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林場是什麼性質事業單位待遇如何是什麼編制
林場一般有國有林場和私營林場,國有林場屬於事業單位,是國家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的林業生產性的事業單位,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前又叫國營林場。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在2015年國務院2015-6-9的新聞發布會上發布過對國有林場的定性、定編、財政等新政策;
定性:國有林場被劃為公益一類或者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定編:根據精簡高效原則,給定管理,技術和特殊崗位人員編制。
財政:納入各級財政,從中央財務及升級財務加大對國有林場改革的支持。
所以國有林場待遇為公益一類或者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待遇,屬於事業單位編制。
(1)區級林場屬於什麼性質的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貳』 國有林場屬於事業單位哪一類
國有林場是國家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的林業生產性的事業單位。
我國的國有林場是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為加快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和改善生態,在重點生態脆弱地區和大面積集中連片的國有荒山荒地上,採取國家投資的方式建立起來的專門從事營造林和森林管護的林業事業單位。
國有林場是我國林區的基本組織,同時它還承擔林區教育、衛生、治安和社會管理的任務,有的代管鄉村,國有林場的稱呼有多種,有的叫林業局、有的叫森林經營所、有的叫治沙站等等。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叄』 哈爾濱市阿城區林業局下屬單位林場屬於什麼單位什麼編制
屬事業編制性質。
林業局下屬單位林場屬特大型國有林場,屬事業單位性質,內部為事業編制。實行企業化管理,公司化經營。
哈爾濱市阿城區林業局下屬單位林場主管轄區林業工作。歸各市縣林業局管理,屬於正科級單位,准確的說,林場是林業局的下屬部門。
『肆』 2022國有林場取消事業編制嗎
2022年不會取消國有林場事業編
國有林場是由國家投資建立起來的專門從事營造林和森林管護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所以仍是事業編,大多分布在生態脆弱的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編制是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的一種編制和保障。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占財政人員的80%,已經讓政府負擔很重,事業單位人員或許會成為國企工人之後第二批被拋棄的體制內
人員。
但事業單位實行分類改革,顧名思義就是按類別區分實際進行改革,而不是一刀切,把所有事業單位都取消了,這不符合現實。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都是我國體制的主體。
事業單位代替政府提供公共管理,服務職能,公益屬性明顯,未來可能會優化、會整合、會改革,但不可能取消。
這也是我國的基本國情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二條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
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伍』 林場屬於什麼性質單位
林場屬於事業單位。
林場是從事培育管理採伐森林等工作的單位,根據國家計劃的要求和經濟核算制的原則組織生產經營。
1、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2、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公益性是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但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者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事業單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會效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確定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制。發生暴發性、危險性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除治。
林業經營者在政府支持引導下,對其經營管理范圍內的林業有害生物進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