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水務局」招聘,平均薪資5700左右,符合條件均可報考
文/俊朋爸爸說教育
事業單位是對大學生就業比較友好的一類單位,雖然更多的是面嚮往屆畢業生,但應屆生也有就業的機會。
從事業單位招聘的大數據來看,雖然90%以上的崗位都是面嚮往屆生招聘,但每次招聘也普遍都有應屆生可以報考的崗位。由此可見,事業單位招聘對於大學生而言還算是很友好的。
盡管事業單位不斷的改革,也有很多的崗位不斷地往合同制方向發展,但薪資待遇是真的很好,也算是有一定的保障,至少不會說失業就失業,並且,還有機會進入體制內。
從這方面來看,事業單位的合同制崗位也是值得畢業生考慮的。這不,事業單位的「水務局」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水利局」又開始招聘了,且是面向社會招聘,但應屆生也可以報考。
事業單位「水務局」公開招聘,平均薪資5700左右,伍臘符合條件均可報考這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是天津市的「水務局」,招聘的人數雖然不多,也沒有說明是否有編制。但給到的薪資待遇卻並不低,據了解,天津水務局平均工資能達到5746元。
這個收入雖然不是很高,可是水利局的福利待遇很好。這樣看來也是值得畢業生考慮的。學歷上本科及以上的學歷基本上大部分崗位都能報考,自然也包括應屆生。
以及2年內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都屬於應屆生,都可以報考。最後就是報名截止時間是7月6日,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有想法的畢業生要抓緊時間了。
事業單位招聘,也有不能報考的畢業生類型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畢業生,大家都能想到的就是政審有問題的考生,也就是有案底等情況,還有不符合迴避原則的情況。但其實,除了這些還有很多也是不能報考的。
像在讀的研究生和大學生,在職的其他人員,包括體制內人員,以及在役軍人或者失信被執行人等都是不能報考。另外,在考試當中被認定為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考生;
以及在服務期內的畢業生都是不可以報考的。雖然這些情況很少出現,卻也並不是沒有,考生還是需要適當注意一下,避免浪費自身的時間。
事業單位招聘,還有「這些」單位值得關注,考生不妨看看眾所周知,事業單位招聘全年都在進行,卻不定期不定時,只能靠畢業生自己留意。可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讓大學生有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就像水務局招聘一樣,單位是好單位。
福利也不錯,就是一般的大學生都等不起。除了水務局之外,其實還有很多的單位也值得畢業生考慮,像教師崗位和醫護類崗位,這類事業單位招聘98%的概率都是有編制的崗位。
且薪資待遇也都不錯,唯一的不足之處就是,招聘的地區一般都是鄉鎮或者縣城又或者是農村地區,很少有大城市的崗位,卻也是值得畢業生考慮的。
這類崗位一般要求都不高,最低的大專學歷就可以。還有民政局、殯儀館等單位也都是很不錯的單位。民政局的崗位招錄的人數和崗位比較多,薪資待遇也不差,畢業生上岸的機會更大。
殯儀館雖然是冷門,可薪資游告待遇卻非常的可觀,大部分崗位都能達到月薪1萬,部分崗位月薪2,3萬也是很容易的。唯一的難處就是需要膽大心細,且不排斥這方面的工作。
除此之外,像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等也屬於事業單位,在服務期滿後也是有機會獲得事業編制的,更神橘明為主要的是,為了促進大學生就業,這兩類崗位一直在擴招,且考試比較簡單。
上岸剛容易,也是普本階段的畢業生進入體制內最好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這類崗位比較辛苦,環境也一般,收入也不是特別高。
當然也不能違約,更不能考研、考公等。違約是要被記錄檔案的,以後體制內單位都將徹底絕緣了,還會影響子女以及身邊的親屬。
寫在最後事業單位是對畢業生就業很友好的一類單位了,盡管在不斷的改革,很多崗位也都失去了編制,卻依舊不影響考生報考。畢竟合同制的崗位薪資普遍要高於體制內的崗位。
且未來還是有進入體制內的機會的。更不會說失業就失業,畢竟也是事業單位。從這方面來看,也是值得畢業生考慮的,特別是水利有關專業的還沒有就業的畢業生,要抓緊機會了。
Ⅱ 水利廳下的事業單位好還是市水務局事業單位好
水務局事業單位好。工資高,待歷枝遇好。
1、工資高。水務局事業掘枝單位的員工工資在6000元到8000元,而水利廳下的事業單位員工工資肢散敏在5000元到6000元,相比較而言水務局事業單位的工資高,水務局事業單位好。
2、待遇好。水務局事業單位員工的待遇有五險一金,住房補貼,年終獎,帶薪休假,而利廳下的事業單位的員工待遇有五險一金,年終獎,水利局下的事業單位沒有帶薪休假這一條待遇,所以水務局事業單位好。
Ⅲ 水利局事業編制科員待遇如何
水利局事業編制普通科員的平嘩岩轎均工資3000左右,科員崗位的工資收入與您的工齡、工作經驗、學歷、業績、獎金、提成、扣錢,工作地點有關。2、事業編制還有陽光福利和補貼、補貼是按級別來的,一般科員700元每個月都有5000元的福利是分3個節發放的,5.1、10.1、春節。到年底還多一個月的工資。事業單位都是這樣的。3、水利局作為國企,還會有很多福利待遇的。具體以當地工資為准。
主持的活動有: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棗磨再生水、外調水)並監督實施。
3、負責本市供水、節約、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
4、負責本市河道、水庫、湖泊、堤防的管理與保護工作;組織水務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應急水源地管理。
5、負責本市水亂肆土保持工作;指導、協調農村水務基本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