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明清徽州節烈女子為何熱衷公益她們又如何獲得經濟支持
我國西周被譽為「群經之首」的《周易·家人·彖》中記載:
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由此可見,自古以來的社會性別分工都強調女性在家庭中的重要性,認為男女兩性堅守「男主外,女主內」是天地間的正道,也是陰陽平衡、社會得以和諧的方式。在這種傳統思想與家庭模式的影響下, 明清徽州女性是如何參與到社會公益與慈善中的?
受到儒家文化的深刻影響
明朝朱元璋非常推崇「儒學」,並將「尊崇儒學」定位基本國策,清朝統治階級也將「程朱之理」奉為圭臬。在這樣的人文環境下形成了明清徽州勤儉、奉公的淳樸民風。
特殊的婚姻形式
明清時期的徽州男子大多外出經商,這也成就了徽商的百年輝煌。男子常年外出經商使得徽州女性對家庭經濟事務的掌控性較強,在社會活動中也擁有更多的自主性。
完成丈夫的遺願
明清徽州受儒家思想影響深重,民風淳樸,很多人都將致富、行善舉作為追求。當丈夫不幸早亡,節烈婦女們就將丈夫生前的追求作為自己的精神寄託。
在諸多因素的影響下,明清徽州的節烈婦女廣泛地參與到社會公益與慈善事業中, 她們都做了什麼?
興建交通、水利等公共設施
她們通過捐資興建鄉路、橋梁或堤壩,盡全力為當世提供便利。
在明清徽州,很多女性一直勤儉為公。她們平時生活樸素,將省下的資產系數捐出用於扶貧、賑災以及建橋修路等公益事業。比如節烈婦女程氏用自己平時節省下來的錢修築了城西到齊雲的三十里路。
助學、捐祠等公益活動
在教育上,她們除了興建或修築學堂、校舍外,還會向族人捐助書本、燈油費以及參加考試時所需的車馬路費;她們還將自己的私產捐獻給祠堂用於宗族祭祀、修繕及興建宗祠、贍養或教育族人等。
徽州方敬修的妻子朱氏,在丈夫去世後不僅獨自撫養年幼的孩子,還出資興建了村裡的小學;黃汝梁的妻子汪氏,二十歲開始守節,獨自撫養幼子。在這期間她勤於女紅,久而久之積攢下一筆財富,於是出資興建宗祠。
賑災、扶貧等慈善活動
明清徽州災害頻發,每當發生災害,當地的節烈婦女們就會將自己平時勤儉生活中豐裕的資產或生活必需品捐贈出來幫助人們渡過難關。有些婦女還為鄉里設立義田、義冢,並且將其作為一項家庭事務世代傳承。
徽州許懋華的妻子許氏尤其熱衷於幫扶貧困。在欠糧少收的年月,她通過減少自己的吃食來接濟那些吃不上飯的人。冬天,她還為窮困的人家送柴火。只要有人上門求助,她必然竭盡全力予以幫助;孫世澤的妻子鮑氏性情慈善,樂於助人。當聽說親族中有貧困之人去世,她便幫助其興辦喪禮所用的東西。還有一次,一個親戚由於過於貧困將女兒賣了,她聽說後出錢將女孩贖回;節烈婦女吳氏,飢荒年代聽說有人餓死在路上,便出資將其入土安葬。
明清徽州的節烈婦女熱衷於公益與慈善事業,而 失去丈夫的她們是如何獲得經濟來源支撐她們從事這一事業的?
母家家庭富裕
一些節烈婦女本身出自官宦士族,身份貴重、家庭富裕;一些人是地主或商賈人家之女,家境殷實。她們中有很多人在母家家族的幫助與支持下投身這一事業。
節烈婦女舒氏定在她去世後捐贈的田地就是她的祖產。
丈夫畢生累積
明清徽州商業發達,很多男性從商期間積累下大筆財富。節烈婦女們就將丈夫累積下來的資產投入公益、慈善當中。
趙之彥的繼妻王氏,利用丈夫生前做茶木生意積累的資產興建道路、橋梁、周濟困苦,未曾吝惜。
典賣嫁妝、勤於女紅
很多節烈婦女為了支持公益、捐助慈善將自己的嫁妝典賣換取資金。還有很多婦女終生勤於女紅,通過紡織、刺綉、縫紉等工作賺錢,日積月累也有大筆資產。
汪檉之妾許氏在丈夫去世之後,通過紡織獲得經濟來源。為了方便路人,她還將所得積蓄捐給祠堂公產用於興修橋梁。
後輩傳承志願
一些婦女當世生活條件實在困苦,既要獨自奉養父母公婆,又要撫育孩子成人,經濟上無法難以支撐她們的公益事業。但是,她們會在子女的成長過程中鼓勵孩子日後成人成才,有了能力之後投身這一事業。很多孩子長大後承襲父母的當初的志向,樂於公益與慈善事業。
胡昭善窮畢生力量想為家鄉的河流修築堤壩,因為堤壩的圍攔攸關整個地區的水利安全。但是,還未能完成他就不幸去世了。他的妻子朱氏在他去世後獨自撫養幼子,幼子成人後繼承了父親的遺志,朱氏盡全力支持他,終於達成遺志。
在「男主外,女主內」思想盛行的時代,明清徽州節烈婦女們對於社會公益與慈善事業的參與度,成為這一時期女性自我意識得到釋放的最好佐證。她們對公益的熱衷使她們在沉重的「明清徽州節烈史」中煥發生機。 她們從過去冗餘的家庭瑣事中釋放出來,在社會公益事業中尋找自己在時代中新的價值,讓後世看到這一時期徽州女性多面、立體的人生。
參考文獻:
1.王傳滿,明清徽州節烈婦女的社會公益與慈善活動,理論建設,2014.12.28
2.王傳滿,徽州地理人文環境與明清徽州節烈現象,青島大學師范學院學報,200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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