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除事業編制有多難
事業編制人員也屬於體制內人員,人們就常說,開除一個體制內的人,比槍斃一個人還難!可見開除事業編制人員是很難的!從另外一個角度也說明清碰了事業編制的職業穩定性非常好!這也就是為什麼現在還有那麼多畢業生擠破腦袋要考編的原因。
現在國家已有專門的規定,對事業編制進行管理。下面,我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講一下在什麼情形下可以開除事業編制人員:
1、對事業單位人員的處分分為敗激: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四種,開除是最嚴重的一種處分種類,也是只有當事業單位人員犯了最嚴重錯誤時才能適用的。
擁有事業編制,就是進入體答枯談制內,只要自己不犯下嚴重錯誤,誰也開除不了你!
2、依據規定,事業單位人員違反的紀律主要有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失職瀆職、廉潔從業紀律、財經紀律,違反職業道德、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的行為,情節一般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可見,事業編制人員基本上只有犯下體制內難以容忍的錯誤時,也就是說要承擔刑事責任時,才會被開除。
因為穩定性太好,所以很多體制內的工作人員都選擇躺平,一樣可以安逸地生活。
3、從有關規定上看:
一是事業單位人員違反的紀律中,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只有主觀上是故意的,而且犯下很大的錯誤才會導致開除。
二是一般情況下,不服從、不尊重領導,領導權力再大,無論多麼看不慣你,也不能開除你這個事業編內人員。
三是事業編制人員佛系一點,甚至「躺平」了,更甚的是工作消極懈怠,單位也不至於開除你,最多不提拔重用你,或者給個誡勉談話,也不能把你淘汰出事業編。
很多事業單位都在改革,例如高校和醫院正逐步取消事業編制,實行合同制和聘用制,穩定性就沒有那麼大了。
結束語:開除事業編制人員是難的,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很多頂尖重點高校碩士畢業生,甚至是博士畢業生都想進入體制內;也正是這樣一種過於穩定的狀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事業單位的發展;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幹部能上能下,很多事業單位在逐步推進職員制、合同制,學校和醫院等事業單位正在逐步取消事業編制,或許也是這個弊端導致的原因之一吧。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22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⑵ 開除事業編制有多難
因為基本上只有違法亂紀這種情況,單位才有許可權開除一個事業編制的人員。所以,開除事業編制很難。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而且開除一個事業編制的人員,需要報上級部門批准,要開大會研究,要寫情況說明等等,有一系列復雜而又嚴肅的程序。被開除的事業編制,全部都是因為違法亂紀被開除的。
總的來說,考編不容易,其除也很不容易。只要老老實實幹活,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沒有人能夠將你開除,每年想招一個公務員,大把人等著讓你挑選,但是想開除一個公務員,不犯錯基本是不可能的。
⑶ 開除事業編制有多難
開除事業編制很難,對於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而言,基本上不存在被開除的風險。在體制內對於幹部的管理都是有條有據的,而涉及到幹部的紀律處分方面更是如此,因而想要開除一名事業編制幹部,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而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來說,可以開除幹部的情形只有個別幾種,大致包括犯罪、不勝任工作又不服從安排、吃空餉等,因而只有幹部違反了這些規定且有證據證明幹部違反了規定,紀律部門才會根據相關條例對幹部作出處分,然後由其單位對其進行開除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