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共事業包括哪些
一、公共事業包括哪些?
1、公共事業包括:
(1)享受安全、健康、環保生活的公共環境;
(2)社區文明生活權利;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4)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5)體育、旅遊等項目;
(6)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7)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8)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二、社保包括哪些?
1、養老保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醫療保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4、失業保險: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