項核銷)」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
(三)已核銷其他應收款在以後期間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支出(應收及預付款項核銷)」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