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員工怎樣才能當上政協委員
被選為政協委員有什麼要求?
1,思想覺悟高、具有很強的政治敏感力2,在各行各業的優秀工作者3,黨員、各民主黨派人士的優秀者4,經各級相應所在的政協會議選舉產生
要成為政協委員,首先在某一領域你是佼佼者,還有你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公民,經所在選區的提名,再經選區全體選民的投票贊成,地方黨政認可,與政協先建立關系,大家知道你、熟悉你、要員暗中推薦你。
政協委員的產生程序是:參加各單位政協的提名推薦,中共黨委有關部門對推薦的名單進行綜合評定,並同各推薦單位協商,形成建議名單,在將建議名單到政協常務委員會進行協商,經全部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才能成為政協委員,政協委員的任期是5年。 目前政協委員的產生機制是邀請制。這種被動的形式無疑折損了政協委員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政治自覺,只剩下一種榮譽,正因為這樣,我們很少看到有誰拒絕了政協委員的邀請,更沒看見誰主動辭職。雖然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都為他們承擔了成本。因此,關鍵的是要改革政協委員產生機制,即使不能立即採用人大代表的選舉制,也可以先行申請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員的主體意願,也有益於調動委員們的積極性,並借諸准契約的形式約束委員行為。
當好政協委員的基本條件 一、政協委員必須首先是一個愛國者和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的捍衛者。 新章程的補充條文明確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地方委員會委員應熱愛祖國……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一個委員必須也是一個愛國者,要全身心地去建設祖國和保衛祖國。尤其在牽涉到國家和民族利益的重大事件中�要堅定不移地站在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的立場上。 二、政協委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黨的歷史和中國革命的發展都證明了,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改革開放後中國經濟和社會事業的飛速發展。在中國沒有任何一個政黨可以取代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在不斷發展,越來越成熟。民主黨派一直是中國共產黨堅定的同盟者和友黨�在中國革命歷史的每一個階段,都與中國共產黨肝膽相照、生死與共。作為政協委員必須堅定不移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中國共產黨同心同德,共同為中國的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三、政協委員必須擁護和全身心地投入社會主義事業。 新章程明確規定政協委員必須「擁護社會主義事業」。政協委員作為一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愛國者,必須同時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事業,並為其奮斗終生。愛國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決不是停留在口頭上,而是要具體體現在積極投入到社會主義事業中去,並做出顯著的成績。每個政協委員都是自身所在單位和領域的具有代表性和較高專業知識技能的專家學者,因此他們也必須成為這個領域中做出了巨大貢獻的領頭人。 四、政協委員必須把做好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工作作為自己最重要的職責。 政協委員要把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工作看作自己應盡的重要義務和職責,也要看作是政協委員的民主權利,應該非常珍惜。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目的是為了改進黨和政府的工作、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申張正義、溝通群眾與黨和政府的聯系,維護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聲譽和威信,維護社會的安定和團結。要注意採用適宜的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五、政協委員必須提高自己參政議政的意識和能力。 新章程規定,政協委員應該「在本界別中有代表性,有社會影響和參政議政能力」。政協委員要提高主動參政議政的意識,並通過參與參政議政的實踐,提高參政議政的能力,為黨和政府出謀劃策,提出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參政議政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了參政議政的效果。因而政協委員不僅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參政議政意識,而且還要通過各種途徑提高參政議政的能力。 六、政協委員必須成為遵紀守法的模範。 新章程對委員提出了「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的要求,每個政協委員必須成為遵紀守法的模範,全力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各種違法現象和人進行堅決的斗爭,同時也要通過民主監督的方式,促使黨和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執法,努力維護司法的權威。 七、政協委員必須樹立愛民、為民的觀點和堅持群眾路線。 在新章程第二條有關政協主要職能的補充條文中提到需要開展調查研究的重要問題中,包括「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同條中在反映政協「參政議政」工作內容和形式的表述中,也明確提出了政協應「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在第二十四條修正後的條文中則更加明確地補充了一條對政協委員在這方面的基本要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地方委員會委員要密切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政協委員所做的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幫助老百姓排憂解難,因而一定要有良好的群眾觀點,要有愛心,要樹立「群眾乃父母」的觀念,只要是有利於保護群眾利益的事情,就一定要懷著最大的熱情去全力做好,群眾的事情即使是「小事」,也應該把它當作「大事」去辦。 八、政協委員必須處理好參政議政與自身工作的關系,積極參加政協活動。 政協的兼職特點,決定了政協委員應以搞好本職工作為主,兼顧政協工作。新章程特別強調了每個政協委員應「參加本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通過政協的協調和本人的努力,取得所在單位的支持,使委員有更多的時間和條件完成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工作。通過合理的安排,把政協的參政議政工作與本單位的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結合起來。政協委員應通過參加政協組織的各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活動來充分體現自己的作用和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力。 九、當好政協委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工作作風。 11年的政協生涯使我深切地體會到:一個政協委員必須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工作作風,要做到對任何事情都要有責任心,為群眾辦事要有恆心,做群眾工作要有耐心,為群眾排憂解難要有決心,遇到困難的事情要有信心,而且對件件事情都要用心,都要做到艱苦奮斗,無私奉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成為一個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好委員。
② 事業單位改革中在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人員怎麼改革啊
摘要 1、如果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機構,不再參公。其人員除極少部分隨職能劃轉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人員將保留參公待遇,分流到事業單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輪機構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和編制實行限額管理,沒有多餘的編制用於置換事業人員,因此大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包括參公身份)都將保持編制現狀不變,無法置換行政編制轉公務員。這是大環境,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
③ 政協事業編制能轉公務員法
事業單位編制不可以轉為公務員編制,公務員凡進必考。
事業編要想報考公務員需要單位同意,並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國家公務員考試在每年的11月份,地方公務員考試時間不一樣。
④ 地級市政府辦公室事業編制人員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會如何改革謝謝了
現在從溫總理的話來看,是要將現有事業單位中除了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比如教育、醫療)以外的事業單位全部剔除事業單位外,然後將有盈利能力,屬於盈利組織的單位轉為企業;將進行行政工作的事業單位編入行政單位(公務員)。你在政府辦公室需要弄清一個問題,你的事業單位編制是屬於哪個單位,是屬於下屬或者其他事業單位借調使用,還是就是行政部門中的事業編制。如果不屬於政府辦公室,那麼就需要看你的編制單位屬於上面說的哪一類;如果是行政部門的事業單位編制,那麼恭喜你,即將變成公務員。事業單位改革預計將在2020年完全結束。
⑤ 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什麼
事業單位的改革方向大體如下:
1、一些涉及國家安全,對政策和經濟管理工作有明確輔助作用,以及明顯以社會公益性為屬性的事業單位,將繼續得到財政保障。
2、對於一些以業務突出、主要以行業或專業業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將繼續獲得財政扶持。此類事業單位工資收入主要以財政補貼形式獲得。
3、對於一些工資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對市場,並已經開展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在相關部委的扶持下,盡快推向市場。此外,一些職能重合、長期虧損、課題任務量不多的事業單位將會被打包重組或徹底剝離。
4、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津補貼發放依舊是改革重點。津補貼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組成部分之一。
(5)政協事業人員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改革內容: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1、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2、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
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
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聘權、經費設施使用權、自主運營權等法人自主權。
3、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4、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5、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參考資料:網路-事業單位改革
⑥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
⑦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問題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國辦發〔2011〕37號)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京發〔2011〕21號)精神,現就本市事業單位分類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任務
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以下分別簡稱:行政類、經營類、公益類)。其中,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公益類事業單位細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二、分類范圍
經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審批設立的事業單位列入分類范圍,具體包括:
(一)各級黨委、政府直屬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二)各級人大常委會、政協、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
(三)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
依法直接在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登記設立的事業單位和使用事業編制的社會團體(如協會、學會、基金會等),不納入分類范圍。
三、類別認定
(一)關於行政類事業單位的認定。
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認定為行政類事業單位:
1.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行使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裁決等行政職權;
2.承擔行政職能、行使行政職權,具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的明確規定;
3.承擔行政職能、行使行政職權,具有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有關文件的明確確認。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的具體范圍:國家法律;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法律解釋;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印發的文件。其中,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的相關規定必須明確具體,原則性表述不作為認定依據。
(二)關於經營類事業單位的認定。
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認定為經營類事業單位:
1.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以營利為目的;
2.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屬於政府必須提供的公益服務;
3.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可以由市場配置資源。
具體認定依據:國家或本市有關政策明確應當轉企或逐步轉企;實行企業化管理,且國家或本市有關政策未要求保留事業單位性質;單位收入主要通過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取得;其他符合認定條件的事業單位。
(三)關於公益類事業單位的認定。
1.關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認定。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認定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面向社會提供基本公益服務;
(2)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
(3)宗旨、業務范圍和服務規范由國家確定。
2.關於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的認定。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認定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1)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
(2)按照國家確定的公益目標和相關標准開展活動;
(3)在確保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與主業相關的服務,收益的使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兩類事業單位的認定依據:國家或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黨中央、國務院及其工作部門文件;市委、市政府文件。
3.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且不面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的事業單位,納入公益一類;主要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同時又面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的事業單位,納入公益二類。
4.不符合行政類事業單位認定條件,但承擔的職能涉及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暫時納入公益一類。
以上兩類事業單位的認定依據:國家或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黨中央、國務院及其工作部門文件;市、區縣黨委、政府文件;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文件。
對兼有不同類別屬性的事業單位,可按主要職責任務和發展方向確定其類別,並對其他職能進行剝離和調整。公益類事業單位中,兼有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特徵且職能難以剝離的事業單位,可按其主要職責任務確定其類別。
⑧ 在省政協正式在編的工人身份,發展前景如何,有無升遷的空間或轉入其他單位的機會
省政協正式在編的工人身份,也就是行政單位的工勤人員。工勤人員占的是事業編制,「升遷」和公務員不同,工資待遇直接和技木等級(職務)掛鉤。工勤人員也可以轉入其他單位工作。
⑨ 事業單位改革方案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2011年4月初,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共涉及到超過126萬個機構,4000餘萬人。該表預計到2015年,中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中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殊國情下的特殊產物,它雖然有別於國外的非政府組織(NGO)和所謂的非營利組織(NPO),但是又同它們有著一定的聯系。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我國的事業單位就其定位而言,主要具備以下特徵:
服務性
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科、教、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系統。如教育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為社會培養合格的勞動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衛生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醫療服務,等等。缺乏這些服務支持,或服務支持系統不健全,生產力發展就會受到制約,並影響社會穩定。經濟愈發展,社會愈進步,對服務功能的要求標准也愈高,范圍也愈大。服務性,是事業單位最簡明的特徵。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場管理等。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知識密集性
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雖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科技文化領域的地位,對社會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總之,事業單位作為非政府、非企業組織,有著政府機構和營利性市場主體所不具備的優點。由此可見,改革後的中國事業單位應當是主要從事社會事業和公益事業的獨立於政府和企業之外的非營利組織。其基本特點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業(也非准企業);非營利(也非變相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