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管理崗工作人員能夠像公務員一樣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嗎
事業單位按照崗位設置可以分為管理崗、專技崗和工勤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沒有職稱,說明不是專技人員,也不是工勤人員,那麼只可能是管理人員。去年,公務員才開始正式開展職級並行,事業單位目前還沒有進行職級並行,那麼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如何提升自身待遇呢?
今年是事業單位改革關鍵之年,目前有些地區也在試點探索事業單位職級並行,相信不久的將來,事業單位管理人員也可以像公務員一樣實行職級並行,解決向上晉升難的一大難題。
Ⅱ 請問:事業單位的職級怎麼劃分的職務與級別怎麼對應的
1、事業單位是進行職稱管理的,只有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才有職務與職級的關系。
2、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級別(序列),中國公務員的行政級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規定分為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3、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一)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而事業單位沒有具體的級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