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編制辭職的後果
一、事業編制辭職的後果
事業編試用期內辭職對以後是沒有影響的,試用期內是可以辭職的,但不建議立即去事業單位報到,因為部分地市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建議跟單位協商好再離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規定,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但如果是轉正以後辭職要禁考五年。服務的年限是不滿兩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被辭退沒有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報考,若是單位是同意辭職的,就能報考,若是單位並不同意辭職,自動離職就會按照《公務員法》規定按照單位辭退進行處理,並且五年以內不可報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公務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因此,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不得提出辭職,但是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向單位提出申請放棄錄用。
二、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
以上就是關於事業編制辭職的後果的相關內容。
❷ 入編後辭職有什麼影響
事業編辭職後果會除名處理,並且不可以再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且未經批准擅自離職的,均屬無故曠工行為可以除名,如果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按約定違反約定而離職的後果是以後會被限制報考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因此還是要考慮清楚。❸ 從事業單位辭職後果嚴重嗎
不嚴重的。
依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辭職應遵循下列原則:有利於人才的分布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相適應;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人才作用;鼓勵和支持人才到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工農業生產第一線及其他國家最需要的地區、行業和部門工作。
辭職必須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從收到辭職申請起,除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應在三個月內,予以辦理辭職手續並發給辭職證明書。與所在單位訂有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聘用合同的規定辦理。聘用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可按本規定的第五條或第七條辦理。
(3)事業編剛進去就離職會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辭職的相關要求規定:
1、辭職應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不得擅自離職。對擅自離職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並分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七條可以辭職或經批准允許辭職的,要補辦辭職手續。
2、辭職人員凡經單位出資培訓的,如個人與單位訂有合同,培訓費問題可按合同規定辦理;如個人與單位沒有簽訂合同,單位可以適當收取培訓費,收取標准按培訓後回單位服務的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20%的比例計算。
❹ 剛考上事業單位還沒落編,辭職會被記入誠信檔案嗎以後考公務員會有影響嗎
如果你剛考上事業單位還沒落編,辭職會被記入誠信檔案。不管你有沒有落編,只要你這時候辭職,你5年內考公務員,即使你總分排第一,政 審也不會通過的,因為你的誠信檔案會因為你的辭職被記錄在案的。
公務員誠信檔案:
1、公務員考試倡導誠信報考,建立健全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對公示或備案後放棄錄用資格的人員採取一定約束措施。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2、國家公務員考試進一步加強與網信、教育、公安、無線電管理等部門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術和手段應用,嚴厲打擊助考作弊集團和培訓機構涉考犯罪行為,嚴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處理考試作弊人員,嚴肅考風考紀,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境。
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強化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可追溯、可倒查的考試安全責任追究機制,確保考試安全。
❺ 事業編試用期可以辭職不
可以,簽訂的合同中對試用期內辭職、服務期限沒有特殊規定的,可以在試用期內辭職,不需要承擔其他責任,也不會有重新參加招考的限制。需要經單位同意,向人事部門申報,檔案會暫時放在人才服務中心或者人才市場,待重新就業後轉到就業地,或者經本人要求轉到目的地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合同對辭職有限制要求的條款內容,或者對服務期限有限制要求的,按合同辦理。如果強行要求辭職,會按合同要求經濟賠償,在規定期限內不得參加同類型招考。也就是說,3—5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
事業單位試用期辭職流程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有專門的《管理條例》規定,要求必須提前3個月提出申請,填寫《辭職申請表》。用人單位接到辭職申請後,應依次向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申報,管理八級或者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要向組織部門提出申請。
如果符合條件,一般情況下各部門都會按照各自的管理許可權,及時做出回應。如果到期無故不予批准,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提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