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光彩事業的原則
自覺自願、量力而行,互惠互利,義利兼顧。
光彩事業既體現了中華民族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又遵循了市場經濟的規律,同時順應了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光彩事業實施近八年,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贊譽。廣大參與光彩事業的非公經濟人士也塑造了良好的社會形象,創造了光彩的人生歷程。2001年11月,王兆國同志在中國光彩事業二屆二次理事會上,將光彩事業及其參與者的精神追求和價值取向概括為32字「光彩精神」:致富思源,富而思進,扶危濟困,共同富裕,義利兼顧,德行並重,發展企業,回饋社會。
光彩事業的由來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始終把解決貧困人口的溫飽 問題作為重要任務。
1994年4月3日劉永好等十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發表了「讓我們投身到扶貧的光彩事業中來」的倡議書,共同倡議開展以扶貧開發為主題、以互惠互利、自覺自願為原則、以幫助「老、少、邊、窮」地區開發資源、興辦企業、培訓人才為主要內容的光彩事業。對這一順應 時代發展趨勢和國家發展戰略部署的新生事物,中央統戰部和全國工商聯 給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迅速確定了把光彩事業「辦大、辦好、辦出 成效」的工作方針,下發了《關於大力推動光彩事業的意見》,成立了以 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經叔平為名譽會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部長王兆國為會長的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並採取一系列措施,推動了光彩事業在各地的蓬勃發展。
光彩精神
致富思源 富而思進
扶危濟困 樂善好施
義利兼顧 以義為先
發展企業 回饋社會
光彩事業的主要內容
光彩事業是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響應國家的號召,為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經濟而開展的開發式社會扶貧活動。它用市場經濟的方式,投資扶貧的行為,把非公有制企業的資金、技術、人才和管理等優勢同貧困地區的資源、勞動力等優勢結合起來,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光彩事業作為一項開發式扶貧活動,不同於一般的社會濟困行為。它以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為參與主體,包括港澳台僑工商界人士共同參加,貫徹自覺自願、互惠互利、義利兼顧的原則,是以共同利益為紐帶的經濟行為和企業行為。其主要內容是:面向「老、少、邊、窮」地區和中西部地區,以項目投資為中心,開發資源、興辦企業、培訓人才、發展貿易;以項目投資為主體,並通過包括捐贈在內的多種方式促進貧困地區經濟和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的進步。光彩事業作為一項德行並重、義利兼顧的扶貧舉措,既是一種互惠互利的經濟行為,也是一種充滿感情的道德行為。 1、抓住歷史機遇,積極參與西部大開發。
2、不斷開拓創新,完善光彩事業工作思路。
3、增強凝聚力,吸引更多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投身到光彩事業中來。
4、面向國際舞台,積極增進國際交住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