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編轉公務員編,該怎麼做呢
一般事業編制人員轉成公務員,最直接的方式是參加公務員考試,這可能是年輕的事業編制人員可以考慮的最快速、最有效的途徑。
但是對於很多年齡偏大、工齡較長的事業編制人員,考試這條路已經很難走得通,那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轉成公務員?
一、提拔轉崗
提拔到事業副處以上領導職務,轉崗行政機關置換身份。
領導職務的提拔轉任是比較常見的現象,但這種要通過提拔實現轉換編制的方式,對於基層的大多數事業編制人員來說並沒有太大的參考價值,那麼普通的基層事業編制人員應該通過什麼方式實現編制轉換呢?接著往下看:
二、調任
科級以下只能通過調任方式解決。事業單位調任行政機關,是有政策依據的。
《公務員法》在修訂之前,第六十四條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
修訂之後,新《公務員法》對此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定: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新舊《公務員法》都非常明確,國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即可轉換身份成為公務員。
在具體操作中,事業編調行政,必須具備幾項硬性條件:
有接收單位;
接收單位有空編;
取得事業副科(管理崗位8級)。
除此之外,根據有關地方規定,還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學歷要求。按照規定,調入市級以上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年齡要求。調任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一般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調任市級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0周歲;調任縣(市、區)級以下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專業技術人員調任。專技人員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市級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縣區以下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具有中級職稱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職。
4、管理崗位人員調任。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同等調任機關擔任領導職務。
三、換屆選舉
對於鄉鎮的事業單位,在鄉鎮事業單位正職任職三年,可參加鄉鎮換屆選舉,選上了副鎮長就可轉公務員。
只有具備了以上條件,事業人員才可以調到行政機關變為公務員。但這也只是前置條件,在實際中,具備這樣條件的人不在少數,但很少人能通過這種方式轉成公務員,原因在於事業人員基數太大,行政編制緊缺。
尤其是在基層,相比起從事業單位「空降」而來的領導,公務員更容易接受行政編制內部人員的提拔,而且在手續上,事業人員調任的手續要更加繁瑣,相關部門承擔的壓力也很大,所以現實中只有少數人能通過這種途徑實現編制轉換。
『貳』 事業編可以轉成公務員編制嗎
事業編制可以轉為公務員編制,事業編制也可以轉為參公事業編制,但有一定條件限制。
參公事業編制就是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企、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可以調任公務員部門工作,成為公務員,當然也可以調任參公事業單位工作。
政策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為有利於領導幹部交流、輪崗,領導幹部可以在企、事業單位及公務員部門之間相互調動任職。
大家從媒體公開報道中可以看到,中國鐵路總公司、新華通訊社等企、事業單位領導調往公務員部門任職,或從公務員部門調來任職。
二、參公事業單位,全稱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習稱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組成部分有三。
(一)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原來是黨政機關工作部門,經多次的機構改革,因為壓縮行政機構數額、縮減行編制,不得不退出黨政機關序列,使用事業編制而成為事業單位,但仍具有行政職能,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公務。
(二)具有行政執法、委託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
(三)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等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其性質本身就是事業單位,當然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但完全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公務,實行公務員工資福利待遇,與公務員沒有任何差別。
說白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是公務員在事業單位工作。
『叄』 事業編人員能夠調入行政單位當領導嗎為什麼呢
事業編人員可以調入行政單位當領導,不過競爭很激烈,且崗位很少,是很難的。相比於公務員系統中的內部流動,事業編進入行政單位是難上加難的。不過這種也算是內部的調動,畢竟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也是有一些聯系的,比如普通人通過考公進入公務員領導隊伍要容易的多。
只有真正有才華的人,才可以進行調任,也能進入行政單位。
『肆』 事業編制可以有幾種途徑轉為行政編
事業編制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轉為行政編制:
1 參加公務員考試
每年我國都有國考洞純和省考的考試機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事業單位的編制人員,那麼必須不在事業單位的服務期之內經過單位同意才可以參加考試。
2 優秀提拔
這一類是指符合一些條件的精英人群,尤其是稀缺型的高科技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打算考公務員,必須是不在事業單位服務期限內,並且要經過單位同意。
3 公選
主要適用於選拔任用地方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的領導成員或者其人選,黨政機關內的領導成員或者其人選,以及其他適於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領導職務。公開選拔面向社會進行,而競爭上崗在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內部納蘆咐進行。
(4)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是上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以下簡稱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
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准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嘩胡勤技能崗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行業指導意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結構比例的具體控制標准。
實施范圍
1. 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3. 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4. 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伍』 事業編轉為公務員的常規路徑有哪些
首先提拔轉崗。升任副事業部以上領導職務,並調任行政機關更換身份。領導職務升遷調動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但這種通過升職實現編制轉換的方式,對於大部分基層職業編制人員來說並沒有太大的參考價值,對於普通基層來說也很難職業建設人員。編譯轉換就是這樣實現的。
公務員的社會地位較好,福利保障也比較完善。所以在報考時,大部分大學生也傾向於參加公考。在時代的發展中,很多職業機構也進行了整頓,一些機構被開除,改為合同工,很多崗位調整為公務員。其中,動物衛生檢驗管理、交通與海事管理、文物出土與管理、漁業管理、公路與公路建設管理5個主要職業編制崗位升格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屬於公益性工作,不以營利為目的,而公務員屬於國家行政工作,享受的待遇不同。
『陸』 事業編可以轉為行政編嗎
法律分析:由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除了考試之外,還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渠道,實現轉編: 調任的前提是在國企或者事業單位要取得副科級以上的領導職務,且任職滿兩年及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調任行政單位擔任副科級領導職務時,將事業編制轉為行政編制,也就是公務員編制。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