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員和事業編可以做這些兼職,具體如下
說到公職人員,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公職人員包括哪些人?
公職人員是廣義概念,包括四個群體一是
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人員
(參公管理);
二是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管理、專技、工勤三類崗位人員;
三是
國有企業、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單位從事管理、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比如國企領導,村支書;四是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的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由國家財政全額撥付工資收入的
聘用人員。
四類人員執行不同的管理法規四類人員執行不同的管理法規,在兼職、參與企業經營等活動有不同的要求。
第一,公務員不允物嘩余許在企業兼職、入股、參與經營獲利。公務員不允許在企業兼職、入股、參與經營獲利。公務員不允許在企業兼職、入股、參與經營獲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十六種違紀行為,其中第十四條就是「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如確因工作需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否則,蘆晌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可以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第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般不允許在企業入股,但部分人員可以兼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工勤人員在內,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原則上也不允許「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但2017年3月,為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化事業單罩滾位人事制度改革,人社部印發《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
允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單位批准同意下,在下屬企業或者其他企業兼職。兼職期間允許享受停薪留職、留崗,保留原有編制,職級工資正常晉升等待遇。但只能領取一份薪酬,其薪酬獲得和成果分配,都要在兼職協議中經單位、個人、企業三方協商同意,並嚴格遵守,不當取酬,否則會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其他不在編制內的公職人員,如國企領導、村支書、大學生村官、機關事業單位公益崗位人員等享受財政定額定人員,允許利用業余時間兼職、參與企業經營、入股辦企,並獲得報酬,但兼職單位、入股企業原則上不能與本職崗位相關或在職權管轄范圍內。公職人員再做下面這些事將被開除公職《新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可以進行生產經營工作,對於生產經營工作的項目也有了舉例。規定一出讓很多公務人員陷入尷尬,到底發生了什麼情況,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公務人員不可以兼職《公務員法》第42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本條是關於公務員在機關外兼職的規定。公務員是履行公職、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理當全心全力做好本職工作,一般不應在機關外兼任其他職務。
2.公務人員不可以開店公務員不可以開店,國家公務員法里明確規定,公務員不能經商,也不能從事其他的兼職工作,若是要從事本部門以外的企業內工作時,則需要有相關的部門給予批准,而且公務員在這些單位里,不能有任何報酬,否則要進行處罰等。
3.公務人員不可以辦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了國家公職人員不得經商辦企業或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4.公務人員不可以入股開公司公務員是不可以開公司、從事三產、參股做生意的,對此《公務員法》有明確規定。對於公務員,原則上是要求一人一職。一人一職,保證公務員能集中精力干好本職工作。一人多職就會出現多重職務關系和多重身份,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和紊亂。
如果公務員違反了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得以處罰。輕的情況會被警告並退還不當的收入,一旦情節嚴重,會被直接開除公職。
公務員和事業編可以做哪些兼職?大家都明白了嗎?
2. 鄉鎮公務員工資低的可憐,做什麼兼職或者副業比較好
我非常理解你的所謂可憐。雖然我是市級公務員,但是我們的工資待遇都是一樣的標准,除了工作地方不同,待遇沒有區別。
我知道的身邊的公務員尤其是鄉鎮的同行們的副業,有養豬的、有種植羅漢果的、有理財的、有經營門店做生意的....
但是我要說的這位,他的副業非常的酷炫,先給你看一張圖片,你先猜猜看能否猜得出~~
酷炫
此外,姐夫也經營有一個門面,店面也不算大,擺一些最基本的用於出租和銷售的樣品設備,主要是進一步擴大宣傳。主要負責出租舞台音響設備、燈光話筒、功放等設備,主要是本地一些學校、單位開辦活動使用,所以還有一部分租金收入。
最後總結一下:這種副業適合有挑戰性的人士,有膽量有魄力的基層公務員。因為工作時間不能是白天正常上班時間,所以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這個付出和收入是成正比的。只要你敢闖敢做,敢於發現,那麼就可以把單一的公務員生活的更加的豐富多彩。
3. 事業單位上班族,有什麼副業可以做
事業單位上班族副業可以做的有微商、自媒體或者是寫文案。
自媒體是指普通大眾通過網路等途徑向外發布他們本身的事實和新聞的傳播方式。「自媒體」,英文為「We Media」。是普通大眾經由數字科技與全球知識體系相連之後,一種提供與分享他們本身的事實和新聞的途徑。
是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傳播者,以現代化、電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數或者特定的單個人傳遞規范性及非規范性信息的新媒體的總稱。
1.多樣性
自媒體平台類型眾多且不斷推陳出新,這邊剛剛熟悉了官方微博的運營,那邊微信公眾平台又粉墨登場了。面對多樣化的自媒體形式,需要保持對新媒體的敏感度,勇於探索嘗試,一旦有新的自媒體平台出現,就積極響應加入其中。
2.真實性
在通過自媒體平台發布信息時要力求准確,與網友溝通時要客觀真誠,面對網友質疑時要實事求是。
3.趣味性
內容的真實並不影響在自媒體平台上體現一定的趣味性,包括發布趣味性的內容和策劃趣味性的活動。
4.持續性
自媒體的本質是媒體,需要獲得越來越多的媒體受眾。自媒體用戶的增長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依靠高質量且持續更新的內容,依靠不斷組織的有創意的活動,才能不斷積累,獲得用戶的穩定增長,保持自媒體影響力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