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考試,哪個單位好點兒
比較好的事業單位:
1、財政局
機關是行政編制,財神爺,很難進,再窮的地方,這個單位也能開出工資,你說單位好不好。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單位的二級機構,如會計局、計改辦、會計事務所,都是事業編制。不過不影響福利待遇。
2、教育單位
教育局下屬的中小學等事業單位。這類單位薪酬福利較好,尤其是很多重點中學,薪酬水平很高,甚至不輸於大學。社會地位也不錯,同事素質高,工作壓力較小,只是有很多學校會有晚自習,老師要講課或者陪同管理。雖然平時工作有點忙,但畢竟有寒暑假,因此還是很不錯的職業。
3、民政局
機關是行政編制,轉業前對此單位不太感興趣,其實不然,此單位號稱小財政局,實力雄厚。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士兵安置、退休幹部管理、救濟款、殯儀館等。不過下面有二級機構,如殯儀館、軍干所等單位。二級機構也屬於事業單位。
4、監察局
行政編制,此單位是紀檢委下面的局,在政府提升效能的今天和未來,權利日益擴大。主要有糾風辦,效能辦等。
5、勞動保障局
機關是行政編制,下面一樣有二級單位,事業編制,如機關事業保險處、勞動監察大隊等。但總體福利待遇都不錯。
㈡ 事業編招考,司法局、民政局、財政局、審計局、街道辦報哪個好
現實中單位的選擇,其實並不是這么簡單地考慮,還有許多的因素。第一,題主考的是事業編制,也就是你所說的這些行政機關的下屬事業單位,比如財政局下面的國庫支付中心、民政局下面的福彩中心管理站、司法局下面的法律援助中心。事業單位和機關是不同的,每個事業單位都有自己的法人和相應的工作職責,好的部門下面也有差的事業單位,差的部門下面有的事業單位還不錯,因此要做出選擇還需要考慮是具體哪個事業單位。第二,看自身的專業。不同單位的工作職責不同,也導致它們的工作側重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的專業在不同的單位肯定發展也是會有差別的。比如經濟相關的專業去財政局會更容易發展,而在司法局裡肯定是法律相關的專業更對口。第三,看個人的追求。如果想要清閑一些,那麼民政局作為比較邊緣的單位,總體上工作量會更少;如果想要為人民服務,和群眾打交道,那街道辦肯定是最貼近百姓的。其實,在體制內想要發展,那麼最好的選擇還是去考公務員。事業編制不管是工資收入還是政治發展相比公務員都是有一定差距的!
㈢ 事業單位哪個局待遇最好
十大待遇最好的事業單位:
1、國稅局;2、地稅局;3、財政局;4、人事局;5、民政局;6、監察局;7、國土局;8、建委;9、發改委;10、勞動保障局。
詳細閱讀:事業單位哪個局待遇最好">>詳細閱讀:事業單位哪個局待遇最好
其實大多數的事業單位待遇都還可以,只要不是特別冷門偏僻的崗位,水平還是都挺均衡的。
以上信息來源於網路,具體以實際為准。
事業編的工資構成有下列項目:
1、工資部分:包括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
2、津貼部分:包括崗位津貼(含班主任津貼、教齡津貼、護齡津貼)、醫療衛生津貼(含校醫衛生津貼)。
3、獎金部分:包括增收節支獎、教師超定額酬金(含超鍾點獎)影劇院超場費。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
㈣ 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事考試中心,這三個事業單位的管理崗位哪一個比較有發展前途
有無發展前途主要看你自己對這項工作的預期,別人的意見對你未必合適。 你所列的這三個機構應該都隸屬於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這三個機構的性質基本相同。
下面給你以鄭州為例的一些資料
一、鄭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機構設置及職責的說明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內部的文秘、保密、機要、檔案、宣傳、接待、目標考核、安全保衛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內部各項規章制度。
2.人事教育處
負責本單位人事、工資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任免獎懲、調配錄用、工資晉檔、年度考評、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幹部職工培訓教育及退休職工管理等各項具體工作。
3.繳費登記處(增掛綜合計劃處牌子)
負責辦理市本級繳費單位繳費登記;負責社會保險費費率的測算、擬定,編制全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計劃及社會保險發展規劃;負責基金收繳情況匯總、統計和繳費台帳的管理;負責養老金撥付計劃的匯總和審核;負責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核定企業和參保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
4.征繳一處
負責全市參保單位養老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和協調,辦理參保單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分帳、劃轉等業務。具體承辦參保單位和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增減、轉移等手續;負責企業及職工繳費工資申報工作。
5.征繳二處
負責全市靈活就業人員和自謀職業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和協調,辦理個體繳費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分帳、劃轉等業務;承辦個體繳費人員養老保險關系增減、轉移等手續;負責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申報及繳費基數的核定工作。
6.征繳三處
依據國家法令、法規及有關政策制定我市工傷保險實施細則,負責全市企業和個體從業人員工傷保險擴面、參保登記、核定費率,以及全市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和工傷保險相關事務的協調,承辦參保單位和職工工傷保險關系的增減等手續。
7.基金財務處
負責編制、匯總市本級及各縣(市)、區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辦理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與撥付結算業務,擬定基金保值增值辦法,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結算、運營與管理;負責本單位各項事8.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退休待遇處
編制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撥付計劃,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負責參保單位新增、減少退休人員養老金、撫恤金等各項待遇的審核工作,依照國家有關政策適時做好離退休待遇的調整工作。
9.傷殘待遇處
負責參保單位職工工傷保險各項待遇的審核認定和編制工傷保險基金支出計劃,審批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和工傷職工直系供養親屬撫恤待遇;負責工傷待遇的調整復核工作。
10.工傷康復處(增掛事故預防處牌子)
負責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和職工的工傷保險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指導參保單位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負責工傷事故接報及現場調查、勘驗;負責工傷職工的康復治療和管理服務工作,核定工傷醫葯項目的范圍和康復器具的認定標准;負責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合同的簽訂和監管定點醫療機構對工傷職工的醫療服務。
11.信息技術處
負責內部計算機網路系統的正常運行、管理和維護;協助開發社會保險各項業務程序;管理我市與全國養老保險資料庫的聯網業務和全市社會保險網站的運行;負責養老、工傷保險辦公自動化系統運行和各縣(市)區社會保險費征繳業務的聯網、運行及計算機技術支持。
12.社會化服務處
負責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規劃、監督檢查,做好我市跨區域異地居住離退休人員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領取資格的調查認證,防止養老金流失。
13.資產管理處
負責管理欠費企事業單位的抵押資產,管理破產企業用於職工安置費的破產資產;協調中介機構對抵押資產的評估,組織對不履行抵押還款協議的企事業單位資產和破產資產的拍賣變現,變現資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負責管理抵押企業他項權證。
14.業務內審處
負責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系統各項社會保險費收繳情況和養老、工傷保險各項待遇支付情況的復核、審核、監控以及事前、事中和事後內部業務的控制工作。
15.省直企業處
負責省直企業參保單位養老保險費征繳、發放和管理,辦理省直參保單位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和退休人員資格、待遇的初審,以及增減變化等手續。
16.政策調研處(增掛縣區工作處牌子)
負責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及調研工作;負責職工來信來訪接待和社會保險電話咨詢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規范統一全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業務模式和操作規程,適時了解縣(市、區)社會保險工作情況,並進行督導。
17.民養老工作處
負責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管理、記賬工作,以及賬戶計息的認定工作,承擔做實個人賬戶受託服務。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的制定及參保人員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和記帳工作;負責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工作;負責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個人帳戶的管理和查詢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撥付計劃,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負責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資格認證和審查及待遇調整;負責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死亡人員喪葬費的審核和計發。
18.直屬分局
鄭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鄭東新區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和航空港區分局
職責:負責所在區域內參保單位企業養老保險費征繳、發放和管理,辦理轄區內參保單位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和退休人員資格、待遇的初審,以及增減變化手續;負責轄區內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的征繳及管理;負責對轄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此外,我局內設黨委(紀委)辦公室、欠費清查、賬戶管理、社會保險培訓等,負責內部綜合服務。
二、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在鄭州市人事局黨委(2010年以後人事局與勞動局合並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主任對主管局長負責制,圍繞經濟建設中心任務,按照市局工作統一部署,積極發展人事考試事業。其職責范圍是:
1. 根據上級下達的考試任務,制定鄭州市考務計劃,主要負責國家行政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聘干考試和職稱評聘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
2. 負責鄭州市的人才測評工作。
3. 受委託承辦由我市命題的錄用工作人員、選調幹部等資格考試方案的制定和實施。
4. 負責有關考卷的審定、印刷、管理和評閱及有關證件的印製、發放工作。
5. 會同有關部門承辦考試用書和復習資料的組織與分發工作。
6. 負責考試統計、成績公布、信息管理,建立健全試題庫。
7. 負責對縣(市)、區考試業務的協調指導工作。
8. 負責本中心的政治學習和自身建設。
9.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中心辦公室職責范圍
1.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行政工作,負責中心內部財務管理。
2.負責中心內部辦公用品和設備的購置與管理,固定資產的登記與保管工作。
3.負責中心行政、人事、信訪和接待工作。
4.制訂中心有關規章制度和會議安排工作。
5.負責中心文書檔案管理。
6.負責車輛管理、後勤服務、安全保衛工作。
7.負責起草、發放文件,印鑒的使用管理。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中心綜合科職責范圍
1. 負責通知和下發各類考試成績,辦理考試成績單。
2.負責各類專業資格證書和合格證書的填寫、審核、驗印、頒發和管理。
3.負責試卷和標准答案等資料的整理、登記、歸檔工作。
4.負責人事考試信息和試題庫的建立與管理。
5.負責調查研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心考務科職責范圍
1.負責起草各類考務工作文件,發布考試通知。
2.協調指導各縣(市)、區考務工作。
3.負責考試報名、安排考點、發放准考證和組織監考與巡視。
4.預訂試卷、領取驗收和保管試卷;印製分發試卷,收回、點驗試卷。
5.組織評閱試卷、登分統計以及考場記錄處理。
6.負責考試用書和復習資料的組織與發放
(3)中心計算機室職責范圍
負責中心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工作。
2.負責有關考試軟體的管理研製和修改完善工作。
3.負責有關考試中計算機閱卷、考試成績錄入和統計分析工作。
4.負責各類考試名單的錄入、校對、編排考場及准考證和考場座次表的製作。
5.負責各類考試資料庫軟盤和有關信息軟盤的管理工作。
6.負責中心有關文件、材料的列印和計算機知識的推廣培訓工作。
三、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鄭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成立於1984年,2008年增掛「鄭州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牌子,屬於鄭州市人事局(2010年以後人事局與勞動局合並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領導的事業單位,是政府人事部門設立的人事人才社會化管理和服務的專門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縣級。鄭州人才市場成立於1988年,是隸屬於鄭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事業單位,規格相當於正科級。雙方共同構成中原地區規模最大、影響力最強、輻射面最廣的綜合性人才交流平台。
鄭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立足鄭州,依託中原,輻射全國,逐步與各區域人才市場接軌,為人才開發和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現設置綜合部、財務部、人才交流部、人才市場管理部、人才信息部、人才開發部、人事代理部、人才測評部、人才派遣部、高級人才管理中心、人才網站管理中心、機關支部等十二個工作部門,主要從事的服務業務有:各種類型人才招聘會、專業人才網站、人事代理、人才引進、高級人才推薦、人才派遣(租賃)、人才培訓、人才測評等業務。
鄭州人才市場服務設施優良,服務手段先進,服務功能齊全。規模宏大、功能齊全的現代化辦公大樓——鄭州人才大廈於2005年投入使用,辦公面積13549平方米,其中1100平方米的辦事大廳、3300平方米的交流大廳、近2000平方米的人才培訓基地、國際標准化招聘展位、人才信息查詢室、人才測評室、高級人才洽談室等現代化人才交流設施一應俱全。員工隊伍一流,服務高效,充分運用市場調節機制,通過人才交流、評價、開發、培訓、保障、社會化管理等服務功能,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優化人才資源配置,從而創造更大的社會、經濟、人才效益。
這三家單位的工作范圍你可以仔細甄別,並根據你自己的工作願望和預期來選擇。謝謝採納並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