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農村戶口必須轉嗎
按照地方相關辦法決定,可以不轉,但可能影響社保的辦理。
按照省廳治安總隊2017年6月7日下發的《關於清理督促行政事業編制人員進城落戶的通知》,要求省內各市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范人口登記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川辦發【2016】60號)和《四川省公安廳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改進戶政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3】60號)滾晌文件要求,要對公務員和參公管理人員等財政供養人員的戶口登記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核查,農村居民錄取為我省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的,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轉為城鎮居民。若發現上述人員戶口登記仍在其原籍地農村且戶口類別為農業戶口的,要督促將其戶口從原籍地農村遷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轉為城鎮居民戶口。
② 正式編制 必須 要遷戶口嗎
正式編制不是必須要遷戶口。分析如下:
1、現在的機關事業單位,對戶口是否遷入沒有強制性要求;
2、只有在計劃經濟時代,戶口直接跟商品糧的供給掛鉤,所以戶口很重要,必須跟工作單位一致。
3、現在現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戶口之間區別不是很大。
4、所以現在戶口不一定要求轉到單位。
(2)考取參公事業單位戶口怎麼遷擴展閱讀:
1、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以下簡稱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
2、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准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行業指導意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結構比例的具體控制標准。
③ 事業單位工作調動手續怎麼辦理
首先調動對象要聯系好接收單位,並填寫《事業單位幹部流動申請表》(一式三份)。
由調入、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後,送調入單位所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政府人事調配部門根據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編制部門出具的《進人核編審批通知單》,對進人單位的申請報告、《事業單位幹部流動申請表》進行審核後。
發調檔函至調出單位所在的政府人事調配部門或主管部門。
由其將調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發至調入單位所在的政府人事調配部門審核。
符合調動條件的,由調入單位所在地政府人事調配部門開具《調干通知單》。
調動對象憑《調干通知單》到調出單位所在地政府人事調配部門開具調離《行政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