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關事業單位取暖費發放標准
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發放范圍為威海市市區范圍內的黨政機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及事業單位的已婚在職職工(含30周歲以上的單身職工)和離退休職工。執行標准為:正廳級1800元,副廳級1650元,正處級1450元,副處級1350元,正科級1250元,副科級1200元,科員及辦事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正高級1450元,副高級1350元,中級1250元,初級1100元。未婚的、不符合發放補貼條件的職工每人每年發放24元的冬季取暖費。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冬季供熱採暖工作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一、各地根據煤炭價格上漲情況,按照定價分工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適當調整供熱價格。具體調價水平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確定。原則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業)供熱價格,可根據煤價上漲幅度適當調整;居民供熱價格分步調整到位,調價幅度要嚴格控制在群眾可承受范圍內,並充分考慮對當地居民消費物價指數的影響。各地調整供熱價格前,應對供熱企業的成本、經營狀況進行認真調查,需要聽證的,按照規定程序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⑵ 山東退休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
山東取暖費發放依據三個標准:
1、已經參加保險的離休人員,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標准進行發放,發放的標准為3161元;
2、已經參加了社保的退休和退職人員,依據2010年人民政府關於取暖費的標准執行,為3161元;
3、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一次性繳費後每月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人員,依據2184元的標准進行發放。
在往年,山東的取暖補貼費分為兩個補貼標准,一般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2400元。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1700元。山東去年也是從10月開始發放,標準是1700元,預計2021年發放標准可能依然是1700元。
取暖補貼以前都是由單位承擔,一般是以實物補貼,但隨著國家推動集中供暖體制改革,轉化為貨幣補貼。大多數,在職人員的取暖補貼由所在單位發放。退休人員取暖補貼費很多地區已納入了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全國各地取暖補貼費發放標准並沒有統一的時間和發放標准。各地一般會根據當地的財政狀況和當地的實際情況而定。而且各地發放標准差異還比較大。比如,山西取暖補貼費是3360元,陝西取暖補貼費是2360,青海是3900元,天津是520元。
對於生活在北方地區的退休人員來說,發放取暖補貼給退休人員減輕了一定的經濟負擔。因為在北方取暖費一般每平米30-40元左右,而冬季周期長,有的地區長達5個月左右。每年取暖費的花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雖然,每個地區取暖補貼費發放標准不同,有多有少。但有總比沒有強,尤其是對於企業退休人員來說,他們總體養老金普遍偏低,取暖補貼的發放也是能夠減輕一些經濟負擔。
法律依據
《關於發放2020-2021年度取暖補貼的通知》
第二條 規定,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前職務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兩項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