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包括哪些具體內容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佔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提供公共服務、促進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具體包括:房產,設備,辦公器材,儀器儀表等等這些都是屬於國有資產。
㈡ 屬於事業單位資產的有哪些
事業單位的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力。事業單位的資產分為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一)貨幣資金
(二)應收及預付款項
(三)存貨
行政單位的庫存材料,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於發生的盤盈、盤虧等情況,應當查明原因,屬於正常的溢出或損耗,作為減少或增加當期支出處理。
(四)對外投資
行政單位的對外投資,即有價證券,是指行政單位用結余資金購買的國債。
構成
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對外短期投資。
按是否屬於貨幣性態分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前者包括現金、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後者包括對外長期投資、固定資產。
按是否具有實物形態分有形資產(如存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