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機關事業單位的股長,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務設置有這個嗎
機關事業單位的股長,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務設置有這個嗎?
在公務員行政編制中並無「股長」職務與職級
這個稱呼一般在縣級單位中體現,比如某縣,人社局某個科室的主任,也就是負責人,雖然稱呼主任或者科長,但實際級別為一級科員,為了體現這些人,雖然不是領導,但在某些方面又承擔領導的職務,故加了一級,稱為「股長」,比如縣人社局,事業股、工資福利股,只是一個科室而已。
股級幹部一般推行競爭上崗
現在上級組織部門提拔使用幹部,對任沒任過此職列為了使用的必要條件,且為了慎重,鄉鎮使用的人員必須以任職的正式文件報備。
② 股長是怎麼任命的
股長是怎麼樣任命的?
要回答好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股長是什麼級別?股長雖然是鄉科級單位內設機構和下屬二級機構負責人,也帶了個「長」字,但是其級別還是科員級,個別也會享受副主任科員的非領導職務待遇,所以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還是歸屬所在鄉科級單位黨委(黨組)管轄,所以任命也是由所在鄉科級單位任命。
但是,我國的體制從來都沒有這么簡單,因為我們一般實行的是雙重領導關系,即人事財權歸屬於地方(本級),業務指導權歸屬於上級(主管部門)。說的有點繞口,舉個例子,比如鄉鎮如果要提個民政所長,那麼本來由鄉鎮行政負責人提名由鄉鎮黨委決定任命即可,但是鄉鎮為了尊重縣民政局的業務領導,會發函到縣民政局徵求意見後再行提拔。同樣,縣民政局提個內設機構的負責人時,也要向幹部主管部門函告備案,比如提的人是公務員身份,則向組織部函告,提的人是事業編幹部,則向人社局函告,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提的是辦公室負責人的話,是要由組織部(人社局)派人來考察後由組織部(人社局)發文任命的。
所以,股長任命也是一項大學問呀,必須要按照規則來辦,不然有的時候會鬧出難堪來。希望以上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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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長不是副科級。
1、股長是最基層的管理骨幹,公務員系列中,就設有股長這個職務級別。省局下屬是處,市局下屬是科,縣局下屬是股。軍隊一樣,軍屬機關叫處,師屬機關叫科,團屬機關叫股。
2、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的工作部門,一般稱局、辦公室,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副科級;工作部門內設股、室,機構規格為股級。
(2)事業單位股長考上公務員什麼級別擴展閱讀:
1、選拔任用股所級幹部,比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一般要經過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發文任命、備案等程序。
2、股所級幹部的選拔任用,必須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原則。
3、行政編制:股長,科長,處長,局長,部長。副主任科員以上才算官;其他統屬科員級。當然也有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當股長的。
4、股級規格的單位或機構,其主要負責人也並非一定只是股級幹部。要視幹部兼職、幹部之前級別、是否存在特殊情況等具體情況而定。
按照《公務員法》第十七條規定,我國公務員實行的是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類別和職責設置職務、職級。公務員的職務從最高正國到副科共區分了十個層級,職級從一級巡視員到二級科員區分了十二個級別。職務中有最低有副科長、科長,也有副部正部長等等,唯獨沒有股長一說。由此可見,股長並不是公務員職務序列的常設職務,在地市級以上機關也根本沒有這種提法,但是縣鄉兩級為了區分幹部層次,提升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最終是為了便於幹部管理,人為增加了「股」這個幹部級別,股長因此而來。
股長雖然股字後面帶個長,聽起來像個領導,然而因為股級不在三定之列,實際上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領導幹部,也沒有級別待遇和福利。不過既然設了,現實中股級在縣鄉兩級機關還是有一定價值的,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有利於提拔副科。在縣里,科級的幹部管理許可權在縣委組織部,提拔副科,原則上只需在科員崗位上任滿三年即可,中間不需要過渡環節。如果這樣,在縣鄉兩級機關就很難區分出層次,給人什麼人都可以提拔當領導的感覺,因此為了增加競爭性,一直以來很多縣區都有不成文的規定,原則上副科級領導職務必須從股級幹部中產生,給副科設了門檻,這就是股長的作用之一。
第二,有一定的權力。體制內有句名言,縣官不如現管。股長官不大,甚至不算官,但在縣鄉兩級機關幾乎都是骨幹力量,是各項工作、各種項目承上啟下的具體執行者,手中的權力可大可小,在很多時候是非常有影響力的。直白說,股長可能成不了事,畢竟他沒有決策權,大事小事都需要向上匯報,可在執行環過程中他在某個節點上卡一下或者在某個環節上做點小文章,也會讓當事方相當難受。股長因此也有不少實惠,是很多縣級公務員和事業編競相爭取的崗位。
至於股級由誰任命、怎麼任命,其實很簡單,看幹部管理許可權。在縣區,四大班子中的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縣鄉兩級機關科級幹部則由縣委組織部管理,其餘均歸屬所在單位黨組織管理。也就是說,股長和其他普通科員最終都由單位管理,晉升股長只需要經過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同意後下文任命,同時報縣委組織部門備案即可。
你好,根據《公務員法》規定,領導幹部的最低級別是副科級,所謂的股級幹部其實仍舊屬於科員,但其任命也要走一定的程序。
首先,談一下「股級幹部」的出現原因 。
我國的機關單位基本都採用三級管理模式,分成局領導、中層幹部、一般幹部。其中,縣直部門的機構級別是正科級,它們的內設機構要低一級,也就產生了所謂的「股級」,其職數也是由三定方案限定的。
所以,股級幹部廣泛存在於縣市區中,主要有以下幾類:縣直部門的股(科)長,鄉鎮街道的中層(農辦主任等),基層所的所長、副所長。
但是,用古代的話說,科級幹部才是「官」,股級幹部與科員一樣只是「吏」,只是為了方便基層管理和工作需要設置的。
其次,談一下「股級幹部」的管理許可權 。
股級幹部的管理許可權並沒有上移到縣委組織部,而是由所在的部門自己管理。例如縣民政局的辦公室主任由民政局自己管理,鄉鎮的城建辦主任由鄉鎮自己管理。
再後,談一下「股級幹部」的任命程序 。
雖然股級幹部不屬於領導幹部,但是,其提拔任命也要參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一般也要經過「 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 」,再由 局黨組會議或者鄉鎮黨委會議 表決通過,經過5天的 任前公示 後, 由局黨組或鄉鎮黨委發文任命 。
略有不同的是,雖然股級幹部不屬於縣委組織部管理,但是仍舊要在縣委組織部備案,同時也要抄送縣紀委監委備案。
最後,談一下「股級幹部」的額外優勢 。
以我所在的浙江沿海城市為例,股級幹部的年終目標考核獎有額外的系數,會比普通幹部略高。同時,縣市區的副科級領導一般從股級幹部中提拔,基本不會直接從科員中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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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曾經擔任過所謂「股長」的人,來和題主分享一下吧。
其實體制內壓根就沒有所謂的「股長」,都是縣區一級為了給普通幹部畫餅弄出來的噱頭。
首先介紹所謂的股長吧在縣區一級,提拔個副科,就算是單位的高層了,鄉鎮的黨委副書記也就是副科,局裡的副局長也才是副科,所以提拔副科,就說明你在基層是領導幹部了。
那單位難道只有「小兵」和「高層」嗎?中間怎麼過渡呢?
於是想出了「股長」這么個東西,也就是縣區一級部門單位中所謂的「中層」!
其次,股長怎麼產生的應該聽說過「中層幹部競選」這個說法吧?最基本的中層幹部競選模式,就是演講。
在縣區一級,股長的產生就是通過中層幹部競選而來的。雖然這個競選在絕大多數單位都是走個過場,甚至個別單位都不搞競選,但這畢竟是組織部認可的選拔「股長」的方式。
在單位完成中層幹部競選後,會把競選結果報給縣委組織部,股長就在縣委組織部備案了,是組織部承認的「單位中層」,也就是股長。
但是要注意一點,組織部備案、承認的股長,僅僅是指公務員身份,如果是事業編身份,事業單位的股長,組織部承認,但是不會備案的。
另外,股長的任命組織部是不會發文的,有的單位可能自己出個紅頭文,確定一下你的股長身份。
第三,股長的職能股長作為縣區一級單位部門的中層,自然是負責各個科室工作的。
一般單位的組織架構是:
局長(正科)、若干副局長(副科)為單位的領導
副局長分管若干科室,而這些科室的科長,就是股級的股長;當然,有的科室的科長為副科
股長負責科室具體工作,向分管副局長匯報,股長下可能有幾個普通科員,也可能沒有。
總結:總的來說,當上了股長也不會漲工資,但是要提副科,一般從股長中選拔,所以當個股長還是有好處的。
黨委發文任命。
股級幹部是中國特色。級別為股級的科室存在於行政級別為科級的單位。股級,基本都出現在縣區內,縣內單位一般都是科級。關於股長的任命,有以下三種途徑:
一、縣內黨群部門股長的任命。領導班子開會研究人事——確定股長人選——上報組織部幹部室——組織部到單位對人選考察——填寫個人情況表——組織部出小紅頭文件——單位拿迴文件——張貼公示。
二、縣政府組成部門以及其他事業單位如檔案管理中心、濟青服務中心等,它是在單位領導班子研究確定人選後上報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由人社局考核,並集中任命公示。
三、鄉鎮人民政府任命轄區內鎮直機關單位如勞保所長、民政所長、管區書記等,是鎮黨委研究確定後,以黨委紅頭文件下發並送人社局備案。
股級幹部是縣鄉一級的職務,不在國家的職級體系之中,不需要組織部審核任命,只需要在人社局備案!
2020年底被任命為單位的股長,感覺很莫名其妙,但是又是水到渠成,第一次經歷還是有點激動!
一般任命副股級幹部,需要在單位有兩三年的工作經歷,並且做出了一定的功績,被領導看到,為單位實實在在的付出了譬如駐村扶貧,下派掛職,頂住了一個科室的很多業務,經常在領導面前露臉,受到了領導的賞識,年底人事調整的時候,領導就想到你了,一般單位黨委商量一下,再走一個民主推薦的過場會議,出一個紅頭文件,就可以任命了,並將任命文件放進檔案,人社局備案!
正股級幹部流程基本相同,要單位黨委認可你,能夠黨委通過,走一個民主推薦會的流程,紅頭文件任命!
既然股級幹部國家不認可,為什麼還要任命呢?
這是因為基層的管理需要,而且,要是想成為副科級幹部,必須是由股級幹部上選,這是約定俗成的。在一個縣城,副科級幹部就是官了,局裡是副局長,鄉鎮是副書記,可謂是一方統帥,很多人熬一輩子都混不到副科級!
股長是怎麼任命的?關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弄清楚股長是什麼級別,很多人肯定認為所謂的股長就鄉科級單位內設機構和下屬二級機構負責人,是一個沒有級別的鄉科級單位內設機構和下屬二級機構負責人。其實這個觀點是片面的。股長在不同的單位、不同的部門其權利和級別是不同的下面我來講講股長這個最基層的管理骨幹職務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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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隊里的股長相當於地方副科級 。
在部隊里,團級單位的機構負責人也叫股長,這個股長是副營職,其行政級別固定為副營級,相當於地方副科級,不存在高職低配等浮動職務,其軍銜相應為上尉或者少校。權利比較大。部隊中的股長是團一級機關的中層幹部,如軍務股長,宣傳股長,營房股長等,級別是副營,在司、政、後機關首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在部隊股長的任命由師級以上首長(相當於地方廳級)簽署任命書。其任命程序非常嚴肅,必須要在正連職崗位上干滿3年。由團黨委提名,師以上黨委審批並報軍級黨委備案。
二、在企業股長是管理部門最基層的管理人員
在企業股長是最低的管理幹部,沒有行政級別,手底下就只有3-5個人,甚至更少,在企業股長屬於內部的人事任免,屬於企業的自主權,企業可以根據企業章程決定,誰都可以當股長。不需要審批。在企業股長不是領導幹部,也不是單位內部中層幹部,一般由企業單位自主選配任命。
三、在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的股長
在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股長就鄉科級單位內設機構和下屬二級機構負責人,是一個沒有級別的內設機構和下屬二級機構負責人。在科級單位股長的任命一般是由各單位自行決定。但是其級別還是科員級,個別也會享受副主任科員的非領導職務待遇,所以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還是歸屬所在鄉科級單位黨委(黨組)管轄,所以任命也是由所在鄉科級單位任命。其股長的任命要是從很規范的角度出發給對比的,實際操作中由於工齡、任職時間等因素的影響會有所出入。在外國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的體制從來都沒有這么簡單,一般實行的是雙重領導關系,即人事和財權歸屬於本級地方,業務指導權歸屬於上級主管部門,比如縣住建局如果要提個綜合股長,那麼由縣住建局行政負責人提名由縣住建局黨組決定任命即可。但是縣住建局為了尊重市住建局的業務領導,會發函到市住建局對應科室徵求意見後再行提拔,也要向縣幹部主管部門發函告備案。
我就是一名股級幹部,一些前來辦事的群眾稱呼我為領導,我糾正他們,我不是領導,因為股級幹部不屬於領導。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的職務級別從高到低分別是正國級、副國級、正部級、副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副科級這十個級別,分別對應國、省、市、縣、鎮這五個層級的正職領導和副職領導。
法律上並沒有股長的說法!
可是, 為什麼股長成為普遍性現象呢 ?
因為最低一級的行政單位是正科級單位,包括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
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的正職領導是正科級,副職領導是副科級,加在一起稱為領導班子。
一般來說,只有領導班子成員才能稱為單位的領導,所以我國最低級別的領導是副科級領導,也就是我們常見的副鎮長、副鄉長、黨委委員等,或者縣局的副局長、黨組成員等。
然而,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對於一個鄉鎮政府來說,大的鄉鎮政府有幾百上千人,小的鄉鎮政府也有幾十上百人,領導班子卻只有十來個人。
一方面,十來個領導很難管理鄉鎮政府那麼多工作人員,需要中層幹部幫忙管理和分擔工作;
另一方面,縣直部門很多,大大小小有幾十個,每一個縣直部門都有工作需要交給鄉鎮政府來完成,不可能都由這十來個領導去對接,需要對應縣直部門來設置鄉鎮政府的中層機構,任命中層幹部去負責某一項或某一個領域的工作,負責跟縣直部門對接詳細業務。
而 鄉鎮政府的中層幹部 就是我們所說的 股級幹部 。
但在鄉鎮政府,一般不叫股長,而是XX辦主任,比如黨政辦主任、黨建辦主任等,因為鄉鎮政府設置的中層機構一般都稱作XX辦公室。
而在縣直部門,比如教育局,設置的中層部門一般叫XX股,那麼中層幹部就叫股長了。
股長(股級幹部)由誰來任命的呢 ?
其實也很簡單,只要理解了 幹部管理許可權 ,就明白了。
一般來說,科級幹部由縣委組織部管理,處級幹部由市委組織部管理,廳級幹部由省委組織部管理,那麼,很明顯, 股長(股級幹部)由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管理 。
也就是說,股長(股級幹部)的提拔任免,都由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自己決定,鄉鎮領導班子會議和縣直部門班子會議通過,由鄉鎮黨委和縣直部門黨組發文任免,就可以了。
但有一點,鄉鎮和縣直部門的中層機構設置並不是由鄉鎮和縣直部門自己說了算,而是由縣委編辦制定三定方案,通過三定方案來確定中層機構。
因此,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雖然可以自行任免股長(股級幹部),但必須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股長(股級幹部)的任免流程相對比較簡單 。
因為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有資格任免股長(股級幹部)的人不多,一把手基本能夠掌握情況,省去了動議、民主推薦、考察這三項常見流程。
以鄉鎮為例,一般是由黨委書記和副書記共五人小型會議醞釀初步人選,然後黨委書記決定提交黨委會議討論通過,再由鄉鎮組織辦走流程,任前公示、發文任免、縣委組織部備案。
關於發函征詢意見的事情 。
有一種說法,鄉鎮任免中層幹部的時候,會發函給對應的上級縣局,徵求上級縣局的意見,以示尊重。
但其實這個做法已經慢慢被淘汰了,就算有,也是形式主義,表面上發函征詢一下意見而已。
要記住,人事權是體制內最大的權力,屬於自己可以掌控的人事權,必然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裡。
鄉鎮政府是正科級,上級縣局也是正科級,大家是平級的,上級縣局還不夠力量影響到鄉鎮政府股級幹部的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