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西縣級機構怎麼改革
2019年1月4日上午,共青城市召開機構改革動員大拿派會。會上宣讀了《共青城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機構改革任務共48項,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有關機構和職責的調整優化。同時對群團組織改革、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審批便民服務改革、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等作出統籌安排。
機構改革2019年1月底前調整基本到位,2月底前印發有關部門和單位「三定」規定,3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調整優化市委機構和職能
(1)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將市監察局的職責,以及市人民檢察院的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與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2)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3)組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
(4)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5)將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
(6)將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
(7)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調整優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8)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對外加掛市公務員局牌子。
(9)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10)將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承擔。
(11)優化市委辦公室職責。將市委政策研究室職責、市檔案局的行政職能劃入市委辦公室。組建市檔案館,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
市委辦公室加掛市委保密機要局牌子 。
不再保留市委政策研究室。
(12)將市委老幹部局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加掛市委老幹部局牌子。
(13)市委宣傳部加掛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14)組建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將市委宣傳部(統戰部)的統一戰線工作、民族宗教管理、台灣事務工作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僑務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對外加掛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
市委宣傳部不再保留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牌子。
將市政府辦公室的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市僑聯行使。
(15)組建市委信訪局,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委信訪局對外加掛市政府信訪局牌子。
(16)將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
市委機構10個
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9個。
(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
調整優化市政府機構和職能
(1)組建市自然資源局。將市國土資源局的職責,市城鄉消並賀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的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市農林水務局的林業工作、蔽粗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林業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 。
(2)組建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將市委社會工作部(農工部)的職責,市農林水務局的農業和水利工作職責,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農業投資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等管理職責,以及市糧食局的行政職能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水利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委社會工作部、市農林水務局。
(3)組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委宣傳部(文廣新局、旅發委)的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和旅遊發展相關工作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市委宣傳部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牌子。
(4)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的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老齡工作職責,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
不再保留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 。
(5)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6)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震減災相關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及其承擔的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以及市農林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相關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7)組建市司法局。將市政府辦公室的法制工作職責,市委政法委員會(司法局)的司法工作職責整合,組建市司法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委政法委員會不再保留市司法局牌子 。
(8)優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市財政局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國有企業監事職責,以及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國資局)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職責等劃入市審計局。
(9)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專利管理職責,以及市商務局的反壟斷相關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
不再保留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
(10)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及醫療救助職責,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葯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相關職責,以及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1)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責、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外事職現劃入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加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12)組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發展和改革工作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工業和信息化工作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4)組建市民政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民政工作職責劃入市民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市民政局牌子 。
(15)組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6)組建市交通運輸局。將市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的交通運輸工作職責,市農林水務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交通運輸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
(17)組建市統計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統計工作職責劃入市統計局。
不再保留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市物價局)。
(18)市教育和體育局更名為市教育體育局。
(19)組建市科學技術局。將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的科技工作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整合,組建市科學技術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20)組建市商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市商務局。
(21)組建市城市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
(22)組建市扶貧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
(23)組建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將市政府辦公室的金融工作職責,市商務局的融資租賃、典當、商業保理相關行政職能整合,組建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設置工作部門27個
❷ 鄉鎮事業單位,一個是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一個是社會事務服務所,以後事業單位改革,能轉為公務員嗎謝謝
不能。事業單位編制是沒法直接轉為公務員編制的,如果想要轉為公務員編制,有下面兩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參加省級公務員考試、國家公務員考試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級公務員招考,主要崗位設置在鄉鎮,部分崗位為公安幹警、法院、檢察院崗位等。如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要去參考,工作年限務必要超過1年。
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較廣泛,主要是技術崗位居多,海關、邊檢等崗位較多,部委文秘崗位也不少。
第二種方法:破格提拔的情況(要努力爭取)
原則上事業編制不會自動轉為公務員編制,但如果某個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特別突出、年度考核連續都是優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
常見的有,某單位引進高科技緊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為副科級幹部等。不過這類情況很少見,而且對人的要求特別高。
(2)縣農村農業局事業編制怎麼樣改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
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二,是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
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聘權、經費設施使用權、自主運營權等法人自主權。
三,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
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
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五,是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
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業單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