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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聯事業編如何改

發布時間:2024-04-02 21:03:05

⑴ 事業單位改革後,如何轉為公務員編制

2016年,人社部召開會議,決定對公益二類中的高校和公立醫院進行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削減目前過多的事業單位編制。很多人在看到事業單位編制改革後,把目光看向了公務員。有的人在事業單位已經工作了不少年頭了,事業編怎麼轉公務員編制?事業單位編制轉為公務員有哪些條件限制呢?
事業單位編制是沒法直接轉為公務員編制的,如果想要轉為公務員編制,有下面三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參加省級公務員考試、國家公務員考試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級公務員招考,主要崗位設置在鄉鎮,部分崗位為公安幹警、法院、檢察院崗位等。如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要去參考,工作年限務必要超過1年。
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較廣泛,主要是技術崗位居多,海關、邊檢等崗位較多,部委文秘崗位也不少。
第二種方法:參加各級副科崗位選拔(公選)
有時,根據工作需要,地級市或者縣政府會面向本地區或者全國,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崗位或副科工作崗位(儲備幹部)。這類考試要求報考人員最少具備3年工作經驗,年齡也有具體要求,總體來說,要求很嚴格。(比如五年一次的鄉鎮換屆,全國很多地方都面向縣直機關、鄉鎮事業編制幹部,開展了鄉鎮副科級領導幹部的公選,不少事業編制幹部由此進入了鄉鎮副科級領導幹部行列,不僅編制解決了,而且直接提拔為副科級領導,為這些兄弟姐妹點贊!)
第三種方法:破格提拔的情況(要努力爭取)
原則上事業編制不會自動轉為公務員編制,但如果某個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特別突出、年度考核連續都是優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見的有,某單位引進高科技緊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為副科級幹部等。不過這類情況很少見,而且對人的要求特別高。
事業單位改革後,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的方法和條件:
專業要求
根據具體職位不同,對專業上的要求也會有所限制,這也是考生在具體報考時所要「對號入座」的其中一項。專業要求歷來是公務員考試中最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考生遇到的具體問題也是層出不窮,針對這一現象,在這里給考生一些建議:
有些考生的認為自己的專業和招考職位非常類似,但其實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專業的要求非常嚴謹,很多省市都出台了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指導文件,詳細敘述了學科類別和本科專業、研究生專業、專科專業的具體要求。
不同的招考機關對於專業的具體要求不同,比如同樣要求新聞類專業,對於攝影、編輯、出版、廣告這種類似專業,有的招考機關就認可,有的招考機關就不認可。對與這種容易出現歧義的問題,考生一定要打電話到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具體咨詢,得到官方的明確說法。
此外,考生在填寫專業名稱時一定注意和學歷證明上的專業名稱保持一致,如果考生在報考時稍不留神,填的有所偏差,那麼在初審時就會面臨通不過的情況。國家公務員考試網認為,在這點上很大程度上是考生是否細心的一種表現。
基層工作經驗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要特別強調,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在公務員考試報名中,天津中公教育在此提醒各位考生,首先要了解自身情況,適合自己的一向都是最好的,切不可眼高手低,抱著僥幸心理選擇一些不切合實際的職位,這樣只會離公務員的夢想越來越遠。所以,考生務必從從實際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不要輸在公務員的起跑線上。

⑵ 參公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應該如何改

參公的事業單位有三種情形:一種是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事業單位,一種是行政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第三種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參公。
1、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 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參公,是指黨校和檔案局之類的參公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參公管理。黨校的改革方向,目前是維持現狀,沒有什麼新的政策動向。檔案局將其承擔的行政權力職能劃歸黨委辦公室,檔案局在黨委辦公室掛牌,其公益服務職能由檔案館承擔,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

群團組織是指工會、婦聯、團委、殘聯、文聯、科協等,在基層尤其是縣區,由於行政編制實行控編減編,總量控制,工青婦使用的行政編制比較少,殘聯、文聯、科協基本不使用行政編制。根據事業單位改革動向,群團組織將和黨委機關一樣,使用行政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參公。 按照《公務員法》規定,行政執法職能只能由公務員身份的幹部承擔。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行政執法工作的重心在縣區一級,設區的市,只保留一個行政執法單位,一般是將市區執法中心整合,以區行政執法中心為主。由於縣區行政編制實行問題控制,行政執法機構主要是大隊或者中心來承擔,使用事業編制,是參公事業單位。

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明確縣區一級成立行政執法綜合中心,或者成立農業、市場、環保、文化、資源等五個行業執法中心。改革後的行政執法單位依然使用事業編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由於執政執法機構龐大,涉及執法人員眾多,行政編制實行控編減編、問題控制,不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編制進行置換。根據遼寧省縣區行政執法改革試點,行政執法綜合中心依然是事業單位,取消了參公屬性,已經參公的人員參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於單位已經不參公,個人身份參否長久保留,情況並不樂觀。

3、行政類事業單位參公。 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權力的事業單位,部分參公。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行政類事業單位被明確要求全部撤銷,行政權力劃歸機關承擔。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之前,已經開始將省市縣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撤銷,主要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保留或者整合,將三類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根據管理許可權,全部劃歸到主管機關。同樣,由於行政編制稀少,而且實行總量控制,完全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 ,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人員,全部劃歸行政機關,置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極小,絕大多數人員依然會保留或者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過渡期後取消參公身份,成為事業人員。

2018事業單位改革席捲全國,根據不同情況,採取「轉企、撤銷、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分步推進,不少單位涉及其中重要規劃,現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

編制改革從高校和公立醫院入手,工勤崗也被減編
人社部召開的新聞會議上,相關發言人表示,在事業單位的3000多萬人中,教育和醫療系統的人數佔了大頭,教育系統的人數約佔了一半左右。由於參編人數眾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很多崗位不能人盡其才,所以國家財政要開源節流,精編減編。

還有一種崗位也要進行編制的改革,這個崗位就是「工勤崗」。「工勤崗」裡面,也是分為編內和編外的崗位,但是目前很多崗位已經外包出去了,其目的也一樣,精簡資源。

事業單位改轉企業
部分事業單位因其職能消失或嚴重弱化,或資產規模較小,或無固定資產,以及不具備市場競爭能力,或者轉制後難以正常運轉的經營類事業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採取國有獨資、混合所有制、私營等多種形式轉企改制。
公車改革在2018提前完成
2017年12月12日,湖北省在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部署工作會上指出:湖北省將開始實行公車改革,改革先從省直事業單位開始,其他單位仿照省直單位辦法進行改革,全省改革預計在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邁出關鍵性一布,為其他各省進行公車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目前改革正在有序推進,這對於改善政事不分、政事人事管理部分、政事產權不分具有積極的作用,那麼在全國范圍的鋪設也是可以預見的。只是,任何改革並非一蹴而就,需要在實踐中步步為營。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適用公務員法,不在此次事業單位改革范圍內,國家目前推進的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是三類,即具有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職能類的事業單位、具有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這三類事業單位適用的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不是公務員法。到2020年,這三類事業改革完成,即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直接轉為企業,具有行政職權的事業單位要麼成立行政機構,要麼並入行政機關或者職權收歸行政機關,職權收歸行政機關後的人員一般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最後就是具有 社會 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這是需要保留的事業單位,例如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不利於由 社會 資本配置的事業單位,是必須保留的,體現純公益性目的,也就是說到2021年後,事業單位就剩下這一類了。

至於,參公事業單位是不在此次改革單位內,因為參公事業單位參公必須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授權、國務院及黨中央的決定等才能參公,必須是依法成立,之所以有參公單位不是公務員行政編制,是因為公務員行政編制總量控制,職數有限,將來合入行政機關也是趨勢,當然需要事先修改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等措施,這是後話,總之目前執行公務員法管理。

事業單位改革似乎是一個永恆的話題,每天都有新鮮事。事業單位職工必須要知道的5件事情。

1.今後哪些事業單位人員可能會被單位「炒魷魚」?長期「請假」的員工將有可能被解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2. 施行聘任制,事業單位人員年齡大了以後會被單位掃地出門嗎?不會的,十年以上員工可申請簽訂「終身合同」對於已經有十年以上工齡的事業單位員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本人可以申請簽訂一直到退休的合同,這一張合同就從十一年以後一直到退休,這樣有利於一些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安心工作,不需要考慮這個聘期到了以後下一步怎麼辦。

3. 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會被削減嗎?福利待遇將向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傾斜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問題,目前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差距比較大。未來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方面將會逐步縮小差距,改革會兼顧邊遠地區、基層崗位、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這些政策今後傾斜的力度應該更多地向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傾斜。

4.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事業單位人員會漲工資嗎?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水平受市場因素影響,可升可降今後可能會升,也可能往下調,因為要看 社會 的平均工資,看物價,看企業。

5.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需要補繳養老保險嗎?條例施行後在職員工要繳納養老保險,已經退休的不用繳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從7月1日起,逾三千萬的事業編制人員將開始參加 社會 保險。

已經退休的人員還需不需要補繳社保?據說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保可能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進行實施。

《條例》出台以前的,按照老辦法不用再繳納社保,這樣做有利於穩定退休人員的待遇,退休金的補貼還是要同時考慮共享成果。《條例》實施以後的人員,按照新的辦法來參加 社會 養老保險。

2018年事業單位在全國陸續開展,基本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標準的逐步推進。筆者從梳理各地文件,認為參公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是原樣不懂,就是劃轉為公務員。理由如下:

第一,參公事業單位一般都是執法類事業單位。 在全部參公事業單位中,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占絕大多數,而這部分事業單位承擔著具體的行政職能,如果將他們改為一般事業單位或者推向 社會 ,行政職能就會落到公務員身上,這部分工作可能會無力承擔。這種形勢下,參公要麼不變,要麼轉為公務員。

第二,黨校等參公單位已明確要向行政轉變。 在中央的事業單位改革部署中,可以看出黨校將由原來的參公事業單位向行政過渡,也就是說要轉為公務員。

綜合來看,參公事業單位基本上不用太擔心會離公務員越來越遠,筆者認為只能越來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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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主話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大部門的地方,這種編制是在調入行政部門直接轉為行政編的,在車改中也是享受車補。按事業單位改革的進程,這部分單位極大概率是會轉為行政單位,人員為行政編也就是公務員。

參公事業單位一般都承擔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改革的方向是,行政職能轉移至行政機關,今後事業單位只保留公益職能,也就是說將來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不再有參公事業單位,當然,會有一個較長的過渡期,過渡期人員身份和待遇不變。需要說明的是,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巜公務員法》管理,職務晉升、工資待遇等完全和公務員一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不適用於參公事業單位人員管理。

參公事業單位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事業單位直接轉軌行政執法部門,以後沒有參公單位了。

有的參公單位省上批的,要上面發文件那些參公的轉行政,有些轉公益一類。

總之參公事業單位以後改革中不存在約灰色地帶。因為實際現實中有很多地方弄的參公上級部門沒有批的灰色地帶。甚至同一事業部門有的參公,有的沒參公,都是領導拍腦門決定的,隨意性很大。

參公單位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等上面通知發文那些參公並入行政部門,那些參公轉公益性事業單位。所以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上級部門沒發文取消轉公益維持現狀。

參公單位改革人事調整,各地有所差異,有的地方通過公招的參公人員直接登記公務員,事業編區別對待,有編制的考錄一部分,分流一部分轉公益事業編。也有的政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接近5年退休的不改身份,維持原身份退休,年輕的優秀的機關有編直接考錄。也有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單位保留事業編並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你好!我一直關注這方面問題,有些認識給大家分享分享:

第一,先說下改革中的分類,分類搞清楚才知道改革方向。2011年中央國務院啟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職能作為唯一分類依據,將事業單位分三大類分別推進改革,行政類,公益類(包括公益一類、公益二類),經營類。

第二,再說下,編制部門日常機構編制管理中分類,事業單位按經費供給形式,也是分為三大類: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而參公事業單位是人事制度管理方式,即全供事業單位中承擔公共 社會 管理職能,並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承擔相應職能,人事部門確定的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事業單位人員進行公務員登記,待遇與行政機關公務員完全一樣。即全供包括參公。

第三,改革分類與日常管理分類因為依據不同,存在問題,存在問題啊。其他不多說了,只說參公單位改革方向,參公事業單位在改革中有兩種分類,一是列為行政類,一是列為公益一類。

第四,參公單位如列為行政類,則或劃為行政機構,或是將行政職能剝離,保留公益職能。當然劃為行政機構,職工就相應調整為公務員。不過受行政機構和編制數限制,難度較大。

第五,參公單位如列為公益類,一定是列為公益一類,純公益,就繼續保持不變,除非遇到大動靜,人事制度改革才可能變動。公益二類一般是醫院、職業院校等有收入的單位。

總的來說,參公單位都會相對穩定,不用擔心改革走向,運氣好的話會列入行政類,有機會列入行政機關,從事業編制改為行政編制,發展空間會更好,只是待遇不變。

1.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實是改革中的權宜之計,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實行「兩個不突破」,即機構個數限制在現有個數之內,行政編制數限制在現有總量之內。由於行政編制實行的是總量控制,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又不能立即轉成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構,但是國家改革的最終目標是要將法律法規授權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員制度的。 2.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文件中指出:「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 社會 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3.其實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大家最關注的就是機構劃轉與人員過渡政策。2016年兩辦出台了文化市場執法機構改革意見,可以參考。關於人員過渡安徽省近期出台了《安徽省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人員過渡安置工作實施辦法》,安徽是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省份,這個辦法應該具有一定的示範和指導意義,需要完整文件可以私信我。

⑶ 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 事業單位改革屬於那個

就業服務中心屬於殘聯下屬二級事業單位,是行政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革分成行政事業單位、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和公益性事業單位。

(3)殘聯事業編如何改擴展閱讀:

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為殘疾人聯合會下屬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縣處級。 主要職責是:

1、承擔殘疾人就業服務和指導。開展殘疾人的求職登記、失業登記、就業咨詢、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介紹。

2、組織實施按比例分散安排殘疾人就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管理。

3、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就業和農村殘疾人種養業。

4、組織實施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和中國手語的培訓、推廣、管理等。

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

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為殘疾人聯合會所屬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縣處級。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省殘疾人康復業務的技術指導。

2、指導全省各級殘聯康復機構業務建設,並提供示範服務。

3、指導全省各級聾兒康復機構開展聾兒聽力語言康復訓練。

4、承擔全省殘聯康復機構業務培訓。

5、為全省」三癱一截」和智障兒童提供康復教育與康復治療。

6、開展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服務。

⑷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事業單位的改革分三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就是履行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立為行政單位。這部分唯數不算是很多。但是在一些行政機關中確實有一些行政跟事業的混編混崗的現象。改革會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在實際的改革過程中,一些地區採取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在單位性質改變的同時個人的身份狀態會繼續延續,保證有效地平穩地推進改革!

⑸ 事業單位職工怎麼調動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調動,手續都差不多,只要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就可以辦理調動:有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有空編並同意進人;原單位同意放人。

上述三個條件看起來簡單,蘊藏著很大學問。

1、如果在轄區內或本級調動,相對較為容易。比如從鄉鎮調縣區,從市某個單位調另外一個單位,因為不涉及到財政增加供給,操作起來相對簡單,原則上只要有單位接收,接收單位領導同意並報縣區領導批復,報編辦審核備案即可完成調動,調動周期一般兩三個月。

2、如果本轄區或本級逆向調動,難度有所增加。比如從自收自支到差額,從差額到全額,從事業編到參公或公務員,要轉換身份必然涉及到財政增支以及編制增額問題,因此按規定都要過編委會,經過編委會研究同意後,才能調動。編委會的主任一般由地方行政主官擔任,成員包括常務、組織部長、政府秘書長、財政局長、編辦主任等主要領導,要過這些領導的手,沒有一個領導牽頭協調很難完成。加上編委會開會非常不容易,有的地方一年也就開兩三次會,調動需要的周期也比較長。正常情況下,逆向調動從開始辦理到最後報到沒有半年以上根本辦不了,有的甚至要等上一兩年時間。

3、如果是跨區域調動,最為麻煩。編制之所以重要,與它的財政供養性質息息相關。因此,編制其實有地域性。你考取了這個地方的編制,換到另外一個地方是不被承認的。哪怕是從縣里到市裡,因為縣市財政分立,兩級編制也相對獨立。因此跨區域調動,原則上要求主官簽字,並經編委會研究同意才能完成,難度非常大,需要具備強大的推力才行。

事業單位職工怎麼調動?

目前兩種方式,一是借調,人走編不走;二是調離,編隨人走。具體介紹下兩者的流程。

一、借調

借調相對而言比較簡單,也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種事業單位人員調動手段。

自中央、省委巡視以來,要求不允許長期借調、嚴格規范借調程序,且一次借調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目前借調現象有所改觀,但仍然比較普遍。這種方式操作比較簡單,只需要原單位和借調單位統一意見即可。

具體借調流程為: 原單位召開班子會議,集體表決同意人員借調,形成會議記錄或紀要,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兩份報組織部及借調單位。 如要長期借調,每3個月要重新形成這么一份證明。

二、編隨人走,直接調離

我親手辦理過幾個事業單位人員的調動手續,其實一點都不復雜,我以鄉鎮政府事業編人員調至區直部門為例,簡單說一下調動流程。

1.前期操作 。這里有三個必備條件: ①原單位要放你走;②要去的單位同意接收;③需要當地主要領導簽字 ,比如區內調動,需要區委書記簽字。

原單位和接收單位的工作做通了,主要領導簽字這一步,一般由當地組織部長操作。

由接收單位與組織部門對接,組織部長再向主要領導匯報,請主要領導簽字。這三個前期流程,是必須要走完的,要不然人事關系是無法調動的。

2.當地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開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我們俗稱「調令」, 一式兩份,分別給原單位和接受單位。有的地區需要你本人去送這兩份「調令」,有的地區人社局直接就發給這兩個單位了,用不著自己跑。

3.原單位和接收單位收到「調令」後,分別辦理「減員」手續和「增員」手續。

4.原單位開具《工資介紹信》給接收單位, 然後原單位就會停了該人員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等一切待遇的發放。接收到位收到《工資介紹信後》,辦好「增員」手續,你的關系就算是正式轉到接受單位了。

三、如果想跨市調動

首先大家要明確一點,事業編只是在地級市組織部門、人社部門有備案,在其他省市是沒有備案的,簡單的說,其他省市並不承認你的事業編身份。 這與公務員不同,公務員是都有備案。

所以事業編想要跨市調動是非常非常難的,不是一般的人脈背景可以操作的。以省廳從各地市選拔人員為例,第一個硬性標准就是要求必須為行政編,即公務員。

另外,針對事業編的遴選非常少,至少我連續關注了4年,只有一次事業編遴選。我們平常所說的遴選,只是針對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事業編沒有資格參加。所以有的朋友說通過遴選,那就是在忽悠你。

最後,不管從哪調到哪,對於能力一般、沒有關系的人來說,都是挺難的,程序和流程一直在,但調動的門檻也一直有。

第一、

到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領取「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一式X份(根據地區差異性,有可能是「事業單位調動人員呈批表」、「人才引進審批表「等等,具體以當地人社局的表格為主,可以事先問一下你的主管人事部門,是什麼表格)。

第二、

現在要分成兩層同時走,這樣會快點。

第一層:填寫」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到接收單位將商調表的「調入單位意見」和「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意見」欄簽字蓋章。再到調出單位將商調表的「調出單位意見」和「調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欄簽字蓋章。「調入組織人事部門意見」可先不蓋章,不用管它。(在這里須要說明下,調入和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都要開局務會議或主任會議研究同意吸收你進入單位/調出單位,調入單位和調出單位領導也要同意才可)

第三、

第二層: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到機構編制部門辦理使用空編,辦理出「編制使用通知書」。

第四、

到時,憑著」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實鑒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函(關於調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齊全,然後受理,開具」商調函「。

第五、

憑著」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人事部門辦理調檔手續,然後人事檔案轉移到人社局,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會進行查檔,如果沒有任何問題,再開具「調動通知」或「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工資關系調動。

第六、

憑著「調動通知」或「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工資關系轉移,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到人社局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

第七、

憑著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到人社局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到人社局辦理。人社局再開出介紹信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把人事檔案也轉移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再開具介紹信到所屬事業單位(調入單位)。你憑這介紹信就可以到新單位報到了,恭喜你!

第八、

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憑著人社局開具介紹信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為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

第九、

事情還未結束喔,你還有社保,公積金沒有轉喔。接下來你得自己繼續辦理。首先,你了解新單位什麼時候繳社保和公積金(別到時新單位繳了,舊單位又沒有幫你繳,你的關系又轉出來,那麼這個月你就漏了)。確認後,讓舊單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報停,報停後,新單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報增,你的社保關系和公積金就轉移過去了(公積金賬號掛靠銀行不同,可以申請提取,提取的話,去舊單位的住建局拿表申請)。

事業單位福利待遇好毋庸置疑,每年都能吸引大批考生參考。可對於很多在異地上班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來說,面臨著各種關系、圈子、人脈的重新建設,會給自己的生活造成很多不便,這不得不說是一件頭疼的事情。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其實還是有辦法的,那就是工作調動,如果大家對此不了解,重慶中公教育事業單位的我今天就給大家強勢科普一波。

可以肯定的是:事業單位可以調動,事業單位也可以跨省調動,但是比較難。

如果想從事業單位調動, 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可以接收你的單位。 若想要跨省調動,則你的調動申請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長或者市長簽字後才可以調動。每年也只有幾個名額,這種情況是比較困難的。所以調動是可以的,只是要看政策和運氣的成分。對於跨省調動,總體來說,你首先要在外省找到一個好單位,而這也是最難的一個步驟,然後確定你現在的單位同意你離職,再由新單位人事部門開具事業單位調動函,再到現單位人事部門辦理檔案移交,社保結算等等。

調動的具體程序是:

1.接收單位把你的材料交給省人事局審批

2.人事局核准後由接收單位向你現在的單位遞交商調函

3.你單位同意調走後報當地人事局批准,商調函上「同意」要有兩個章:人事部門的和你單位主管部門的

4.商調函發回接收單位核准,人事局正式發調函調你的檔案,這個應該不用你自己跑了,調檔案完畢後在編制辦注冊,隨時接受通知准備報道。

另外大家 需要注意的是,調動這種事情千萬不能心急,而且在試用期內是不能夠調動的。 由於事業單位的調動程序比較復雜,因此我建議有此想法的新錄用人員,與其花費大精力去操作調動程序卻不能預知結果如何,倒不如腳踏實地在現工作中安心「改造」, 只有自己發揮出了特長,自己的職業發展前景才會更為樂觀。

1.最重要的是你要找到一個接收單位,而且這個單位有你對應的編制

2.其次你的所在單位領導要同意,通過單位常委會(黨組會)研究通過你的轉任。形成會議紀要,報人社局審定。

3.人社局經過會議研究,出同意調動的提案報組織部,一般情況下組織部部長為人事調配會常務副組長,地區主要領導為組長,報組織部後,還會在審查,審查你是否符合調動條件,有沒有違紀違規問題,有沒有服務期未滿的問題,如果沒有一般情況下屬於調動工作業務范疇不會為難,如果考慮到幹部年齡結構等問題可能會不同意。如果地區內單位調入程序比較簡單,填寫人事調動調配表,上面需要所在單位,組織部,人社局,調入單位簽字,當然還有你本人同意簽字。人事調配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

4.如果跨地區調入就比較麻煩了,還要報上級組織部們批准,他們程序和在下一級一樣,時間會很長,少則一年,多則兩年。

不過話說回來了,有一種叫特事特辦,就看你了,說白了沒有一個調動背後是簡單的

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調動分為逆向調動(差額財政向全額,自收自支向全額或者差額財政調動)、同向調動(全額財政向全額財政調動,差額財政向差額財政調動,自收自支向自收自支調動)、順向調動(全額財政向差額財政或者自收自支調動,差額財政向自收自支調動)三大類,要實現逆向調動幾乎不可能,順向調動應該很好辦理,畢竟能騰出一個編制,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一般都是同向調動。

事業單位職工調動程序其實很簡單,你先找一個願意接受你的事業單位,再說服單位主要領導願意放人,然後去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開一個介紹信(調函),調動工作基本就完成了,剩下的編辦、財局上編制和變換工資關系都是公對公。但是現實中真是這樣的嘛?大錯特錯,比這要麻煩得多。

我大姐事業單位調動工作,折騰了將近一年,特別難辦理。主要是調動工作要主管人社局常務副縣長簽字, 教育、衛生系統跨系統調動和鄉鎮幹部調到縣城需要縣長和縣委書記初審後,上縣委常委會決定, 然後編辦、財局簽字和手續還要個人自己跑,沒有一定人脈關系還是別想調動工作的事,太難了,比重新安排一個事業編要復雜的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留言!

事業單位職工調動需要先經過領導同意,再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審批等程序。

事業單位調動和公務員調動一樣,目前還沒有特別完善的調動規定,除了自己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試以外,一般情況下想要調動都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簽字同意。

具體的調動程序是:

①個人先找好單位,由本人或者擬調入單位向主管領導提出調動申請。②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將申請轉給主管組織人事的領導或主要領導。③有關領導全部同意後,由編辦進行核編,在不超編的情況下,編辦出具核編證明。④拿著有關領導簽批手續和編辦核編證明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⑤到編辦轉調整編制、到財政部門轉工資手續。⑥到目前為止,調動手續基本完成。

這就是目前事業單位調動的基本程序,雖然各地各部門掌握的程序有所不同,但也都大同小異。最主要的是都需要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方可辦理調動手續。這種調動方式的好處就是可以隨時解決職工問題,可以隨時發現人才,可以隨時解決單位人員配備問題。但這種方式最大的缺點就是,首先需要經過領導同意,如果領導同意還好說,萬一領導不同意,你再有能力,再有實際困難也是白搭。我身邊就有那種兩地分居二十多年也解決不了調動問題的情況。

總之,當前事業單位的調動方式還存在一定欠缺,不利於真正解決職工實際問題,也不利於真正發現和使用人才。 歡迎關注中省直遴選,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分兩種方式!1、商調。就是需要你去托關系自己跑調動,原單位同意放人,接收單位要有空編空崗並且同意接受你,同時還需要你單位和分管領導、縣長同意簽字,最重要的就是必須滿5年工作年限,當然如果你關系特別硬的另算。

2、遴選考調。這種方式首先要在招考簡章上看看有沒有符合你條件的職位,然後給主管單位領導,分管領導,縣長打報告,然後拿上考調申請表挨個簽字蓋章,其目的就是同意你去參加考試同意放人,如果你運氣好筆試 面試 體檢全過,你考調的單位人事科會派人去你原單位考察合格就進入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完了以後正式辦理調動手續。這種方式難度大競爭激烈,但是一旦考上只要不幹違法亂紀的事調動是很穩的,沒人敢卡你!注意:這種方式千萬不能幹先斬後奏的事,我知道的就有很多考前不報告不申請跑去考試,結果考上了不放人白考了……

說簡單非常簡單,領導一句話就可以,說難也難,拎豬頭找不到廟門。

1、事業單位調轉程序

事業單位調轉程序最根本的就是調令,也就是編委開出的調動介紹信,然後落戶新單位即可,當然需要新單位有空餘編制和原單位同意。


2、具體流程

一般都是某個單位出現空餘編制時,由想調入的人向單位和編委提出調轉申請,在調出單位同意情況下,編委召開會議研究決定是否同意調轉和調轉到什麼單位,然後出具調動介紹信,同時調整人員編制並辦理人員調轉相關手續。

組織關系、工資轉移、人事檔案等一般都由接收單位相關人員拿編委調令到相關部門辦理即可,不需要自己單獨去做,也有單位讓本人去做的情況,不過從程序上講本人去做是不太好的。

3、 關鍵

這其中最關鍵的就是編委的會議研究和之後的調動介紹信,其他相關手續都是以調轉介紹信為基礎辦理的。一般來講都是政府一把手擔任編委辦主任,同時還有一位常務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就是大家常說的主任,但實際一把主任是政府一把手),編委會議都是政府一把手召開並主持決定的,所以只要實際的編委主任(政府一把手)同意,調轉介紹信就很簡單,那麼調轉就水到渠成,所以就看你能不能聯繫上政府一把手,當然不一定直接聯系,你可以曲線救國。

4、 其他

事業單位調轉還需要注意一下人員的具體財政供養情況,一般原則上來講,全額撥款內部、差額撥款內部、自收自支內部可以無障礙調轉,相互之間一般是不能調轉的,但隨著機構改革的進行(成立大事業中心,其中既包括全額又包括差額和自收自支),這種情況在逐漸打破,不同供養情況單位之間在相互調轉,但是編委編制登記上仍然是原供養方式,無法改變。

調動的時候程序不關鍵,最關鍵的是你現有單位能放你走,接收單位願意主動接收你。

機關事業單位調動都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但是這個確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先協調好願意要你的單位。

我總結了一下,大概需要辦理下面幾個事情。

一、與接收單位對接好。 比如你要調到某單位,先要了解這個單位的情況以及去了後的崗位和待遇問題,不可盲目,要不然會後悔。

調動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找到接收單位,因為人往高處走,你調動的單位肯定比目前單位要好,好單位又豈能容易進入。所以協調好這個才是調動的關鍵環節。

二、給單位領導報告自己的意願。 通常來說,你要調走,單位也不會阻止你的,畢竟不能影響別人前程啊,而且你走了以後還能空出一個編制,豈不是兩全其美,所以這一步相對來說比較簡單。

三、辦理相關調動程序。這 個事情不是你做的,雙方單位人事部門會進行對接,他們都比較熟悉操作流程,所以你不必擔心,等著就行。

在體制內,這個調動說容易也容易,說難也難,關鍵問題是能否找到願意要你的單位。一般來說想要跨地區調動難度很大,跨省就更難了。但是現在很多省份出台了相關文件,就是鼓勵家鄉人回原籍工作,這樣就有很多人可以用這個政策回到家鄉,為家鄉的建設做貢獻了。

⑹ 事業編制2021年如何改革

很多事業編轉為企業,轉為企改制,同時相應的事業編制也取消,簽訂勞動合同,改友叢革完成之後,人員將有以下變化。
第一、工資待遇「變動大」。
第二、編制變化。事業單位改革後,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好山櫻活動額,逐步轉為企業,對公益服務類更是強化公益屬性。
第三、事業單位改制後,高校、公立醫院、工勤崗、技術崗等群體雖唯衫然大部分編製取消採用合同制,但對這些人而言機會更大了。
第四、晉升。改制後,事業單位公益屬性將更加強,行政級別有些單位待遇勢必提高。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已規定有編制標準的,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編制標準的執行方案。
國家對事業單位未規定編制標準的,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制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編制標准及執行方案時,應充分聽取財政部門的意見。

⑺ 機關單位事業編制人員怎麼改革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編制實施范圍如下: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4、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第六條 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今後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⑻ 事業編能直接轉公務員嗎

您好!事業單位編制沒法直接轉為公務員編制想要轉編只有三種方式進行:

第一:參加國考、省考、市考

如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要去參考,工作年限務必要超過1年。

第二:參加各級副科崗位選拔

有時,根據工作需要,地級市或者縣政府會面向本地區或者全國,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崗位或副科工作崗位(儲備幹部)。
這類考試要求報考人員最少具備3年工作經驗,年齡也有具體要求,總體來說,要求很嚴格。(比如五年一次的鄉鎮換屆,全國很多地方都面向縣直機關、鄉鎮事業編制幹部,開展了鄉鎮副科級領導幹部的公選,不少事業編制幹部由此進入了鄉鎮副科級領導幹部行列,不僅編制解決了,而且直接提拔為副科級領導。)

第三:破格選拔的情況

原則上事業編制不會自動轉為公務員編制,但如果某個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特別突出、年度考核連續都是優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見的有,某單位引進高科技緊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為副科級幹部等。不過這類情況很少見,而且對人的要求特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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