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縣國土資源局事業單位的一名在編人員,面臨事業單位整改,我有些擔心,請明白的解答!
問題不太大,因為儲備中心的職能決定的他是拿政府的錢來買入土地進行存量儲備。所以,根據國家現行體制政策,基本上10年之內這一情況不會有較大的改變。長遠看,儲備中心遲早變成企業,這是一定的。你們單位行政事業混編可能是因為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行政編制的只是個別領導。多是事業自收自支編制。最好能盡快變成財政全供或者財政差供編制,這個得花錢,要找到你們當地的常務副縣長能批編。別的組織部部長等常委也可以。
至於儲備中心的性質問題,每個地方的情況不同。有些事財政全供事業單位,有些是財政差供、有些是自收自支。至於你,企業就企業吧。只要他的職能不變,基本上不影響什麼的。拿政府的錢買地進行儲備,然後進行招牌掛。
② 關於即將進行的事業單位改革
目前,事業單位改革分三個方向,執法類以及部分較強的審批類轉為行政
部分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如醫院、學校保留為事業單位
部分可以市場化的事業單位,比如以前是自收自支或者差額撥款的,像歌舞劇團、設計院的就直接轉為企業
但是根據十八大以來的情況來分析,中央和地方的機構改革都有一個原則,那就是不增加行政編制總數,在這個大前提下,各地的事業單位要轉為公務員,就變得極為困難。比如樓主的國土資源所,如果要轉為公務員,那麼全市的所有國土資源所都得轉,那麼將造成行政編制超編。
預計,現在的事業改革將會持續一個比較長的時間,首先是改革該推向市場,實現企業化的這部分,這才是改革重點,目前而言,許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已經停止進人,等到原有的人員大部分退休,就會直接取消該事業單位。
對於向樓主這種履行公務員職責,而編制類型又是事業的,則有可能等待下一輪的改革。屆時,預計可以參加內部考試,轉為公務員,但轉任公務員一般會有一些前提,比如學歷,職稱等,建議樓主現在先做這方面的准備,把這些硬體先搞好。
③ 國土局下面的土地儲備中心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以後事業單位改革能不能轉為參公
有可能,一是看大的政策是什麼,二是看國家、省上這個單位怎麼改了;三是看本單位領導的活動能力怎麼樣。
④ 請問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國土所如何分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國土資源局的下屬單位,不具有執法資格,受上級委託開展工作,多數為全額事業,應為一類事業。
⑤ 對地勘行業事業單位改革的一點建議
最近到省地勘局和地勘單位調研,大家關心的一個熱門話題是隨著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全面啟動,國有地質勘查單位如何推進改革?表現出強烈的緊迫感,期盼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指導,使地勘行業事業單位改革達到中央的要求和廣大地勘職工滿意的效果。
新中國成立後,適應國家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成立了地質部,管理下屬地質勘查單位開展地質工作。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探采分離,地質勘查單位是從事地質找礦工作的事業單位。進入改革開放時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建立,地質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從撥亂反正,「以地質找礦為中心」,「一業為主,多種經營」,「項目管理、地質市場、多種經營」「三項工程」,「地質成果商品化,地勘單位企業化,地質工作社會化」「三化」,到1999年「地勘隊伍屬地化管理,企業化經營」等一系列改革舉措。地勘工作管理體制改革走過了一段艱苦的探索歷程,很有成績,可圈可點。但站在全國事業單位的全局看,這也只是局部的部門改革,從改革深度和難度講,也是淺表層的改革。而這一次推進的全國事業單位改革,是改革進入了總體推進的階段,解決深層次矛盾的改革,是生產關系的綜合改革,主要解決體制、機制問題。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中央決定我國事業單位改革今年啟動,到201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通過改革,將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劃歸、轉為行政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轉為企業,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公益1類、公益2類)。到2020年建成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地勘行業事業單位改革成功與否,一看是否有利於我國地勘工作發展,二看地勘行業職工生活水平是否提高。在改革設計中要體現地勘行業的特點和區域差別。難點和重點是確定從事公益性服務工作地勘隊伍的規模。
地勘行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地勘隊伍的大小決定於對地質工作需求多少。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地勘工作曾經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重大貢獻,形成了百萬大軍,在新的體制下何去何從?需要研究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工作的需求。我國伴隨全球化的步伐,進入了生態文明時代,對地質工作提出了廣泛的需求。地質工作不僅僅只服務於經濟建設,而經濟、社會、生態、民生工作發展都向地質工作提出了需求,大大拓展了地質工作的服務領域,滲透在經濟、社會、生態、民生發展的方方面面;地質工作也不僅僅起基礎作用和先行作用,而是貫穿於可持續發展的全過程;地質工作的服務領域正在由礦產地質為主,向礦產地質與環境地質並重轉變,地質調查對象(深度)正在從傳統的以基底岩石地質為主向兼顧基底岩石並向地球表層和地殼深部調查轉變,加上全球氣候變化,日趨頻繁地質災害防治等,給地質工作提出了重大課題。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工作總體需求日益擴大,而地質工作的需求結構也在發生深刻變化。需要進行研究,預測,確定到2020年中央和各地要保留的從事公益性地質工作事業單位的規模,是地勘行業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關鍵。在這方面有的研究成果和建議可以借鑒。部咨詢研究中心《地質調查需求分析預測研究報告》提供了研究思路和可借鑒的技術方法。該報告統計了1999~2009年的11年間中央財政對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投入經費結構比例,基礎地質、礦產地質、環境地質分別為29.1%、48.6%、10.4%;該報告預測了2011~2020年10年間,三類地質工作經費結構分別為30%(其他10%),年遞增率分別為15%、11%、26%,地質工作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歷史階段,資源瓶頸仍然是一大難題,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完善,大量的地質找礦經費是商業地質工作,是社會資金投入。
據報告測算,以2009年為基數,若中央公益性地質工作經費年遞增11%,今後10年間公益性地質工作總需求為502.04億元,據調研數據,2011~2020年海洋地質調查尚需140億元(尚不包括大洋地質調查),這樣2011~2020年共需中央財政投入624億元,如果加上油氣戰略調查評估所需230億元(據油氣中心預測),從2011年—2020年共需中央財政投入872億元,每年需87億元。每年還需按物價上漲指數,對預測費用作調整。
從地質工作經費有效需求測算出各類地質工作工作量,進而可以測算出承擔國家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的公益性地質隊伍的規模,就是中央地勘行業事業單位在改革中需要保留的公益性地勘隊伍的規模。同樣各省(市、區)也可比照這樣的方法測算出需要保留多大規模的公益性地勘隊伍。以上只是對一種研究方法的借鑒,原則是公益性地質工作需求的多少決定公益性地勘隊伍大小。
另外,我國發展區域不平衡,對地質工作的需求有明顯的地區差異。我國從東到西,已呈現出依次為礦產地質為主——礦產地質、環境地質並重——環境地質為主的態勢。生態主導型地區和開發主導型地區對地質工作需求結構也不同。主要成礦區帶和主要經濟區帶對地質工作的需求和結構不同。不同區域經濟規模和市場發育程度不同,是研究轉為企業地勘隊伍規模的重要條件。不同地區對地質工作的需求決定該地區需要多大規模的地勘工作隊伍,需要區別設計,進行差別化管理。
由公益性地質工作需求決定保留公益性地勘事業單位規模(包括部分差額撥款公益性單位),將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行政機構,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轉為企業,完成分類改革。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時期,地勘行業管理主體是政府,同時要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發揮其在政府和地勘單位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當前在即將全面推開全國事業單位改革的關鍵時期,建議地勘行業主管部門抓住全國事業單位改革的契機,以全國事業單位改革精神為指導,從地勘行業特點出發,總結地勘單位改革的經驗,提出推進地勘行業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以推進改革。
(原載《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專家建議》2011年6月24日)
⑥ 請問國土資源局的事業單位(土地儲備中心)在改革中會化為什麼是行政還是企業
有可能重組,劃為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