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產假多少天新規定事業單位
法律分析: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第二十五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2周。我國原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可以請產前假或保胎假,由醫院出具證明,按照病假發放薪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范了產假待遇。
② 事業單位小產假期多少天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最新產假工資發放標准
1、產前假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於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2、保胎假
一些女職工的身體比較不好,為了母子的安全考慮,醫生會建議孕婦在一定時間段內保胎,保胎期間女職工的工資按照病假工資計算。
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殲肢體協議)標准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橋改盯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3、產假期間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因此產前15天不能按照產前假支付工資,而應該按照產假標准支付工資。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敏和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③ 事業單位職工6個月引產,沒有準生證,能休產假嗎工資待遇
事業單位職工6個月引產,沒有準生證,能休產假,引產的產假比正常的產假要少的多,勞動者沒有準生證不影響勞動者休產假,產假期間勞動者的工資不變。 關於小產有明確規定休息時 1.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此條強調了自然流產...和宮外孕這種不可抗力) 2.懷孕三個月以下,葯物流產或吸宮術(負壓吸引術)人工流產的14天產假;懷孕三個月以下,鉗刮術人工流產的21天產假;懷孕三個月以上,30天產假。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④ 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事業單位產假一般是98天。閉物
具體是:
(1)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女職工可以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女職工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一、產假期間工資發放如下:
1、保胎假,需醫生開證明,工資按照病假發放;
2、產前假,需懷孕七個月以轎困液上,工資按80%發放。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
二、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尺悶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⑤ 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一、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1、事業單位產假一般是98天。具體是:
(1)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女職工可以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女職工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⑥ 事業單位引產假期國家規定多久
法律分析:流產的假期規定為:三個月以下的,產假15天個月以上至四個月的,產假30天個月以上至七個月的,產假四十二天個月以上的,按正常產假處理,也就是不少於98天。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⑦ 機關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事業單位產假的規定是,女性員工在生育的時候可以享受98天的產假,產前可以休假15天,這是基本的權利
除此之外,面對特殊的情況,如果女職工懷孕沒有滿4個月就流產的話,也是可以享受15天的產假的,如果懷孕已滿4個月,但是流產,是可以享受42天的產假的。
在事業單位休產假的環境是比較好的,一般不會出現惡意增加工作任務的情況,事業單位作為行業標桿,一直是將員工的福利制度完全落實的,目前國家鼓勵生育,因此未來休產假肯定會越來越容易實現,也會有更多的企業能夠真正的以人文關懷意識去落實這件事。
機關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