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的薪資是如何發放的
您好: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也就是「三元結構」。
第一部分:基本薪資
1. 基本工資:參考依據為崗位職責和要求。專技、管理、工勤技能崗都設有相應的等級,並且分別對應一個工資的標准。
2. 薪級工資:參考依據為你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人設置,每個薪級都會對應一個工資標准哦。
第二部分:績效薪資
這部分的工資主要參考依據是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通俗來說就是按業績取酬,工作能力強、貢獻度高的人績效自然高,但是國家會對績效浮動進行一定的把控,所以不會高的很離譜。
第三部分:津貼補貼
1. 艱苦偏遠地區:主要依據是自然地理環境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國家每5年會對這樣的地區進行評估調整。
2. 特殊崗位:國家會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准和實施范圍。
3. 其他津貼:根據具體事業單位崗位而定。
那麼,待遇又如何呢?同樣在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也是會有差異的喲!
1. 戶口方面
2. 住房方面
3. 各種補貼(像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信費、防暑降溫、獨生子女、副食補貼等)
4. 子女教育保障
5. 節假日禮金(一般會有哦!)
6. 社會地位
7. 養老強大
8. Balabala..
所以,事業單位的薪資待遇很大一部分都是肉眼可見的,相比企業來說這些福利都是由國把控並且穩定發放。看到這里,那些想要尋找穩定、輕松且福利好的工作的童鞋們,可以選擇報考事業單位。
❷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工資是誰發的
(1)原為國家公務員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資額(即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四項之和)的75%計發生活費。機關技術工人按照原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各,機關普遍工人按照原崗位工資數額,分別作為生活費發給,取消每月發放的獎金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本人在職務工資中的固定部分作為生活費發給,取消其工資中活的部分(即津貼)。上述人員經審查核實後,如構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處罰,且不給予任何行政紀律處分的,補發其被扣除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如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不再補發其被扣除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2)被公安機關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包括所外執行)的人員,其工資處理問題參照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3)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宣告無罪的,按下列原則分別處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如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問題按照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如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其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決定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4)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在緩刑執行期間,停發工資。對安排了臨時工作的緩刑人員,原為國家公務員的按緩刑前的基本工資額的60%發給生活費;機關公勤人員按工資中固定部分(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機關普通工人的崗位工資)的85%的數額計發生活費,其工資中的獎金部分不再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本人受處罰前的工資固定部分85%的數額計發生活費,其工資中活的部分(津貼)不再發放。若按此發放的生活費低於本地區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按本地區最低生活保障線發放。緩刑期間到達離退休年齡的,按照《人事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及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後工作和工資問題的通知》(人核發〔1989〕2號)文中「緩刑人員在緩刑期間,不能辦理離退休手續」的規定,不辦理離退休手續,繼續按緩刑期間的標准發放生活費。緩刑期滿至原單位對本人作出處理期間的生活費,按緩刑期間的標准計發。緩刑期滿後分配正式工作的,其工資待遇根據新任職務,按緩刑期間的標准計發。緩刑期滿到達離休年齡的,根據《勞動人事部老幹部關於離休幹部受刑事處分後待遇問題的復函》(勞人老函〔1987〕5號和《人事部離休退休司關於幹部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考驗期滿後能否離休的函》(人退司函〔1988〕2號)文件精神,凡觸犯刑律受到刑事處罰的,都不能再享受離休待遇和辦理離休手續。其退出崗位後的生活待遇和管理問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各部門研究確定。緩刑期滿到達退年齡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重新確定的工資標准,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
❸ 事業單位工資發放是按什麼樣得標准
事業單位工資和公務員工資一樣,是根據國務院文件規定,各省(市、區)人事廳文件規定的標准發放的。
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分為職務工資,根據職務、職稱確定,薪級工資,根據工作年限確定,合並補貼和津貼幾項。
❹ 河北省直事業單位工資
很多朋友在找厚信打工網時都會咨詢河北省事業單位工資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工資套改表,這說明有一部分人對這個問題不太了解,您了解嗎?那麼什麼是河北省事業單位工資套改表?接下來就由小編帶大家詳細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要根據單位的制度來進行發獎勵性的工資。
事業單位獎勵性工資(也稱13個月工資)。
不是機關事業單位都有十三薪,十三薪只有公務員有,事業單位不發放十三個月的工資,以績效工資即大家常說的年終獎替代。
公務員發放十三薪,是指基本工資,即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構成的基本工資。
1.河北省直事業單位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構成的。一般情況下,月工資在5000元左右,除了基本工資以外,還有會相應的補貼,比如公交補助,一般試用期的科員,車補400元/月,轉正後500元/月。通訊補助,試用期科員,通訊補助400元/月,轉正後500元/月,之後每升一級補助都會相應增長。
2.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納也會比一般的企業要多,通常情況下,事業單位將會繳納,個人需要繳納,試用期事業單位繳納511.8元,個人繳納426.5元。還會有年終獎,年終獎一般是發放第十三個月工資,發放的只是基本工資,如果試用期沒有第十三個月工資的,再轉正之後再發放。
河北省直事業單位待遇如何
事業單位的工資並不高,只是福利多!單純工資的話,像你這種剛剛工作的也就是三千五左右吧!隨著工齡增長,工資為也會跟著提高的!
第一條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工資基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屬於工資總額組成、用於職工(含臨時工,下同)工資性支出的專用資金。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機關及事業單位。第四條縣(含縣級市、區)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的管理。財政、審計部門和銀行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工資基金實施監督。第五條工資基金管理應與職工人數計劃和工資總額計劃的管理范圍相一致。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根據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達的工資總額計劃,編制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計劃,逐級分解下達到機關、事業單位,並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第六條機關、事業單位必須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按下列時限到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工資基金使用審核手續:
(一)機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含無補貼的政策性收費事業單位)三個月申報一次;
(二)財政定項補貼的事業單位六個月申報一次;
(三)定補為零的事業單位十二個月申報一次。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或者隸屬關系變更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重新申報。第七條機關、事業單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超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達的工資總額計劃。機關、事業單位因特殊情況需要追加工資總額計劃時,應當填寫《機關、事業單位追加工資總額計劃申請表》,並按工資總額計劃管理程序逐級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機關、事業單位追加工資總額計劃申請表》之日起三十日內批復。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批準的工資總額計劃結余,可結轉使用。第八條各機關、事業單位只能在銀行設立一個工資基金專戶。第九條機關、事業單位必須憑《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支取工資基金。對不提交《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的,銀行有權拒付。第十條機關、事業單位應將列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的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作為年度統計報表的依據。第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八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第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並將超規定支出部分在下一季度工資基金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可建議有關部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第十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或者不按規定辦理審核手續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四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罰款從其自有資金中列支。第十五條財政撥款的社會團體依照本規定執行。第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