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村幹部考事業編制條件
村幹部考事業編制條件具體如下
1、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2、管理滿2年的在職村幹部。
3、年齡在5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52周歲。
4、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5、組織協調能力較強,善於做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問題。
6、實績突出,近三年來所在村年吵激輪度綜合考評均位居本鄉鎮前5名。村幹部包括村黨支部(黨總支)委員、副書記、書記、村民委員會委員、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員會內設工作委員會主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條 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並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熱心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貳』 大學生村官能轉成行政編制嗎 怎麼轉啊 有什麼規定跪求!!!
不可以的。
村官歷來都是編外幹部,也就是自治組織幹部,是民選的。不是國家公務員。要想轉入必需考試,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通過才行!
例如:河北省大學生村官續聘、解聘工作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大學生村官隊伍管理,促進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根據中組部等13部門《關於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0]32號)和《河北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冀組通字[2009]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全省統一選聘大學生村官。市、縣選聘大學生村官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續 聘
第三條 續聘條件:
1、省委組織部選聘且在村工作三年期滿;
2、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自願繼續在村工作。
第四條 大學生村官續聘次數為1次,續聘後在村工作期限為3年,續聘期滿終止續聘協議,另行擇業。
第五條 續聘3年期滿後,已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的應聘者,根據本人意願,經鄉鎮黨委推薦,縣(含市、區,下同)委組織部同意,可繼續留任,納入村幹部管理,不再享受大學生村官待遇。
第六條 續聘的主要程序:
1、個人申請。原聘期考核結束後,由大學生村官本人填寫《河北省大學生村官續聘申請表》。經任職村黨組織研究,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後,向所在鄉鎮黨委呈報續聘書面申請。
2、鄉鎮黨委初審。大學生村官任職村所在鄉鎮黨委,在聽取村「兩委」幹部及部分黨員、村民代表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大學生村官日常表現、公示、年度和聘期考核情況,提出續聘初審意見,初審意見和大學生村官個人書面申請材料一並報縣委組織部。
3、縣委組織部審定。縣委組織部對符合續聘條件的人員逐一進行復審,研究確定續聘對象,報省、市委組織部備案。
4、簽訂續聘協議。續聘對象確定後,由縣委組織部與申請續聘人簽訂續聘協議。
第七條 根據本人及家庭實際情況,志願到本縣范圍內其他村續聘任職的,與續聘同時提出申請,並說明調整任職村理由,縣委組織部負責協調。
第八條 續聘的大學生村官納入當年大學生村官選聘計劃,享受大學生村官待遇。
第九條 大學生村官續聘手續,結合當年新選聘大學生村官聘任手續一並辦理,起始時間相同。
第三章 解 聘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大學生村官本人向任職村所在鄉鎮黨委提交解聘書面申請,鄉鎮黨委在一周內審核上報縣委組織部,由縣委組織部與大學生村官雙方簽訂解聘協議,辦理相關保險接轉手續。
1、被錄用為公務員、選調生或企事業單位聘用的;
2、考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的;
3、依法服兵役的;
4、自謀職業的;
5、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適應崗位工作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委組織部單方解除協議。大學生村官任職村所在鄉鎮黨委進行調查確認,一周內報縣委組織部,由縣委組織部下達解聘通知書,辦理相關保險接轉或終止手續。
1、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或月計在村不滿20個工作日的;
2、違反規定借調到鄉鎮及以上單位工作超過30個工作日的;
3、當年年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
4、聘期內在外兼職,或同時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事實勞動關系的;
5、嚴重失職,違反黨紀政紀,造成國家、集體或所在村利益重大損害、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十二條 因特殊情況和正當理由,大學生村官也可以書面形式向縣委組織部提出解聘申請,經批准解除協議。
第十三條 解聘手續辦理完畢後,縣委組織部在一周內向市委組織部備案,各市每月底集中向省委組織部備案,更新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 自解聘下一個月起,縣委組織部停發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並停止繳納各種保險費用。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市、縣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