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師編制考試考哪幾科
教師招聘考試筆試內容分為三類:教育理論基礎和學科專業知識兩大科;學科返岩枝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教育基礎知識(事業單位D類)。
第一種:一般考教育理論基礎和學科專漏敏業知識兩大科
教育理論基礎包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棗辯新課程改革、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新課改等相關的教育理論知識。
註:個別地區教育理論基礎會有公共基礎知識和時事政治。具體要看報考地區的招聘簡章,參加省統考的地區參考省統考的考試大綱。
第二種: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也有不同,有的地區就是指上面所述的教育理論知識;有的地區公基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科技人文、自然地理、歷史文化、事業單位、管理學、道德建設、公文寫作、時政方針等內容。
第三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教育基礎知識(事業單位D類)
考查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 數量分析、策略選擇等部分。
註:教育理論知識又叫教育綜合知識、教綜。具體考試內容以各省、市考試公告為准。
② 教師事業編制考試考什麼科目
教師事業編制考試科目包含:《教育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或者《學科專業知識》兩部分。教師編制考試屬於教師招聘考試的一廳正種,由當地教育局統一發布考試公告,考上了編制教師崗後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資待遇。
面試
面試由當地教育局自己組織或是各學校在當地教育局指導下統一組織,可以分為倆部分:一部分是說課或試講,另一部分為面試問答。說課和試講主要考查考生對教材、學生、學情的整體把握,同事對所需掌握知識的講課流程考察,並能在教學中體現各自考試的教案,設計創新點;面試問答主要綜合測查考生對專業知識掌握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