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招聘公示後多久才得通知
事業單位招聘公示後10天才通知。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其工作人員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1)事業單位考試公示後多久下文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B. 事業單位公示期一般是幾天
【 #事業單位# 導語】事業單位錄用名單後公示多長時間?一般公示期是幾天呢?以下是 無 整理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1.事業單位公示期一般是幾天
一般公示7—15天公示期滿後談握,可以錄用。有的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就需要上崗,有的可能需要等一個余侍拆多月才會通知上崗,看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的要求。每個地方都不一樣,有的會快一點,有的比較慢。公示期結束後,會在一周內電話通知到當地人事局。2.公示期類型
1、國家公示。國家公示是指國家(政府)通過相關決議、項目和政策之前,把相關草案向社會大眾公示,徵求意見,以便聽取不同意見,對草案做最後修改。國家公示由於涉及大多數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時間較長,一般大於10天。
2、企事業單位公示
企業事業單位公示是指企事業單位在對單位的相關事項做出調整後,向利益相關人員公示,對此不滿人員可以在公示期內向單位提出異議,單位再在不同意見基礎上做出最終決定。企事業單位的公示期一般在一周左右。
3.公示期意豎棗義
公示期是對公示的時間限定,是近代民主的產物。它的存在無疑限度地聽取了不同意見,滿足了人們的要求,維護了大多數人的權益,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和諧。同時,一定的時間限定又不至於使問題因無限期拖延而遲遲得不到解決,提高了效率。C. 事業單位錄用名單公示多長時間
一、事業單位錄用名單
1.事業單位錄用名單一般在各地人事考試網發布,建議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同學要及時關注考情。
2.面試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
3.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4.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並通知本人。
二、事業單位錄用名單公示多久
1.事業單位錄用名單公示7—15天,一般來說,公示後等待一個月左右就有就能上班了。
2.如果政審合格經過了7天公示之後就可以算作是錄用了,但大多情況下,崗位調整和分配,在招考的時候並沒有做好,所以公示後快的1個月就會通知上班,慢的話半年到一年不等,得等當地安排好了,手續齊全了可以,這個要看每個地方的程序。
事業單位錄用名單公示多長時間
D. 事業單位公示完了多久通知上班
所需時間:公示期結束後,會在一周內電話通知到當地人事局,報到後就正式上班。
事業單位的錄用:
1、用人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
2、擬錄用人員在原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內公示不少於7天;
3、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錄用人員備案表》,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4、用人單位將審核後的《錄用備案表》報送相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5、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並到相關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事業單位報名時間:事業單位考試原來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現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級統計編制進人計劃、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錄用。報名考試安排一般為上、下半年或春季、秋季及季度來實行考試。具體看報考省份的具體公告。
2011年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規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審批編制內設崗,規范人事管理,搞活內部用人機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在備案編制內設崗,賦予單位靈活的人事管理權」。據此,《條例》規定了崗位類別、等級和設置程序等內容。
針對事業單位如何進行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的問題,相關負責人表示,2005年原人事部發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要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
在此基礎上,《條例》明確規定,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外,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慮到事業單位種類多、行業差別大,《條例》僅對公開招聘的范圍和基本程序作了規定。
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競聘上崗只是事業單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條例》僅對需要競聘上崗的程序作了原則規定。下一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組織部還將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十二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第四十八條
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第四十九條
公務員職級應當逐級晉升,根據個人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歷,參考民主推薦或者民主測評結果確定人選,經公示後,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