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後事業 > 事業單位下簽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下簽如何處理

發布時間:2024-03-01 04:52:39

1. 事業單位合同期滿不續簽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 事業單位在崗不在編對以後晉升有影響嗎以後該如何操作具體是編制在一個單位,工作卻被安排在另一個單

停薪留職,准確地說,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轉型的產物:在計劃經濟時代,包括企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內的一群人,手裡端的是「鐵飯碗」,而當市場經濟大潮來臨之時,其中一些人辭職下海了,或由於其它原因離開原來的工作崗位。可由於轉型沒有完成,計劃與市場仍處於交匯期,於是這些人的「鐵飯碗」還被保留著。而現在的情況已大不相同。現在各行各業的「鐵飯碗」已被打破,企事業單位用人實行的是合同制,黨政機關用人也在逐步推行聘任制,在其崗必獲其薪,一個蘿卜一個坑;而不在其崗,則不僅要「停薪」,而且要「去職」,沒有空餘的崗位虛位以待,供「停薪留職」之用。 眼下辦理「停薪留職」最多的,還是集中在事業單位和黨政部門。國有企業的「停薪留職」制度,目前有些企業還保留著,有些企業則廢止。 [{停職留薪是一種民事行為,因此需要你和單位具體協商,作為一種單位內部行為只是作為合同的形式出現,因此,此類合同的訂立只受合同法調整,但不適用機關單位,而至於是否有停職留薪要看單位而定,因為這屬於單位內部規章和政策所調整的范圍。至於法律規定尚屬空白。因為國家和一些業內人士一直反對停職留薪}]<br/><br/><font color=#0556A3>參考文獻:</font>參考對停職留薪的若干規定 這個問題沒有法律規定,是前幾年各地政府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多數都仍在執行,但具體內容各地是有區別的。 這沒有明確法律規定。 屬於地方政策或部門政策的事,直接在單位了解。 這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直接在單位人事部門了解。 法律規定沒有,但很多事業單位可以辦理,要看單位內部的規定。 說句實話,只要你有關系,不要說事業單位了,就是國企,私企都可以停的。我以前在的那個國企,可以說有關系就行,沒關系就給你拿什麼條條例例說不行,沒這個規定。這事只能靠你自已來跑關系做工作了了,, 當然能,我們學校就有兩個人辦了.但是具體什麼手續不清楚. 大概也與單位本身的管理什麼有關吧,具體到個別單位是不一樣的.  這沒有明確法律規定,就目前來說,大部分事業單位已經不再有停薪留職了,即是說走了就不要回來 可能有點難辦。 看情況而定,有關系就可以。不過教師這行業好象可以的,不過要有合同的。 可以呀, 不過我們這邊是這樣的,如果你要留職的話,每年必須上交你的工資相同的錢才可以! 比如你現在工作一年的工資是二萬,則你每年上交單位二萬! 公務員是3年的時間..事業編人員也應該適合遵循.但要根據當地情況由當地人事局和上級機關制定. 公務員不可以辦理停薪留職了 其他的地方我不知道,但我們這兒的行政單位可以停薪留職,事業單位不能。好象是市政府根據山西省政府的文件規定的。 一般單位自己會有規定。但是沒有法律規定。 按照現有的國家公務員法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辦理停薪留手續的.只需要每年向主管單位交納一定的管理費就行了. 不過現在正是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時期,你如果走了,就正好給別人挪了一個位置,以後你想回來就沒地方了. 所以呢,現在單位是鼓勵你走,但最好是你走了後就不要回來! 我是事業單位的,現在我就是停薪留職。 我敢肯定是這樣的,我一哥們是偵察局的,他為了動手術治腦部疾病,停薪留職了1年多了,機關單位肯定可以停薪留職。事業單位樓上的那個同志也保證了,所以我說可以。 可以的,還不是領導說了算的 可以,法律沒有規定,但是要有領導的同意。 目前已經沒有停薪留職了!!! 可以的 這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直接在單位人事部門了解。但我這里是有的現在都需要回來. 沒有明確法律規定,就目前來說,大部分事業單位已經不再有停薪留職 別的地方不知道,在北京的機關事業單位早就不可以辦了。 北京的事業單位是不能的 很多事業單位可以辦理,要看單位內部的規定。  首先說一說停薪留職的含義。停薪留職指勞動關系不終止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允許生產或工作上不需要的多餘人員離職,並停發工資的勞動法律行為。它一般由用人單位和職工簽訂停薪留職合同,具體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它只適用於原固定製職工。    第二,按照《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和《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精神,職工停薪留職期間仍是該企業職工。停薪留職期間要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應與原單位協商並徵得其同意。停薪留職期滿,本人繼續在其他單位工作的,應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發生勞動爭議,如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的受理范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第三,「停薪留職」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職」人員在從事其他有收入的勞動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基金。    第四,老職工停薪留職期滿不歸如何處理。原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

3. 事業單位改革,原單位的無期限合同員工將如何處理

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勞動合同工,連續工作滿10年,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工,不管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非因正當理由,或者協商同意,用人單位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目前正值黨政機構和事業單位改革,對於因改革原因造成下崗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用工人員,有什麼樣的規定呢?
機構改革,原單位整合或者拆分、職能發生重大變動等,都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之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由於機構主體發生重大變化,機構改革又有精簡人員壓力,編外人員首當其沖。在此情形下,機關事業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編外人員的勞動合同,但必須依據《勞動合同法》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在機構改革中,編外人員並非非得下崗,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尤其是基層,由於事多人少,編制又只減不增,編外人員的存在,在特定情況下,既是無奈之舉,也是對單位工作有益補充。編外人員可以從事單位的輔助工作,和後勤服務工作,大大減輕了在編人員的工作壓力和負擔(必要時還可以站出來,為在職人員遮風擋雨)。因此,機構改革後,編外人員將有以下幾種前途命運:
1、因精簡需要,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上所說,因機構改革,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管個人是否情願,單位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哪怕是工作十幾、二十年的合同人員,都不能倖免。在此情況下,編外人員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注意兩方面的事宜:一是按照N+1的模式,依法獲得經濟補償,特定情況下,還可以獲得雙倍經濟賠償(經濟補償和經濟賠償只能是二選一);二是主動去社保部門,查看自己的社保賬戶,看就業期間,機關事業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繳納了「五險一金」等社保費用,這一點是最重要的。如果發現自己的社保賬戶出現問題,應及時與單位協商解決,或者要求社保部門查處。
2、因工作需要,繼續聘用的。如果因工作需要,即使機構改革,單位仍需要使用編外人員,可以繼續工作。與之前不同的是,由於機構改革後,勞動人事管理日趨規范化,編外人員會統一由人社部門僱傭,由財政部門統一供養,分派到有需要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自行聘用的,只有醫院等個別有生產經營收入的差額單位,可以在人社部門的批准下,自行聘用編外人員。部分地區為了避免麻煩,還會由人社部門指定勞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與編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統一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3、申請提前退休:滿足社保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也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保障,恢復自由身份,自主就業,或者養老。
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其實和其他經濟實體、企業的合同人員沒有什麼差別,也只是一種就業方式而已,沒有什麼特殊的。以前的編外人員,最起碼工作穩定,不愁下崗,也不愁發不出工資,有什麼事還有個靠山。現在已經沒有這一說了,合同規定是什麼就是什麼,沒有額外的權力與保障。沒有轉正的機會,一些保密性崗位和行政執法崗位,還嚴禁使用臨時人員,工資又低,飯碗也沒有保障,工作還辛苦,已經失去了原來的優勢,並不被人們所看好。理智對待,統籌考慮,謹慎選擇,才是正道。

4. 事業單位簽約問題

本人曾被一個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的有編制職位錄取過,當時該單位的情況是,先交三千保證金,然後到崗簽三方,簽完後保證金退回;如果交完保證金又不與單位簽約,那保證金就不會還。我最後放棄了那個職位,但是在該單位的下一輪招聘中,我一同學與他們簽約了,走的就是這個流程。至於你的情況,我只能客觀的說,你這個單位行為合理或者不合理,你能怎麼辦,難道據理力爭鬧得不歡而散嗎?那麼你今後的工作將如何開展?三方協議簽了也沒有什麼,不是事業編,再解約羅,三方協議解約很容易的,單位開個解約函發給學校,你學校就給你一份新的三方。我曾經與一家上市國企簽過三方,一個月後又毀約了,當時就是這樣搞定的,你要解約函的時候,注意點技巧,很好搞定的。

5. 考上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已簽約怎麼辦

考上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已簽約,則無法變更。因為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人事廳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人事廳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相關手續,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受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限內)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

(5)事業單位下簽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招聘的相關說明: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單位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人員要嚴肅查處,堅決糾正;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6. 我今年剛剛考起的事業單位編制,已經下文,合同也簽了,如果我不想幹了,應該怎麼做

正常提出辭職,大把的人在後面等著呢
應該不會

閱讀全文

與事業單位下簽如何處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煙台事業編面試一般最高多少分 瀏覽:451
事業單位多久出考場呢 瀏覽:821
出院陪護健康證明怎麼開 瀏覽:506
幸福里vr怎麼搞的 瀏覽:178
遂川婚姻律師怎麼找 瀏覽:121
如何寫孫悟空故事 瀏覽:409
感到危機的愛情該怎麼辦 瀏覽:843
什麼人的婚姻滿意度最大 瀏覽:679
聽故事和聽音樂有什麼區別 瀏覽:252
如果有女生問什麼是愛情 瀏覽:31
預算經濟技術指標是什麼意思 瀏覽:794
搞笑段子美女你到底是什麼職業 瀏覽:139
酒吧的美女卡是什麼 瀏覽:303
屬虎人的婚姻怎麼樣 瀏覽:806
如何挑選健康的文具 瀏覽:175
在事業上取得成功最重要的是什麼 瀏覽:981
如何教育兒子的故事 瀏覽:27
什麼樣的婚姻可配 瀏覽:150
春秋戰國時期哪個地方出美女 瀏覽:363
夜經濟市場是什麼 瀏覽: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